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1-13
10:54
关于发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第1号修改单的通告
国卫通〔2022〕14号
现发布图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1月8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由职业病网整理
责编:张 玉 丽
审核: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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