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职业病防治法》是2021年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卫生部2013年2月19日公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该《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陕卫职诊发〔2021〕1号文件)指出了榆林市职业病鉴定的详细流程。在该流程中,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立需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经审核批准后,这些机构即可开展职业病诊断服务。
4、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陕卫职诊发〔2021〕1号文件),榆林市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已经明确规定。榆林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需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局备案,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完成审核批准后,方能从事职业病诊断业务。
5、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在2021年被取消。 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取代了2013年的旧版本。 新的管理办法废止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改为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6、《职业病防治法》并未直接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实际上,是相关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发生了变化。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审批,改为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最新修订时间
2021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最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该修订版《职业病防治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已历经四次修订。首次修订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职业病防治法共经历了四次修订。首次修正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生效。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历程:《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于同日由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于同日由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是哪一年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1、《职业病防治法》是2021年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卫生部2013年2月19日公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该《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2、《职业病防治法》并未直接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实际上,是相关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发生了变化。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审批,改为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3、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在2021年被取消。 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取代了2013年的旧版本。 新的管理办法废止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改为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4、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取消了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是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规定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次修订)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规划》中提出“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的目标[strong]2021年我国职业病[/strong],重点在于严格监管执法[strong]2021年我国职业病[/strong],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率。同时,应针对新兴产业和业态带来的超时工作、临时用工等问题,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鲍勇强调:“管理很重要,首先要建立劳动人群的健康档案,根据档案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
依法查处职业卫生监督案件1586件。放射卫生实际监督8万户,监督覆盖率63%,进行经常卫生监督6万户次,合格率92%。依法查处放射卫生监督案件633件。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2011年,公共场所实际监督73万户,监督覆盖率53%,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37万户次,合格率94%。
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提升,2013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学校255万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80%,查处违法案件4万件,罚款近3000万元,均较2012年有所增加。
根据2008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各地要结合当地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人群,加强对存在粉尘、有机溶剂和放射性职业危害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覆盖率。
安全4个100%是指:各行业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要求,对纳入检查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办结率达到100%。详细来说,这四个100%体现[strong]2021年我国职业病[/strong]了安全生产监管的全面性和严格性。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一项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新目录,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形式发布。这一目录的修订旨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进行,用于指导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管和工作场所定期检测频率的设定。
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由原来的每年做一次定期检测修改为每三年至少做一次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分类为严重的行业类别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管理中需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方法包括风险分级和管理状况分级。评估后,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将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等级,甲类风险最低,丙类风险最高。此外,可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进一步确定风险等级。
为了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衔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制定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在2015年版中列出,截止到2021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暂未进行更新。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固体物质微粒,对呼吸系统造成损害。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有害气体、蒸气、烟、雾、粉尘等化学物质,可引起中毒、刺激、腐蚀等健康问题。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诊断项目(即《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职业病类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
职业病累计人数是什么意思
指企业已经出现职业病例的人数。职业病累计人数是指已经经过职业健康体检,有相关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的确诊为职业病的人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企业已经出现职业病例的人数。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95万人,现存活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大概还有45万人。职业健康不仅关系到劳动者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累计人数可以表示某一地区从某个时间点开始到结束的总人口数;在项目管理中,累计人数可以表示从项目开始到某个阶段结束的总参与人数。通过这些数据的分析和比较,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各种情况和趋势,为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人数,意思是人的总数,一个对人数量的数额。通常使用数字来具体统计,有时也用一个大概的范围来估计。累计人数是指在进行某一项目的统计时,自该项目发生之时起,截止到某一时点的总人数。
所谓累计人数是指这个考分数在全部考生成绩中的排名情况。如考分600,累计人数108名,则表示达到或超过600分这个考分的考生人数总共有108名。现在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因此考生在“知分、知线、知位”的情况下填报志愿,“一分一段”表是很客观的参考数据。
累计人数并不是位次,累计人数是在项目发生一直到最后的总共人数,而位次则是指考生成绩和考生人数总和后的综合排序,是你在这省所有考生中所占的位置。
2021年工伤赔偿标准: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解析
1、赔偿范围:工伤误工费赔偿主要包括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的工资补偿。这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期间、康复期间以及医生建议的休息期间。 赔偿标准:具体的赔偿标准通常由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来说,赔偿金额会根据员工的平均工资、工伤程度以及治疗时间等因素来计算。
2、年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伤残赔偿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 调整机制:伤残赔偿金将依据伤残程度和工资基数确定,而其标准将根据物价指数进行调整。目的:此措施旨在确保工伤职工的伤残赔偿金不会因通货膨胀而贬值,从而保障其长期的经济利益。
3、法律分析: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一次性赔偿七个月的工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4、-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以下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5、以往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最新变化:2021年起,工伤赔偿标准改为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这一变化将有效提高工伤赔偿的待遇水平,更好地满足劳动者的合理需求。职业病赔偿规定细化:以往情况:对职业病的赔偿标准可能较为笼统。
6、法律分析:2021工伤赔偿最新标准规定如下:工伤赔偿划分为一到十级,具体赔偿按等级进行区分。
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几年一次
对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规定则要求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这一频率的设定旨在确保这些单位能够持续关注其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通过定期检测,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在工作场所中,职业卫生检测是一项重要的措施,它通常一年进行一次,以确保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在安全范围内,保障员工的健康。职业卫生评价则是对工作场所的综合评估,通常每三年执行一次。
此外,《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还提到,当前职业病的监管方式是基于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进行调整。如果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职业病危害因素处于正常范围内,那么这些员工的体检频率为每两年一次。然而,如果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则需要将体检频率调整为每年一次。
一般来说,职业病检测在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正常的情况下,每二年一次体检;在现场检测超标的情况下,每年体检一次。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未有明确的次数规定,但规定应在上岗前、期间和离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目前职业病监管形式是: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正常的有每二年一次体检;现场检测超标的每年体检一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
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是我国职业卫生领域的重要法规,主要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3、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这一规定详细阐述了职业病危害的检测与评价要求。
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的规定,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接触途径、作业场所、作业时间等因素进行设置,包括通风设施、防护屏障、防护用品等。同时,企业和雇主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修、更换等,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防护。
5、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2月1日施行。《规定》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四个等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本目录涵盖了各类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内容 低风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较少、危害程度较低的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为了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衔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制定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项目或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目录》中的行业分类有显著差异,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调整风险类别。对于跨行业的项目或工作场所,应以风险级别最高的子项目或工作场所为准。对于未纳入目录的行业风险,也可根据评价结果确定。
法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严重、较重、一般。
如果一般风险行业的建设项目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本《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国家疾控局和国家卫健委:《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模板...
国家疾控局与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通知[strong]2021年我国职业病[/strong],旨在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管理中需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方法包括风险分级和管理状况分级。评估后,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将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等级,甲类风险最低,丙类风险最高。
国家疾控局和国家卫健委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者的职能分工和协作配合上。职能分工 国家疾控局作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涵盖了疾病预防控制的各个方面。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和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委员会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中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两个主要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前卫生部)主管的科研监管机构,负责全国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接种、卫生监测、应急响应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疾病防控工作。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隶属于国家卫健委管理的副部级机构。疾控中心是我国疾控系统的重要组成。国家疾控局成立后,中国疾控中心如何定位,有业内人士分析,有可能与国家疾控局合并,也有可能保持独立,接受国家疾控局的指导。
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上下级关系。疾控中心是国家卫计委的直属下级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包含有以下机构[strong]2021年我国职业病[/strong]:办公厅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石家庄:排名第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啥?就在你身边!
目前,噪声已成为排名第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石家庄市噪声、粉尘及苯作业劳动者异常结果检出率基本与往年持平或呈下降趋势,职业病危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石棉本身并不致癌,致癌的是石棉被破坏后形成的石棉纤维。这些纤维像钢丝一样结实,不易被排出体外,会逐渐沉积并可能导致弥漫性肺纤维,进而发展成石棉肺。更严重的是,石棉的危害可能潜伏数十年,随着时间的推移,纤维被肺部新组织包裹,慢慢癌变,导致间皮瘤、喉癌、卵巢癌等。
由于人的中枢神经对缺氧最敏感,因而首先受到损害的就是人的中枢神经。
在电子厂就是会有电子辐射 ,长期接触会对人的皮肤有所伤害,还有对肾脏有影响。多数的锡及其无机化合物是属于低毒物品,一般情况只要防护得当对人体在短。
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科主任 叶俏教授 曾诊治过一名石棉肺患者,他一直坚持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石棉。但仔细一回忆,他才想起几年前家里装修时,在阳台上安装了石棉板。原以为可以起到保温作用,没想到最后把自己给“害”了。生活中石棉随处可见,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接触到了石棉。
警察 说起职业病,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们的警察叔叔,不管是派出所民警还是公安局的重案组警察,工作多年后,都会养成一种职业习惯,那就是观察看到的每一个人。因为在他们眼中,坏人和罪犯都能凭借自己多年的刑侦经验看出来一些端倪。
办公室人员易患职业病有:慢性疲劳综合症 症状:患该病症的患者长时间处于无原因的严重疲乏无力的状态。而且还会出现短期记忆力或注意力下降,咽喉疼痛、头痛、低烧、睡眠异常、精神抑郁。病因:长期工作紧张、竞争压力大以及长时间处于疲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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