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近日,临沂市安监局结合我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实际,在全市启动实施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本次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旨在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通过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化工、水泥、陶瓷、耐火材料、汽车制造、金属冶炼、木质家具、木材加工、制鞋、印刷、电子等企业。其中,对水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重点检查装袋和装车岗位防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水泥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泥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整改到位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同时,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着力查处未按规定建立落实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本次执法年活动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3月10日前为安排部署阶段,3月至10月为执法检查阶段,11月为全面总结阶段。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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