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卫健委部署防暑降温工作,用人单位要组织高温天作业者体检
高温高湿酷暑季节是职业性中暑、职业中毒、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的高发时段。日前,福建省卫健委对全省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出部署。
省卫健委明确,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尤其是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还要不断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专门组织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并制订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
省卫健委要求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聚焦鞋业制造、危险化学品、冶金、长时间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等,围绕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快递员等露天作业岗位和炼铁(钢)工、锅炉工、烧窑工等重点人群,加强执法检查。(冯川叶)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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