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职业病加重后的工伤认定
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所患尘肺叁期不应认定为工伤。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尘肺叁期应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因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到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与职业病相关的工作,期间所患职业病加重的,应认定为工伤。
职业禁忌症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才能按照工伤处理,如果确认所谓的职业禁忌症属于职业病的话,职业病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工伤待遇,还有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的或者因为从事跟工作相关的事项而下落不明的,都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如果在申请赔偿是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因职业病而引发的其他各种并发症都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明确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是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的,由此而引发的其他一系列并发症都跟职业病相关的话,那么在治疗并发症的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都应该由医疗保险机构承担。
职业病工伤认定的程序:申报: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哈尔滨市劳动局关于病退的要求条件:我爱人2010年检查得了多毛细胞白血病...
申请病退需满足三个条件:首先,需由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次,达到规定年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最后,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2010年最新工伤赔偿条例有哪些?
1、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2、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月工资来赔偿。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4、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费、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停工留薪。(七)护理费。(八)伤残补助金。(九)伤残津贴。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008年发生职业病,鉴定为六级,2010年职业病重新鉴定,结果为四级,能否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当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或职业病鉴定结论存在异议时,可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一权利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行使。申请工伤二次鉴定的前提是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初次鉴定结果持有异议。
不大。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伤残鉴定结果是可以推翻的,但是不容易。因为对于伤残鉴定结果能否推翻需要有鉴定程序违法的证明或者是实际的伤情是否达到了鉴定某级的要求的标准。
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四级职业病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发生职业病或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废止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8号废止[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我部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2010年12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等48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通过2012年3月6日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此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骆琳于2012年4月27日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
3、《办法》共17条,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4、以下二个文件废止[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2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5号《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原因是以上管理职能划分归属国家安监总局。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6、第十四条,未按要求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千元至3万元罚款。第十五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废止。
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
1、案例一: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 2002年初,河北省白沟镇的箱包厂暴露出严重的职业病隐患。25名工人因苯中毒,其中5人不幸去世。事件中,企业因生产条件简陋、缺乏防护设备和未告知职业病危害,使用高毒原料,最终导致悲剧。
2、亚洲第一的硅生产企业爆发出中国迄今最大的职业病事件,其背景是欠发达地区政府在经济发展冲动与环境健康代价之间的艰难选择镶嵌在苗岭山水之中的施秉县,距离省会贵阳230公里,是贵州省黔东南州15县之一。这里属低丘陵山区,矿产丰富。
3、【答案】:职业安全也称劳动安全是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化学物中毒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职业伤害事故是人们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具有因果性、偶然性、突发性、再现性等特征,并有多因素性质。(一)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的目的 1.了解不同行业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强度和分布特征。
4、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危险源辨识既要识别危险/危害因素,又要判定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在GB/T28001-2001-1中被定义为“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7、我国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职业病加重可以二次认定吗
1、如劳动者与前一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并获得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则不能就职业病加重情况在第二次参工期间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的工伤待遇赔偿。第劳动者再就业的工作性质与职业病加重存在因果关系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新的工伤。
2、法律主观: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这样的情况不需要再做工伤认定书,等待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诊断结论。
4、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所患尘肺叁期不应认定为工伤。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尘肺叁期应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因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到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与职业病相关的工作,期间所患职业病加重的,应认定为工伤。
5、当事人对于医学鉴定存有异议,可以申请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的鉴定。同时如果对伤残鉴定存有异议的一方,需要说明自己对鉴定书中的那一部分存在异议,这样第二次鉴定人的鉴定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义。这样产生的效果会更好。
6、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分为两级鉴定(市、省):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7、原则上,二次即可,第一次就诊后,即可明确或鉴定为是否构成职业病;如果影响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的,申请评定工伤伤残等级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第二次)。
职业病如何防止
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止工作方针如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的方针[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提高其职业病防范意识和技能。让劳动者了解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害,学会正确操作设备,避免过度接触有害物质。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接触。
职业病防止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供职业病防止所需的经费和设备。
首先,正确使用现场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比如通风设备等。这些设施能够有效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减少对人体的伤害。其次,严格遵守作业现场的操作规程。通常,这些规程是在充分考虑了现场职业危害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规程操作能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再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口罩甚至防护面具等。
环卫工人如何预防职业病环卫工人可以穿反光安全衣来预防职业病 由荧光面料和高能见度反光材料制成,可提醒过往车辆注意,晚间工作时尤为重要。环卫工人可以戴反光帽来预防职业病 反光帽一方面可保护环卫工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可遮挡烈日,以防中暑,因此可选择透气的宽边帽或鸭舌帽。
2010年7月16号,在公司车间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导致左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
1、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最低不少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6个月。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金的标准由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你自己找一下吧)。
2、法律分析:伤残评定等级,主要是依靠受伤的严重程度,还有经过治疗后,肢体遗留的功能障碍程度,来进行评定的。如果胫腓骨发生了粉碎性的骨折,凭借x线片的检查,进行评残的时候,应该可以评到10级左右。
3、根据相关标准,胫腓骨骨折有内固定的,可定为九级伤残,没有内固定的,可定为十级伤残。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 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 ;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5、一般医疗期也就六七个月左右的,具体要看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如何确定了。
6、可以做伤残鉴定。需要通过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伤残级别。应该是9级以上。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
7、计算:本人工资×9个月。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个省的标准不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平均工资×月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平均工资×月数。
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1、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我行动”。
2、2023年职业宣传周的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这一主题强调[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了工作场所对员工健康的重要性。 《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周定在每年的4月25日至5月1日,今年也不例外,其主题再次强调[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了“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工作环境的改善是预防职业病的关键。
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活动时间为每年的4月25日到5月1日,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以下是关于《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宣传标语,希望大家喜欢!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标语[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重视职业卫生,崇尚文明生产。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2022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的主题强调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通过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和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该活动旨在提升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
5、年的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将于4月25日至5月1日举行,这是第22届活动,主题聚焦于“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本次活动将通过一系列宣传标语和视频,提升公众对职业健康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2010年发生九级工伤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厂里有没有补偿金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2、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 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当我们工伤评定结果下来以后,如果说真正影响到了自己的工作,那么我们可以要求企业赔偿一点补偿金,相信企业也不会让我们感到为难。因为每个人在做事情的时候更讲究的是依据,只要我们能够说出自己的难处,以及生活中的压力,说不定比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更多。
4、法律分析:九级伤残的赔偿工厂应赔偿多少钱,要结合伤者的工资收入和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除了伤残赔偿金外,医疗费用,误工工资都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5、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6、法律主观: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赔偿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费用;职工工伤期间还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10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生产性粉尘是作业场所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由其造成的职业性尘肺病是我国目前发病率的职业病。生产性粉尘的主要接触方式是经呼吸道吸入。
金属冶炼安全方向注重于研究和分析金属冶炼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等。这些特性使得金属冶炼过程具有较高的风险,需要专业的安全工程师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化工安全类执业行业: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运输)学习科目:《化工安全技术》备考建议:重点学习化工安全基础、工艺安全技术、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特殊作业安全、危险品存储、应急救援。
【答案解析】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与其理化性质有关,与其生物学作用及防尘措施等也有密切关系。在卫生学上,常用的粉尘理化性质包括粉尘的化学成分、分散度、溶解度、密度、形状、硬度、荷电性和爆炸性等。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负责制定、修改、补充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审批。 3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车间进行年度职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初级安全工程师主要分为七个类别,每个类别对应不同的行业和学习科目。煤矿安全类专注于煤矿行业,学习《煤矿安全技术》,重点在于煤矿通风、瓦斯防治、防灭火、粉尘防治、防治水以及矿山救护等方面的知识。
职业病检查须在离岗后多长时间提出?
法律分析:对准备脱离所从事[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体检通常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每两年进行一次。企业应为员工建立职业病健康档案,并妥善保存职业病体检报告。对于入职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企业有权直接解聘。在岗体检中发现员工有职业禁忌症,若无法继续从事现有工作,企业可安排调岗,若员工不服从调岗则可能面临劝退。
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离岗体检不是指离职时体检,而是指离开目前所从事的岗位时需要开展体检安监总局49号令 第十五条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职业病检查方法: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10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职业危害评价
1、.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类。
2、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级别越高[strong]2010年职业病[/strong],危害越大。对II级以上危害级别的作业场所,要求做出改进计划,限期整改,甚至停产。
3、安全工程师知识点: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危害评价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接触评价,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同时也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数据。
4、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安全工程师推荐选择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优路教育深入开展相关培训教辅的研发工作,出版多品类职业培训图书,构筑多方位、立体化培训教辅体系。
5、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涵盖四个科目,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6、《职业健康管理》关注工作环境对员工健康的影响,涉及职业病预防、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等。《安全工程技术》则从技术层面探讨安全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安全设计、设备安全评估与改造等。通过考核上述科目,安全工程师将全面掌握安全工程领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为从事相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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