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并运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头条推送《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宣贯,大力开展送安全生产法进基层(企业)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广而告之“12345”举报电话,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三)开展网上答题活动
在“厦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展2期答题活动,第一期,6月1日至7日,开展“安全厦门”答题活动;第二期,6月20日至24日,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答题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知识,提升法治意识和安全技能。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安全知识答题活动。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市安委办将采取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网络直播讲安全等形式,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集中设展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知识、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围绕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依法治安意识,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围绕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安全知识,推进安全宣传进农村。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发挥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日常安全宣传,组织居民小区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推进安全宣传进社区。围绕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结合学校开学之际及放学前5分钟,开展安全防控教育,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围绕提升全民居家安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开展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教育,推进安全宣传进家庭。
(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
运用本系统本辖区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海报、标语和短视频,在醒目处悬挂“安全生产月”条幅,张贴“安全生产月”海报,全面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热潮。运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深度报道工作新亮点、新特色、新成效,提升活动影响力。按照“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有关要求,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在主流媒体曝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
(七)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预案演练,厦门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厦门市2022年度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日常应急管理,立足灾害应对和事故处置全过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港口”、民航“安全生产月”等具有行业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结合实际,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弘扬安全发展主旋律,全面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全民安全水平。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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