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打工,可以到四川去做见定糖尿病是否职业病吗?
如果[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你家是四川[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的[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可以申请在四川做职业病诊断鉴定。第二,糖尿病不属于职业病。国家有一个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只有目录范围内的才能被诊断为职业病。糖尿病不在目录范围内。
假如有认证职业病的医院给你出示证明的话,同时又通过劳动局的验证,那是可以算职业病[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了。
健康体检你的呼出的CO浓度超标为21mg/L,在焦炉工作一氧化碳吸入有关,属于职业病有害因素造成的。只要血碳氧血红蛋白正常,应该没问题。注意自[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我保护吧。
噪音:噪音是大伙儿经常忽略的一项职业病,但实际上它发生的概率特别大。如冲床车间,长时间的话会对人的听力造成影响,而且一旦损害很难恢复。粉尘:有些工厂具有粉尘的环境,长时间呼入这些空气的话容易造成肺部的疾病。辐射:这一列主要是针对皮肤的辐射,比如一些焊锡工,电焊工等等。
可以说,老年病已经不是老年人“专利”了。 很多年轻人上班996,下班就“葛优躺”,体检时一查就查出一堆指标超标,并且越来越多的年轻打工者正被各种“老年病”缠身。 今天,我们就聊一聊打工人怎样才能避免老年疾病提前出现。
你父亲如是患职业病,那么在家静养属于工伤事故,单位应当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对你父亲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定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在患病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现提出解聘是违法行为,应当向你父亲支付赔偿金。
糖尿病是职业病吗?
糖尿病作为一种慢性疾病[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并不符合职业病[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的定义。职业病通常指[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的是由于工作环境中[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的特定因素(如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生物因素等)导致的健康损害,而糖尿病的发生与个体的生活方式、遗传因素、饮食习惯等多方面因素有关,与工作环境直接关联性较小。
法律分析:糖尿病并非职业病,公司员工的病情如果不影响其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则不得以该理由任意辞退。如任意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要求给付劳动赔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糖尿病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之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彭州卫生院工作人员袁勇在防疫工作期间被诊断出患有糖尿病。他的病情是否构成工伤引发[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了争议。劳动部门先是认定为工伤,后撤销。再认定为工伤后又撤销。袁勇选择了法律途径,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糖尿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其工作与患病无必然因果关系,维持了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只有进入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糖尿病不在目录范围内,不能认定为职业病。
糖尿病不属于职业病。接触天拿水和油漆导致的皮肤疾病,有可能是职业病。
...抓出很多斑,又患上了糖尿病,想问这算职业病吗
糖尿病不属于职业病。接触天拿水和油漆导致的皮肤疾病,有可能是职业病。
因此,糖尿病不应被归类为职业病。如果糖尿病患者认为自己的病情与工作环境有关,可以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进行详细的健康评估和诊断,以明确病因和治疗方案。
糖尿病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之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只有进入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糖尿病不在目录范围内,不能认定为职业病。
假如有认证职业病的医院给你出示证明的话,同时又通过劳动局的验证,那是可以算职业病了。
不是工伤。什么是工伤,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上班时间脑梗或者糖尿病发,本质是发病,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糖尿病算不算职业病
法律分析:糖尿病并非职业病,公司员工的病情如果不影响其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则不得以该理由任意辞退。
糖尿病作为一种慢性疾病,并不符合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通常指的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如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生物因素等)导致的健康损害,而糖尿病的发生与个体的生活方式、遗传因素、饮食习惯等多方面因素有关,与工作环境直接关联性较小。
法律分析:糖尿病并非职业病,公司员工的病情如果不影响其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则不得以该理由任意辞退。如任意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要求给付劳动赔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你这种情况不属于职业病。国家有一个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糖尿病并非职业病,公司员工的病情如果不影响其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则不得以该理由任意辞退。如任意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要求给付劳动赔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糖尿病算不算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1、彭州卫生院工作人员袁勇在防疫工作期间被诊断出患有糖尿病。他的病情是否构成工伤引发了争议。劳动部门先是认定为工伤,后撤销。再认定为工伤后又撤销。袁勇选择了法律途径,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糖尿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其工作与患病无必然因果关系,维持了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糖尿病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之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3、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疾病,但并非所有工作期间出现的健康问题都属于职业病范畴。职业病的认定需要依据《职业病目录》中的定义,必须具备明确的职业相关性,并且需由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明确诊断。因此,工作期间出现的健康问题并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职业病。
4、这不算职业病的。糖尿病近期的原因主要是你饮食方面的以及身体代谢方面的,与工作环境关系不大。而且,糖尿病也可能是家族遗传。糖尿病是无法根治的,建议你去医院就诊,注射胰岛素,但不要相信电视上的广告,那些都是骗人的。祝你的身体会慢慢变好。
5、法律分析:糖尿病并非职业病,公司员工的病情如果不影响其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则不得以该理由任意辞退。如任意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要求给付劳动赔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患有糖尿病的职工在单位死亡,是否工伤按是否工作原因确定。
7、不是工伤。什么是工伤,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上班时间脑梗或者糖尿病发,本质是发病,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于长期倒班患上糖尿病,是否属于职业病。
这种情况不属于职业病范畴,首先给你说一下咱们国家对于职业病的定义: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假如有认证职业病的医院给你出示证明的话,同时又通过劳动局的验证,那是可以算职业病了。
不建议长期倒班,如果工作需要必须倒班,建议在下班以后,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平时在饮食上还需要注意,多吃含优质蛋白质的食物,以及新鲜的蔬菜和水果,避免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适当锻炼身体,提高自身体质。经常上夜班的人会引起生物钟紊乱,容易患上心脏病和糖尿病等病症。
内分泌失调:由于倒班作息时间不规律,还会导致人体内激素紊乱,由于激素水平异常,可能会出现长痘痘的情况,女性还会出现月经紊乱等表现。此时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口服甲泼尼龙片或醋酸阿比特龙片等药物进行调理。
从而引起疲劳、精神不振、记忆力下降等问题。肥胖:倒班工作可能会扰乱人体的生物钟,导致身体内激素、免疫系统等的失衡,从而导致肥胖。心血管疾病:长期的倒班工作可能会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包括心脏病、高血压、血栓栓塞等。胰岛素抵抗:倒班工作可能会导致胰岛素抵抗,从而增加患糖尿病的风险。
经常上夜班的人会引起生物钟紊乱,容易患上心脏病和糖尿病等病症。 长期上夜班的女性容易得癌症。患癌的几率提高50%症状,乳腺癌风险增48%。造成类情况的主要原因是长时间热爱人造光照射。 此外,对于那些从事危险工作的人事说,经常倒班会引起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引发工作事故。
答案补充 经常上夜班的人会引起生物钟紊乱,容易患上心脏病和糖尿病等病症。长期上夜班的女性容易得癌症。患癌的几率提高50%症状,乳腺癌风险增48%。造成类情况的主要原因是长时间热爱人造光照射。此外,对于那些从事危险工作的人事说,经常倒班会引起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引发工作事故。
我是在职合同制司机,在职期间患有糖尿病,算不算职业病?
1、只有进入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糖尿病不在目录范围内,不能认定为职业病。
2、因此,糖尿病不应被归类为职业病。如果糖尿病患者认为自己的病情与工作环境有关,可以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进行详细的健康评估和诊断,以明确病因和治疗方案。
3、糖尿病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之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4、这不算职业病的。糖尿病近期的原因主要是你饮食方面的以及身体代谢方面的,与工作环境关系不大。而且,糖尿病也可能是家族遗传。糖尿病是无法根治的,建议你去医院就诊,注射胰岛素,但不要相信电视上的广告,那些都是骗人的。祝你的身体会慢慢变好。
5、什么是工伤,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上班时间脑梗或者糖尿病发,本质是发病,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6、假如有认证职业病的医院给你出示证明的话,同时又通过劳动局的验证,那是可以算职业病了。
糖尿病是否属于工伤?
倘若工伤发生时伴随着罹患糖尿病等病症[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这些均未由工伤直接导致,故其对应之医疗费用不应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报销。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确属工伤引发的,按工伤办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患有糖尿病的职工在单位死亡,是否工伤按是否工作原因确定。
糖尿病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之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在国外工作诱发糖尿病赔偿方法如下: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规定,如果在国外工作期间因工作引发糖尿病,且经过法定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由雇主承担医疗费用、提供工伤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会根据疾病的程度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和确定。
第一:像[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你这种情况应该是无固定期劳动关系,劳动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第二:糖尿病一般不能属于职业病或工伤范畴,但如果病情严重,可以向单位要求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给你。第三:医疗期满后,如果无法继续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若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晕倒的,则应当属于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在喷漆上班,八年了得了痛风和糖尿病算不算职业病?
1、糖尿病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之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2、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5%。
3、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而没有接触史也不是职业病。
4、不是中毒。是容易得矽肺疾病。当然不用背着氧气干活,就是戴着口罩或者那种猪鼻子,他们工作很高,但是工作时间都不长。前段时间我在医院看到2个20多岁的男女,男的上不来气,在矿上工作,一看得了矽肺,不洗肺这辈子完了,矽肺一次一万。才20多岁,女的长的还挺好看的。
5、首先这两者含糖量较高,不适合糖尿病人饮用。其次,他们其中含有的成分会对我们的肾脏排泄产生影响,导致尿酸排泄不畅。提倡高纤维食物饮食 对于糖尿病和尿酸高的患者来说,高纤维的饮食对机体的糖代谢有促进作用。(如玉米,小麦,白菜,豆制品等)他们在促进机体对糖代谢的同时,也不会影响尿酸排泄。
倒班30多年现患糖尿病神经损害是职业病吗
1、这不算职业病的。糖尿病近期的原因主要是你饮食方面的以及身体代谢方面的,与工作环境关系不大。而且,糖尿病也可能是家族遗传。糖尿病是无法根治的,建议你去医院就诊,注射胰岛素,但不要相信电视上的广告,那些都是骗人的。祝你的身体会慢慢变好。
2、这个不算职业病的,现在工厂基本上都是12小时两班倒的。
3、糖尿病引起阳痿的机理不清楚,大多认为与神经、血管、内分泌、心理障碍有关。(1)神经病变糖尿病并发阳痿有着明显的神经病变因素存在,其神经递质含量减少,阴部感觉神经病变、周围神经损害;电镜下见有的神经脱髓鞘,许旺氏细胞及神经周围之基底膜弥漫性增厚;电神经检查发现阴茎背神经传导速度明显减低。
4、长期血糖增高,大血管、微血管受损并危及心、脑、肾、周围神经、眼睛、足等,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糖尿病并发症高达100多种,是目前已知并发症最多的一种疾病。糖尿病死亡者有一半以上是心脑血管所致,10%是肾病变所致。因糖尿病截肢的患者是非糖尿病的10~20倍。
5、麻木感也可能导致肢体感觉异常,患者可能会觉得双脚如同踩在棉花上一般。若运动神经受到损害,肌力会不同程度地减退,最终可能导致营养不良性肌萎缩。周围神经病变可能是单侧也可能是双侧,可能是对称的也可能是不对称的,但双侧对称性的情况更为常见。
6、Ⅰ型糖尿病的病因并不明确,一般和自身免疫以及环境有关;Ⅱ型糖尿病人群最为广泛,患者多超重或肥胖,有明显的家族遗传性。以前普遍认为,Ⅱ型患者大多数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甚至认为这是一种“老年病”。现在发现,糖尿病患者越来越年轻化,20~30岁的糖尿病患者明显增多。
7、如果糖尿病发展影响到了神经,还会导致病人出汗异常,比如吃个饭就会大汗淋漓,但大多是上半身出汗多,而下半身却不出汗,有时候不该出汗时一身汗,而应该出汗时却无汗,长此以往,还会伴有皮肤干燥瘙痒等症状。
公司可以开除糖尿病的员工吗
法律分析[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糖尿病并非职业病[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公司员工[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的病情如果不影响其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则不得以该理由任意辞退。如任意辞退[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要求给付劳动赔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患有糖尿病且尚处于治疗阶段的,企业原则上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若医疗期满后仍无法胜任现有岗位或企业另有安排,企业可依法解除合约,但需于30日前以书面方式告知员工或额外支付1个月薪酬作为补偿。
法律分析[strong]糖尿病职业病[/strong]: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糖尿病并不是公司合法裁员的理由之一。依照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若要解雇员工,必须具备充分的合法依据,例如员工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试用期内无法达到岗位要求、严重渎职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等等。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解雇糖尿病患者,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糖尿病并非职业病,公司员工的病情如果不影响其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则不得以该理由任意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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