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中国政府网》上获悉,最新公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与2013年6月发布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相比,专门新设了职业健康司,这一信号告诉我们,未来的职工职业健康问题更被国家重视。
特殊工人:与高危有毒有害岗位职工身心安全相关的健康问题更被重视!
工农兵一词曾经被人所熟知,是工人、农民与士兵的简称,工人之所以被排在首位也足以可以工人在历史舞台上与现在社会中起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21世纪的工人已经被改换叫法为”职工“,各行各业、各个岗位的职工具体分工不同,职业属性不同决定了健康系数的高低不同。所以,早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就开始关注各类职业的人身安全问题,而与职工身心健康有关的安全类法律法规也自那时就公布实施。
比如1981年公布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985年公布实施的《木工平刨床安全管理规程》、198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其中的职业病清单被2002年《职业病目录》替代)》等等,据笔者粗略统计与各行各行人身健康有关的法规类文件截止到2015年12月约有740种。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安全卫生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与逐步落实,职工的健康问题将得到很好的保障。
近日,国家卫健委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新增设了”职业健康司“,这标志着职工的职业健康度开始引发国家关注,可能在以后,为了职工的健康与安全,高危有害的职业领域有可能实现无人操作,转为智能机器人作业。也就是说,国家开始不仅关注职工本身的健康,同时也一开始关注某些职业的健康性了,未来的智能、智慧化时代来临之时,机器人最先代替的职业岗位则有可能是那些高危、有害、有毒的职工,使这些特殊职工本身的健康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常有才)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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