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求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关闭一批尘毒危害严重超标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近日,江西省安监局印发《江西省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执法
“力求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关闭一批尘毒危害严重超标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年活动将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强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执法。
《活动方案》指出,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突出抓好对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木质家具、制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尤其对近几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水泥制造、石材加工、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等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开展重点执法。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督执法
“各级安监部门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重查处一些违法行为。”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活动方案》明确了要着重查处的违法行为,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的,重点查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验收合格的;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本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突出执法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督执法检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选择一些执法重点的行业企业进行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
开展上下级督促指导工作
3月是执法年活动的安排部署阶段,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各设区市安监局须在3月中旬时将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含电子版)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卫生处。省直管试点县(市)统一由所在地设区市安监局安排部署执法年活动,煤矿的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由江西煤监局另行安排。
4~10月是执法检查阶段,《活动方案》提出,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要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验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等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报送。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各级安监部门要突出抓好对水泥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包装和装车岗位防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水泥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泥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7月份,进入督促指导阶段,由上级安监部门对下级安监部门开展的执法年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
在此期间,省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区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况、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等。11月底前进行全面总结。
曝光违法行为树优秀典型
《活动方案》要求各级安监部门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各设区市安监局应分别于3月底、6月底、9月底之前将工作阶段性进展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省安监局将把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情况纳入对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应考核指标。各地区也要将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大力推进职业卫生执法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要针对职业卫生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要充分利用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信息化保障能力。要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执法规范化水平。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否规范、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运行情况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否全面规范等专业技术性工作,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此外,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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