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各类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对 放射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照射,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受检者与患者以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放射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潜江园林办事处卫生院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同时未对放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存在严重职业违法行为。导致医护人员专业技术不过硬,未按照要求调整护理级别,未按要求规范病历,存在严重的医疗健康安全隐患。卫健委执法人员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卫生院进行严重处罚。
放射诊疗工作属于高危职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十分必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更需要保障。生命至上,望全医疗机构重视放射医疗专业技术培训,重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
基本案情
2021-12-10,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一则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潜江园林办事处卫生院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被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25000元。
违法事实
潜卫放罚(2021)0004号处罚文书显示,潜江园林办事处卫生院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医护人员未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病历书写未做到准确、及时,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签名未手签。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第(四)项,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潜江园林办事处卫生院作出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由职业病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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