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职业病目录有几类几种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2、法律分析:在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10大类共132种疾病。与此相对,之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包含10大类115种疾病,但该目录已于五年前被废除。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公布。
3、法律主观:职业病种类 10类115种: 尘肺: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 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4、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3种,这类疾病主要与化学品使用和电焊作业有关。职业性耳鼻喉疾病主要包括噪声聋、铬鼻病3种,这些疾病多见于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8种,这些疾病与长期接触某些化学物质有关。
5、法律主观: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6、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共132种。职业病是一种由于职业活动而导致的疾病,在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这些疾病都是在长期接触某些职业因素后引发的健康损害,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32种。
7、现在的法定职业病有十类,共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法定职业病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结合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类的。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共分为十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最新
1、尘肺[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包括13种疾病[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11种,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等。 职业中毒:有56种,如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共5种,如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共3种,如炭疽、森林脑炎等。
2、法律分析:(1)化学性因素。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有机粉尘等。作业人员长期在超过国家规定[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的最高容许浓度条件下作业,加上其他因素[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的影响,就有可能发生尘肺病。粉尘中的主要危害化学因素为游离二氧化硅、硅酸盐等。生产性毒物,如生产性化学毒物可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
3、指导意见:生产工艺过程zd中产生的危害因素:1化学因素:粉尘、铅、三氯乙烯、苯、正己烷等2物理因素:噪声、异常气象条件、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
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5、尘肺:包括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包括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在2015年版中列出,截止到2021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暂未进行更新。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固体物质微粒,对呼吸系统造成损害。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有害气体、蒸气、烟、雾、粉尘等化学物质,可引起中毒、刺激、腐蚀等健康问题。
我国职业病目录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
1、根据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的规定,我国的职业病目录如下[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一)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2、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中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3、这一目录详细列出[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了10类115种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病的发生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能被称为职业病。
4、第一大类是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包括[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了各种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第二类是职业性皮肤病,涉及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类是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电光性眼炎。
5、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 B )种。A、10 B、13 C、15 D、18 4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 A )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工伤种类(2022)
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新增18种,类别仍为10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必须是国家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列举的疾病,共10类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痔疮不在目录中不算工伤。
具体种类包括尘肺病及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棉尘病;职业性皮肤病如白斑;职业性耳鼻口腔疾病如爆震聋;职业性眼病如白内障;职业放射性疾病如放射性肿瘤;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物理因素导致的职业病如中暑、高原病;以及其[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他被列入名录的职业病。
职工患了职业病,是否算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按照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在我们身边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有这些,赶紧来看看你工作中有没有吧!01 “噪声聋”除了听力损伤,还会对人体产生其[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他不良影响 ①『噪声的危害』噪声是一种人们不希望听见的声音,不仅会干扰工作、学习和生活,也会影响人的情绪。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规定是怎么样的
1、- 职业性眼病[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2、职业病[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的规定[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所有职业病防治活动。 该法律明确指出,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6、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7、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大类132种)
1、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职业性眼病**:- 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等共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等共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 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共5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包括中暑、减压病等共8种。
3、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有10大类132种;原来的10大类115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已经作废五年了。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132种。
4、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5、目前规定的是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的原则和职业病的遴选原则,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6、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多少种
1、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3、根据我国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和其它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4、在我国,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卫法监发〖2002〗108号文件《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明确了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包括10大类115个病种。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这一目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职业病疾病目录
1、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35种职业病。这个目录是在2024年12月16日由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2、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3、第一大类是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了各种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第二类是职业性皮肤病,涉及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类是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电光性眼炎。
4、法律主观:职业病种类 10类115种: 尘肺: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 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5、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有十大类。分别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
6、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这一目录目前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类115种疾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国家规定职业病目录范围内共计什么章什么条?
全法共八十八条。根据该法第一条[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其宗旨是为[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同时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第二条明确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共七章九十条。
其法律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前期预防、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章 法律责任以及第七章 附 则。全文共八十八条。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共包含7章,总计88条。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相关定义。 第二章关注“前期预防”,涉及职业病危害预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内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一共有七章八十八条。第四次修订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街道、私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共十四条,规定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strong]职业病目录最新[/strong]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目录
法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同时,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进行设施管理和定期检测工作。《目录》是基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风险分类的,旨在评估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程度。
低风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较少、危害程度较低的项目。如部分轻工业、服务业等。 一般风险建设项目:涉及一定程度的职业危害因素,需加强日常管理。如化工、医药等行业的部分项目。 较高风险建设项目:存在较多职业危害因素,或可能产生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如矿山、重金属加工等项目。
如果同一个项目(或用人单位)不同子项目内容(或工作场所)分别属于不同行业的,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高者确定风险类别。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法律允许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如果其使用的材料、工艺和产品导致的风险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列出的相应行业风险有显著差异,他们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自行调整风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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