编者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华胜牛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上述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潜在的威胁,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另外,单位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实则一是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基本知情权,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法定权益;二是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必须承担一切后果。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实属法律不许,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管下,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劳动合同违法行为及社会保险法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罚纠错。希望各单位引起重视,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购买义务,遵守安全生产法,为劳动者、为社会、为企业自身创造良好的生产活动秩序。
基本案情

图片来源:开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政府作出(开)应急罚〔2022〕第10号处罚决定书。开鲁县人民政府官网载明:开鲁县华胜牛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本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员工风险意识差、安全意识差;未组织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罚款31万元。
来源:开鲁县人民政府,由职业病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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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22-11-20 16:3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