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肺结核的最新规定
1、根据结核专科医生[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的意见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无传染性或治愈后即可上班[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如果以肺结核为由辞退员工则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的原因外[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肺结核呼吸系统传染性疾患,急性期有传染性,需要隔离,不能上班。劳动法是企业规范经营管理的法律。对肺结核病人应该由单位进行送医救治。如果未救治痊愈,应该禁止上班。因为该病有传染性。工厂不让上班,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3、根据结核专科医生的意见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无传染性或治愈后即可上班;如果以肺结核为由辞退员工 则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国家工作人员得肺结核传染病请假期间支付的是病假工资,跟实际工资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差额的。
5、新劳动法对于辞退肺结核员工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保障措施。雇主在辞退员工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雇主应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医疗保护权利,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在辞退过程中,雇主应合理安置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根据《劳动法》,在规定的患病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您需要到医院开出病假证明,您就可以享受最少3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应支付您相当于最低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中感染肺结核单位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首先需要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然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劳动者得肺结核病[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在规定[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的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分析:肺结核病人单位不能辞退,劳动者患肺结核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感染肺结核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所需费用以及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等都可以得到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肺结核是职业病厂里怎么几赔偿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工资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法律分析:感染肺结核工伤赔偿标准要看是否是工伤,如果是上班患肺结核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需要证明所患肺结核是由于在工厂上班导致的,并应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向所在工厂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法律主观:职工在厂里得了肺结核,如果经认定是职业病等工伤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工厂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工厂进行赔偿。
4、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5、法律分析:肺结核病人单位不能辞退,劳动者患肺结核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6、肺结核公司的处理办法是:企业员工患病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7、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肺结核是职业病吗
1、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2、肺结核不属于职业病,普通的一般的人群都是可能感染的,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应用免疫抑制剂、激素,或者本身有艾滋病类似这种基础病导致机体的免疫功能下降时,这些人就更容易感染结核。
3、肺结核不属于职业病,肺结核属于慢性传染性疾病,是危害人类健康的主要传染病,也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主要疾病。肺结核的传播途径是以飞沫传播为主,经消化道和皮肤等其他途径传播已经很少见,传染性大小取决于病人排出肺结核的分枝杆菌量以及空间含分枝杆菌的密度,与接触的密切程度、时间、个体免疫力有关系。
4、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歧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可侵及人体的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最为常见。排菌者为重要的传染源,人体在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但是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发临床的疾病。
5、如果肺结核病是因为工作引起的,可以被认定为职业病,那么就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来处理。如果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这笔费用将由工伤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企业需要根据职业病鉴定的结果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6、导致您遭受医疗保险损失,您有权要求单位给予赔偿。若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必要时,您还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尽管肺结核并不包含在职业病目录中,但您仍然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如果诊断结果显示为职业病,将按照工伤进行处理。
新劳动法肺结核病算工伤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工作期间得了肺结核[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经鉴定为职业病[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可以申请工伤认定[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满足以下情况可以以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4、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等受到伤害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肺结核病显然不符合这些条件。因此,职工患肺结核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尽管肺结核病可能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和经济负担,但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并未将其纳入工伤范畴。这需要[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我们进一步探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5、在厂里工作期间得了肺结核,经鉴定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作中得肺结核可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上班期间得了肺结核,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属于工伤。工伤认定情形包括: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工作期间得了肺结核,经鉴定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满足以下情况可以以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肺结核不一定算是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的时候,由于自身的疾病从而导致的伤害,那么该肺结核就不能算是工伤。但是,如果是职业病,或者是受到职业病的危害才导致肺结核的,那么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肺结核就属于工伤。
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歧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可侵及人体的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最为常见。排菌者为重要的传染源,人体在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但是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发临床的疾病。
在厂里工作期间得了肺结核,如果是职业病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否则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的,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
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我在厂里得了肺结核赔偿吗?我从事电焊工作,粉尘很大可以算工伤吗”:(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的肺结核是因为电焊中粉尘所致:可以认定为工伤、按工伤待遇索赔。(2)但如果你拿不出以上证据:很难认定为工伤。
关于职工患职业病的问题职工在职期间换肺结核应该属于职业病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尽管肺结核并不包含在职业病目录中,但您仍然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如果诊断结果显示为职业病,将按照工伤进行处理。
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在工厂上班半年就查出了身体有病,那么这要看你的疾病是不属于职业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话,工厂要负责任的。
律师解答 上班期间得了肺结核,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属于工伤。工伤认定情形包括: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在法律层面,《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条件。条例第十四条详细列举了七种情形,其中明确指出,只有当劳动者患职业病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肺结核病并不属于职业病范畴,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职业病是指由于长期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主要特征是与工作环境直接相关。
医务人员得肺结核算工伤吗?
1、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2、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算工伤。可以以工伤索赔。
3、如果肺结核病是因为工作引起的,可以被认定为职业病,那么就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来处理。如果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这笔费用将由工伤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企业需要根据职业病鉴定的结果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在工作期间感染了肺结核,但并非因工作原因,那么员工可以享受病假待遇。
4、法律分析:感染肺结核工伤赔偿标准要看是否是工伤,如果是上班患肺结核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需要证明所患肺结核是由于在工厂上班导致的,并应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向所在工厂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肺结核不一定算是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的时候,由于自身的疾病从而导致的伤害,那么该肺结核就不能算是工伤。但是,如果是职业病,或者是受到职业病的危害才导致肺结核的,那么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肺结核就属于工伤。
肺结核可以申请职业病吗
在厂里工作期间得了肺结核[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经鉴定为职业病[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患肺结核病[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应该可以,去市级以上医院,有专业鉴定工伤和职业病的。
肺结核不是法定职业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导致肺结核的,不是工伤。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如果肺结核病是因为工作引起的,可以被认定为职业病,那么就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来处理。如果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这笔费用将由工伤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企业需要根据职业病鉴定的结果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医务人员得肺结核算工伤吗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
您需要证明所患肺结核是由于在工厂上班导致的,并应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向所在工厂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饭店员工得了肺结核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职工在厂里得了肺结核,如果经认定是职业病等工伤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工厂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工厂进行赔偿。
考虑到自身的健康状况和他人的安全,建议尽快与上级沟通,考虑辞职或请假进行治疗。肺结核是一种具有较强传染性的疾病,为了不危害到同事和顾客的健康,采取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此外,饭店的工作环境和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可能会影响肺结核病的康复过程,不利于身体恢复。
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内、外科常规体检。x光胸透。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可直接去医院拍一个x光胸片做初步筛查,确认是否有肺结核症状,如胸片没有异常可排除感染肺结核可能性。查痰是确认胸片异常后,有肺结核症状做的进一步检测,用以确认痰中是否携带结核菌区分肺结核痰涂片阳性患者或者阴性患者。
餐厅有权扣压员工的健康证吗 小编分析如下:健康证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
为了自己了和大家的健康,最好是辞职或请假治疗,因为肺结核属于一种传染性比较强的病。等治愈后再考虑上班比较好。而且饭店的工作强度比较大,也不利于肺结核病的恢复。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大三阳能办健康证吗,康复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新劳动法员工体检发现有肺结核应该怎么办
1、在厂里工作期间得了肺结核[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经鉴定为职业病[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肺结核病人应该由单位进行送医救治。如果未救治痊愈,应该禁止上班。因为该病有传染性。工厂不让上班,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3、员工在职期间患肺结核期间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应该人性化处理。
4、您好,员工在职期间患肺结核期间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5、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6、应该人性化处理[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根据结核专科医生的意见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无传染性或治愈后即可上班;如果以肺结核为由辞退员工则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厂里上班快3年,得了肺结核,可以找厂里赔偿么
在厂里工作期间得了肺结核[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如果是职业病的话[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否则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的,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
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在工厂上班半年就查出了身体有病,那么这要看[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你的疾病是不属于职业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话,工厂要负责任的。
法律分析[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劳动者得肺结核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主观:职工在厂里得了肺结核,如果经认定是职业病等工伤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工厂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工厂进行赔偿。
我一直从事煤矿下井工作可是我患了肺结核请问还可以继续从事下井工作吗...
从事煤矿下井工作可是我患了肺结核的话,应调离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劳动法规定禁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煤矿工人在井下的工作环境中面临着多种职业危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粉尘、噪声、振动、高温和高湿度等。长期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会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如可能导致尘肺病和肺结核等职业病的发生。这些职业病不仅会降低工人的劳动效率,还会增加医疗成本,甚至导致死亡。
心脏病,肝病,肾病绝对不能有,没有汗腺不能下井。依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之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煤矿企业承担。
煤矿工人的井下环境中存在的粉尘、噪声、振动、高温、高湿、不良体位等职业危 害因素对工人身体造成很大的危害,这极容易造成尘肺,肺结核等职业病。另外,煤矿 井下条件十分复杂,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威胁着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
这个肯定是有一定害处的,很多下井工作的人都会有肺气肿,呼吸道的疾病,到了60岁以后尤其明显,建议如果有好的机会还是尽量远离煤矿,之前我也是在煤城居住过的,大部门下井的人容易得一些呼吸道和腰腿之类的疾病。
按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规定的,与所从事的职业危害相差的职业病病种执行。 冶疗规定:⑴、 对已确诊的各期矽肺病例人均应立即调离接尘岗位,实行冶疗或疗养。Ⅰ期:安排脱尘工作 Ⅱ期、Ⅲ期:(含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及代偿机能乙、丙者),照顾安排脱尘工作。
肺结核病在劳动法中有什么特殊照顾吗?
法律分析[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是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首先,肺结核员工作为劳动者,享有法定的医疗保护权利。新劳动法强调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保护,特别是在患病期间,劳动者应得到充分的医疗救治和休养。因此,雇主在员工确诊肺结核后,应积极配合员工接受医疗治疗,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休假和福利待遇。
肺结核呼吸系统传染性疾患,急性期有传染性,需要隔离,不能上班。劳动法是企业规范经营管理的法律。对肺结核病人应该由单位进行送医救治。如果未救治痊愈,应该禁止上班。因为该病有传染性。工厂不让上班,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员工在职期间患肺结核期间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应该人性化处理。
从事煤矿下井工作可是我患[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了肺结核的话,应调离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工作期间得[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了肺结核,经鉴定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满足以下情况可以以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肺结核,已经痊愈的,合同期满,公司可以终止合同;肺结核尚在治疗期间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或者痊愈,届时可以终止合同。
火电厂得了肺结核是不是的职业病
肺结核是结核杆菌引起的传染病[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并不是工厂中的粉尘造成的肺部疾病,所以你这不算职业病。
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工作期间得[strong]肺结核职业病[/strong]了肺结核,经鉴定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满足以下情况可以以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肺结核不属于职业病,肺结核属于慢性传染性疾病,是危害人类健康的主要传染病,也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主要疾病。肺结核的传播途径是以飞沫传播为主,经消化道和皮肤等其他途径传播已经很少见,传染性大小取决于病人排出肺结核的分枝杆菌量以及空间含分枝杆菌的密度,与接触的密切程度、时间、个体免疫力有关系。
肺结核不属于职业病,普通的一般的人群都是可能感染的,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应用免疫抑制剂、激素,或者本身有艾滋病类似这种基础病导致机体的免疫功能下降时,这些人就更容易感染结核。
在工厂上班半年就查出了身体有病,那么这要看你的疾病是不属于职业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话,工厂要负责任的。
肺结核不是法定职业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导致肺结核的,不是工伤。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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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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