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职业病在职业病的诊断、观察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诊断、观察期内的工资标准,应当根据最终的诊断结果来确定。如果诊断结果确定劳动者未患职业病的,期间应保证劳动者病假工资标准。
关于病假工资的标准问题,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据此,病假期间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如果经过观察、诊断,确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观察诊断期间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
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标准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内,要保证劳动者的原工资待遇。
综上分析,在职业病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先保证劳动者的病假工资标准,再根据观察诊断的结果确定是否补发差额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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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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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23-05-23 09:1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