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工伤种类(202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必须是国家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列举的疾病,共10类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痔疮不在目录中不算工伤。
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型职业病:工伤型职业病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由于从事特定工种、岗位或在一定环境下导致的疾病。这些疾病被认定为工伤后,受害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常见的工伤型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喉头炎、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听力损失等。
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痤疮等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爆震聋等。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以下是各类职业病的具体种类: 职业性尘肺病:共有13种。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6种。 职业性皮肤病:共计9种。 职业性眼病:包括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有4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括60种。
职业病疾病目录
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35种职业病。这个目录是在2024年12月16日由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第一大类是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了各种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第二类是职业性皮肤病,涉及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类是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电光性眼炎。
法律主观:职业病种类 10类115种: 尘肺: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 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有十大类。分别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这一目录目前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类115种疾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谁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规定[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的是132种[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的原则和职业病的遴选原则[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法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规定职业病目录范围内共计什么章什么条?
1、全法共八十八条。根据该法第一条[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其宗旨是为[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同时促进经济社会[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的发展。而第二条明确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共七章九十条。
3、其法律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前期预防、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章 法律责任以及第七章 附 则。全文共八十八条。
4、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共包含7章,总计88条。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相关定义。 第二章关注“前期预防”,涉及职业病危害预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内容。
5、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一共有七章八十八条。第四次修订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6、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街道、私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共十四条,规定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7、《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我国职业病目录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
根据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的规定,我国的职业病目录如下:(一)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中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 B )种。A、10 B、13 C、15 D、18 4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 A )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这一目录详细列出了10类115种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病的发生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能被称为职业病。
第一大类是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了各种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第二类是职业性皮肤病,涉及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类是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电光性眼炎。
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最新
尘肺:包括13种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11种,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等。 职业中毒:有56种,如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共5种,如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共3种,如炭疽、森林脑炎等。
法律分析:(1)化学性因素。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有机粉尘等。作业人员长期在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条件下作业,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就有可能发生尘肺病。粉尘中的主要危害化学因素为游离二氧化硅、硅酸盐等。生产性毒物,如生产性化学毒物可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
指导意见:生产工艺过程zd中产生的危害因素:1化学因素:粉尘、铅、三氯乙烯、苯、正己烷等2物理因素:噪声、异常气象条件、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尘肺:包括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包括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炭疽、森林脑炎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在2015年版中列出,截止到2021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暂未进行更新。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固体物质微粒,对呼吸系统造成损害。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有害气体、蒸气、烟、雾、粉尘等化学物质,可引起中毒、刺激、腐蚀等健康问题。
2013年4月28日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2、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如下: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涉及生产过程中的多种化学物质和生产性粉尘。- 物理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以及电离辐射等。- 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
3、【答案】:D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J48号),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
4、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对劳动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这些危害因素广泛存在于各类工业生产中,根据工作场所和行业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目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共分为十类。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
6、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辐射、温度、照明等对工作者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气体、腐蚀性物质、有害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对工作者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化学物质。 生物因素:包括病原微生物、病媒生物、致敏物质等对工作者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生物因素。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规定是怎么样的
1、-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2、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3、法定职业病是132种。目前规定的是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的原则和职业病的遴选原则,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所有职业病防治活动。 该法律明确指出,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职业病目录分为十类,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共计132种。
【答案】:B、C、D、E 本题考查的是职业卫生基本概念。2015年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六大类:①粉尘(52种);②化学因素(375种);③物理因素(15种);④放射性因素(8种);⑤生物因素(6种);⑥其他因素(3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被细分为六类,共计多种具体类别。这些分类源于2015年国家相关部门的修订,旨在更清晰地理解职业病产生的原因。粉尘类:包括如矽尘、煤尘、石墨尘、电焊烟尘和其它相关尘埃。 化学因素:涵盖铅、汞、锰、镉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以及二氧化碳、氯气等有害气体和酸碱物质。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哪些?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该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尘肺病[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这是由于长期吸入粉尘而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煤工尘肺、棉尘肺和硬皮病等。第二类是中毒病[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这是由于接触有毒物质如重金属、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引起的疾病。
第四大类至第八大类分别涉及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如中暑、高原病[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以及放射性疾病和放射性肿瘤。第九大类是职业性传染病[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包括炭疽等。第十大类为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和特定行业特有的病症。这一分类有助于明确职业病的识别和防治措施,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1、心理因素 工时管理 创伤和事故风险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可以根据上述目录进行分类管理,并针对不同类别的危害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预防方案。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以确保项目的职业病防护工作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实施。
2、法律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目录》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频次确定。
3、同时,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进行设施管理和定期检测工作。《目录》是基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风险分类的,旨在评估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程度。
4、低风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较少、危害程度较低的项目。如部分轻工业、服务业等。 一般风险建设项目:涉及一定程度的职业危害因素,需加强日常管理。如化工、医药等行业的部分项目。 较高风险建设项目:存在较多职业危害因素,或可能产生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如矿山、重金属加工等项目。
5、法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法律允许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如果其使用的材料、工艺和产品导致的风险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列出的相应行业风险有显著差异,[strong]职业病目录制作[/strong]他们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自行调整风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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