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根据国家卫计委2017年10月27日发布的卫通〔2017〕22号文件《关于发布<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等10项卫生标准的通告》,GBZ/T 163-2017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GBZ/T 163-2004同时废止。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T 163—20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与GBZ/T 163—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医学随访、随机性效应等的定义(见3.2和3.3),修改了电离辐射远后效应的定义(见3.1,2004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医学随访应遵循的原则(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4章);
——将检查周期修改为随访周期(见第5章,2004年版的第5章);
——将检查项目修改为随访项目(见第6章,2004年版的第6章);
——随访项目增加了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见6.1和6.2),表1中增加了特殊检查和其他检查项目(见6.3中表1);
——删除了表1中五官检查(见2004年版第6章中表1);
——修改了检查项目中(见6.3中表1,2004年版第6章中表1);
——将治疗(或处理)修改为处理原则(见第7章,2004年版的第7章);
——删除了附录A(见2004年版附录A)。
附件下载:GBZ/T 163-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pdf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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