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摸底调查
为了解和掌握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情况,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摸底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次的调查对象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的职业病防治院(所),承担职业病防治职责的疾控中心和综合性医疗机构等公立机构(以下简称公立机构)以及从事粉尘、毒物、噪声、放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预防、治理及防控技术研究或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教学的各类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
根据《通知》,本次调查的内容分为两种。一是公立机构调查内容。调查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相关的工作场所、机构编制、人员构成、仪器设备、支撑能力、工作业绩和经费保障等情况。二是专业机构调查内容。调查防尘、防毒、防噪和防电离辐射等“四防”相关的实验室、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科研能力、教学条件和建设需求等情况。
《通知》提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行政直属下级公立机构开展摸底调查。省卫生健康委从本地区高等院校及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单位中遴选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省属企业组织开展本系统专业机构的摸底调查。
《通知》要求,公立机构、专业机构按要求填写摸底调查表,并于6月28日前将调查表报组织对其开展摸底调查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属企业总部。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本级公立机构报送的调查表进行汇总,于7月5日前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本级公立机构报送的调查表和下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省属企业总部、有关院校要对所属专业机构报送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并于7月12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各级卫生健康委、省属企业在开展书面调查的同时,要合理安排现场调研,增强摸底调查的全面性、科学性。对发现的经验做法、普遍性问题和研究提出的建议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与汇总表一并报送。(陈静)
责编:欧阳凝碧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