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简称TNT白内障(TNT是炸药常用成分),在我国属于132种职业病中的一种,可享受工伤待遇。本文主要介绍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的检查方法、对视功能的影响、职业病诊断的起点及分级关键点、诊断分级等内容。
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的检查方法
TNT白内障诊断以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法和(或)晶状体摄影照相显示为主要依据。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法包括弥散光照明检查法和直接焦点照明检查法。而检眼镜、手电筒以及手持裂隙灯弥散光照明检查法仅可作为职业健康检查筛检,不能作为诊断检查方法。
在对晶状体混浊程度进行摄影照相前,诊断机构应根据各自所使用裂隙灯显微镜及照相附件、裂隙灯图像处理系统、数码裂隙灯显微镜或眼底照相机所给出的参数,找出获得最佳晶状体摄像质量的正确摄影组合条件。
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对视功能的影响
关于视功能,主要包括视敏锐度(中央视力和视野)。在早期,一般不受影响;但到后期(叁期白内障),特别是晶状体中央部出现致密的混浊时,对中央视力以及周边视野均可产生明显影响。
视功能所受影响应与自身上岗前所查结果或连续健康监护检查结果作为比较,判断其影响程度,但仅可作为白内障诊断以及临床处理的参考条件。但在进行工伤评残时,视力及视野受损程度则是影响评残等级的重要条件。
因此,TNT接触者健康检查不仅要观察晶状体的改变,也要详细记录视力的改变以及变化过程。但白内障患者视野的改变受晶状体混浊部位、混浊程度以及患者的主观配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视功能检查对白内障的诊断及分期无实际参考意义,因此,目前在白内障职业病诊断时未将视野检查作为必要条件。
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的职业病诊断起点
三硝基甲苯白内障患者晶状体混浊的形态、色泽、分布等具有明显的特征,根据这些明显的特征和三硝基甲苯职业史来进行诊断。因视功能受多种因素影响,再加上TNT白内障早期视功能不受影响等原因;在职业病诊断和分级中,不以视功能受损程度作为必要条件。
TNT白内障诊断起点是:在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和(或)晶状体摄影照相显示,在晶状体周边部有明确的完整的环形暗影,可不形成楔状混浊。这种环形暗影的本质,为晶状体前后皮质及成人核内多数大小不等聚集的灰黄色细点状混浊。双眼病变一般呈相称的改变。
壹期白内障诊断起点为晶状体周边部有完整的环形混浊(暗影),贰期白内障诊断起点为晶状体周边部混浊范围达到晶状体半径的1/3,或晶状体中央部(相当于瞳孔区晶状体前皮质或前成人核部位)出现不完全的环形混浊,叁期白内障诊断起点为晶状体周边部晶状体混浊达到晶状体半径的2/3,或晶状体中央部出现花瓣状或盘状混浊。
TNT白内障的职业病诊断分级关键点
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周边部晶状体混浊分布范围所占晶状体半径的大小。其混浊范围小于晶状体半径的1/3为壹期,等于或大于1/3为贰期。
二是中央部出现不完全或完全的环形混浊、花瓣状或盘状。中央部,即瞳孔区晶状体前皮质或前成人核。
当中央部出现不完全或完全的环形混浊,无论周边部晶状体混浊是否达到或超过1/3,也无论周边部晶状体混浊致密度高低,只要晶状体周边部混浊具有TNT白内障混浊的形态、色泽、分布等特征,即可诊断为贰期白内障。
当中央部有致密的点状混浊构成花瓣状或盘状,无论周边部晶状体混浊范围是否达到或超过2/3,即可诊断为叁期白内障。
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的职业病诊断及分级
职业病诊断标准:GBZ 45-2010 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的规范表述应为: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壹期(或贰期或叁期)。
根据密切的三硝基甲苯职业接触史,出现以双眼晶状体混浊改变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必要的动态观察,参考作业环境职业卫生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导致的晶状体改变(混浊或白内障),如某些药物引起的晶状体混浊、先天性白内障、年龄相关性白内障以及代谢性白内障等,方可进行职业病诊断。
一、壹期白内障
裂隙灯显微镜检查和(或)晶状体摄影照相可见晶状体周边部皮质内灰黄色细点状混浊,组合为完整的环形暗影,其环形混浊最大环宽小于晶状体半径的1/3。视功能不受影响或正常。
二、贰期白内障
晶状体周边部灰黄色细点状混浊向前后皮质及成人核延伸,形成楔状,楔底向周边,楔尖指向中心。周边部环形混浊的范围等于或大于晶状体半径的1/3。或在晶状体周边部混浊基础上,瞳孔区晶状体前皮质内或前成人核出现相当于瞳孔直径大小的完全或不完全的环形混浊。视功能可不受影响或正常或轻度障碍。
三、叁期白内障
晶状体周边部环形混浊的范围等于或大于晶状体半径的2/3。或瞳孔区晶状体前皮质内或前成人核有致密的点状混浊构成花瓣状或盘状或晶状体完全混浊。视功能受到明显影响。
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的治疗与处理
按白内障常规治疗处理。如晶状体大部或完全混浊,可施行白内障摘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术。
诊断为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者应调离三硝基甲苯作业。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16180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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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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