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是布鲁杆菌所致的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乙类),是我国法定传染性职业病之一。布鲁杆菌侵袭力强,能通过完整皮肤黏膜、消化道、呼吸道进入宿主体内,可通过污染的饲料和饮水而感染。本文主要介绍布鲁氏菌病的传染源、常见人群和职业病诊断要求。
布鲁氏菌病的简介
布鲁杆菌在自然条件下易于繁殖生长,在土壤、皮毛和乳制品中可生存数周至数月;但对日光、热、常用消毒剂很敏感。直射日光10~20分钟,湿热60℃10~20分钟,一般浓度的来苏和石炭酸溶液消毒数分钟即被杀灭。
含有布鲁氏菌的各种污染物及食物均可成为传播媒介,主要有病畜流产物、病畜及带菌动物的乳、肉、内脏,被布鲁氏菌污染的皮毛、水、土壤、尘埃等。流产母畜将大量布鲁杆菌随着流产胎儿、胎衣、阴道分泌物及乳汁排出体外,是最危险的传染源。我国大部分地区以羊作为主要传染源,有些地方牛是传染源,南方个别省份的猪可作为传染源。鹿和犬等经济动物也可成为传染源。
常见接触人群:主要是从事畜牧业的工作人员,如农民、牧民、兽医、畜牧化验人员及皮毛、乳、肉加工人员等。(补充一句:患此病者不需隔离,部分布鲁氏菌病病例及时治疗预后良好。)
布鲁氏菌病的职业病诊断
根据《GBZ227—2017职业性传染病的诊断》和《WS269-2019布鲁氏菌病诊断》要求,依据确切的病原生物(病原体)职业接触史,具有相应的临床表现及特异性实验室检查阳性结果,结合职业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布鲁氏菌病的职业病诊断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接触布鲁氏菌的职业史。如兽医、畜牧、屠宰、畜产品加工(乳、肉、皮毛)、疫苗和诊断制品生产、研究、应用及从事布鲁氏菌病防治的工作人员。
2.同时具备下列各项(按《WS269-2019布鲁氏菌病诊断》执行):
a)急性期出现间断或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伴有多汗、乏力、肌肉和关节疼痛等;查体可发现部分患者淋巴结、肝、脾和睾丸肿大,少数患者可出现各种皮疹或黄疸;慢性期患者多表现为骨关节系统及神经系统损害。
b)实验室检查:血清学检查(试管凝集试验、补体结合试验、抗人球蛋白试验)任何一项为阳性或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等任一种培养物中分离到布鲁氏菌。
3.职业卫生学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作业人员与染疫动物、人员或其产品接触方式、接触时间、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等。
4.职业性布鲁氏菌病需要与风湿热、伤寒、副伤寒、结核、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病毒性脑炎等疾病相鉴别。
布鲁氏菌病的预防原则
1.控制传染源。
2.切断传播途径。
3.保护易感人群及家畜,增强免疫力。
4.加强卫生宣传,提高自我预防保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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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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