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危害,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2019年8月9日下午,福建晋江市卫健局组织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期职业健康重点用人单位约谈会,共4个镇的职业健康骨干及27家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会上,职业健康科负责人陈丁旺通报了存在疑似职业病病人的企业名单,并要求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处置存在的疑似职业病病人。
市卫健局陈鹭旭副局长作了强调讲话,他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健康监护保障。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体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对象包括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二是科学认清危害,整治职业健康隐患。作为承担主体责任的各位企业要认识到是否落实职业健康工作关系到企业是否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三是增强责任担当,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职业健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各有关单位协同协作,无缝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原则,强化责任落实。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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