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职业禁忌的有关规定正确表述有哪些
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不能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企业将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其所禁忌的作业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如果得了职业禁忌症,员工可以调换岗位,但工资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调岗,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也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如果劳动者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健康损害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用人单位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1、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等。
2、享受批评、检举、报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3、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利;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包括接受职业卫生检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多种权益。同时,也对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义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具有如下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卫生检查。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劳动者还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和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职业病防治16字方针
法律分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工作十六字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职业病是指在上班的过程中,因为接触到有害的物质引起来的,比如粉尘、放射性的物质、有毒的物质等等,一般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会出现职业病。目前国家对于这方面有了规定,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守规则,讲诚信,重质量,保安全。1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1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1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创建一流文明工地。1落实省建设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制。1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决不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做大做强。3对黑恶霸痞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3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金山银山不常在,身体健康最安哉。健康知识你要知,均衡饮食要坚持。钱财乃身外之物,健康乃生命之本。健康二字值千金,定期检查齐放心。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若想烦恼不敲门,就请健康当门神。
安全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有规范: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生产操作人员四憧:懂设备构造,懂设备性能,懂设备用途,懂工艺原理 三会: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事故。
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化工生产的工作指导原则。 法律法规遵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管理规范。 避免伤害原则:遵循“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行为准则。
职业病防治方法有哪些?
在职业病防治方面[strong]有关职业病防止[/strong],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至关重要。这包括对现有员工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健康问题。同时,对于新入职员工,应进行详细的岗前体检,以便提前识别潜在的健康风险。
法律分析: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有以下几方面:职业病危害职能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体,落实防治,综合管理,监督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人身保护,开展群众性防控工作[strong]有关职业病防止[/strong];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公司设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6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7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
生产性粉尘预防:在搬运和使用材料,以及石材加工和建筑物拆除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长期暴露于矿物性粉尘环境中工人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具。
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方法如下:上岗前劳动者要做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
职业病防治法方针
法律分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这部法律产生的基础和最充足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通过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来实现。此外,法律规定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防治法方针是什么如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法方针是什么?《职业病防治法》的总则部分对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
职业病防治主要职责有哪些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政策: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企业内部的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工作场所监测与评估: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有害因素的监测,如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等。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着重要的职责和义务,必须积极开展相应工作,落实预防、控制和治疗职业病的措施,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具体如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定期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进展。 进行职业病防治监督,排查隐患,督促整改,防止重大事故。 负责日常监管、宣传、教育、培训及科普工作。 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自身职能提出工作建议,部署并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预防措施 预防职业病是防治职业病的核心。针对各类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如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同时,改善工作环境,降低有害因素浓度,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也是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法律分析: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有以下几方面:职业病危害职能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体,落实防治,综合管理,监督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人身保护,开展群众性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公司设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因在特定工作环境接触有害因素而引发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需满足四条件:特定用人单位、职业相关疾病、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接触、疾病被列入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疑似职业病是类似职业病症状但未被确认的疾病,与职业病相对。
职业病具体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大类,分别是: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是指从事这个接害岗位的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有哪些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 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指定相关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预防与管理工作。这有助于确保单位内部的职业卫生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其次,用人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有关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与管理的说法,错误...
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 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疾病病人保障的规定。选项 A 错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本题考查的是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A选项错误: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危害。C选项错误: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C项错误,应为卫生行政部门;E选项错误: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答案】:D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什么
1、法律主观: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并公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制度等内容,以提高员工的职业病意识。
3、法律分析:(1)知情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信息。公告内容应包括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职业健康监测等方面的内容。为了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障工作者身体健康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5、法律分析: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结果。
6、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
产生职业病危害[strong]有关职业病防止[/strong]的用人单位[strong]有关职业病防止[/strong],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strong]有关职业病防止[/strong],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strong]有关职业病防止[/strong]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法律分析: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结果。
法律主观: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strong]有关职业病防止[/strong],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法律分析:(1)知情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职业病的防治方法?
法律分析: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有以下几方面:职业病危害职能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体,落实防治,综合管理,监督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人身保护,开展群众性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公司设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方法包括: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应了解自身的权利和职责。 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规定。 在高风险工作环境中,如噪音、粉尘等,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减少职业病风险。
卫生保健措施:进行就业前体检;开展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注重平衡饮食和保健食品供给;加强锻炼,提高身体抵抗力。二级预防,又称临床前期预防:通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止病损发展。 对职业接触人群,进行普查、筛检、定期的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教育培训 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企业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让他们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措施,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不良的工作行为和习惯。同时,提高管理者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使他们能够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止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供职业病防止所需的经费和设备。
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作了哪些修改...
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对社会高度关注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和完善,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中的协调配合职责,解决了因诊断资料不全而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问题。
2、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
4、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5、职业病鉴定不需要用人单位的证明。《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等职业病诊断资料,并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7、职业病申报时间规定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制度,根据病种不同,申报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超期未申报的企业和单位,将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等惩罚。
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几项
1、法律分析: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2、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将赋予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8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作业,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1、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于同日由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历程:《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
3、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4、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预防与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修订后的法律不仅凸显了国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也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注。
5、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于同日由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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