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预评价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公函
1.正规文件、有签发人、有发文编号、单位公章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1.建设项目名称与申请书、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一致
2.有自治区级投资主管部门(中央驻疆单位)审批、核准和备案文件批复(国家级、地州市级不予受理)
职业病现状危害评价需要资质吗
需要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如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换证时,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国家规定哪些企业要做职业卫生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才是国家强制要求要做的(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在企业无法完成预评价和控制评价的基础上(主要因为老厂房或自行设计厂房无法提供三同时),出现的一种折中或缓冲的评价项目。现状评价一次管三年,但每年还必须做一次检测。
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就必须要做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这些企业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资质:甲级评价机构
主要业务: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建设项目职业病检测与评价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预评价什么时候做
完成预评价报告后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审核申请,并提交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建设方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经审核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预评价与审核。
什么样企业必须做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复评
依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第1.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故只要生产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则需要进行危害评价。可以参考GBZ1及GBZ2确认您的企业里面是否有对应的职业危害因素,然后依照判断确定是否要进行危害评价。还有个更简单的方法,咨询您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职业病危害评价单位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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