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律师补充[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次[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需要配备具有开展职业病诊断经验和专业资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再者,机构内应有与职业病诊断相匹配的仪器和设备,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如下:具备合法的医疗机构资质,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拥有合格的职业病医生和相关专业人员,包括职业病医师、职业病技师等。拥有必要的职业病诊断设备,如职业病检测仪器、实验室设备等;具备完善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诊断流程、档案管理、数据统计等。
法律分析: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1、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第二章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2、当劳动者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此时间计入生产和工作时间,并按正常出勤处理。若职业病防治机构(诊断组)建议劳动者住院进一步检查,无论最终是否被诊断为职业病,该期间内劳动者应享有职业病待遇。
3、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如下[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
4、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5、职业健康检查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详细说明了职业健康检查的相关要求。包括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员工进行专项检查,及早发现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此外,检查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详细记录。
6、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根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41号部长令),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从事职业性健康 检查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1、诊断流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可以向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诊断机构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劳动者的职业史、现场劳动卫生状况、临床症状及辅助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诊断。鉴定流程:当对职业病诊断存在争议时,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第24号令,旨在通过严谨的规章制度对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其主要内容和意义如下:核心目标:确保公正与准确:确保职业病诊断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健康:保护公众的健康利益。
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定义与目的 该办法是一套旨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规范体系,它明确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职业病是指因职业活动引起的疾病,涉及多个行业和工种。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活动,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第24号令,即《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其主要目标是通过一套严谨的规章制度,对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该办法共分为七个章节,详细列出了四十一条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确保职业病诊断过程的公正与准确性,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公共健康。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职业病去哪里做鉴定
法律分析:职业病鉴定依法应该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的承担职业病诊断[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的医疗卫生机构。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职业性疾病鉴定须于获得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用人单位即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鉴定应找劳动管理部门的鉴定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些机构都配备了专业的医生和先进的设备,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中,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专注于职业病研究和诊疗,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诊断服务。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则主要负责职业卫生监测、健康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等工作。
职业病鉴定由具有执业许可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执行。劳动者在提出鉴定申请时,需提供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若对诊断结果有异议,可向上属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职业病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规定》说明
1、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其制定原则旨在依据《执业医师法》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考虑我国医师队伍现状和医学专业分类,确保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规定相衔接。执业范围旨在为医师资格准入提供基本框架,设定的专业应保持适宜的粗细度,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发展,可进一步细化。
2、《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医师执业范围:临床类别医师: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17个专业。口腔类别医师:主要为口腔专业,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3、对于中医专业,执业范围的确定须遵循《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的严格要求。 执业证书填写须知:执业范围应在申请审核表中详细填写,审核通过后将正式载入证书。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备注栏加以说明,体现个性化与灵活性。
4、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旨在明确医师执业类别与范围,强化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医师执业注册类别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仅可注册一个类别及一个相应专业,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外的专业。
5、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如下: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皮肤病与性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职业病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全科医学专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1、《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第24号令[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旨在通过严谨的规章制度对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其主要内容和意义如下[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核心目标[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确保公正与准确:确保职业病诊断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健康:保护公众的健康利益。
2、概述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是为[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该办法明确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诊断标准及鉴定组织等相关内容。
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定义与目的 该办法是一套旨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规范体系,它明确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职业病是指因职业活动引起的疾病,涉及多个行业和工种。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活动,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第24号令,即《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其主要目标是通过一套严谨的规章制度,对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该办法共分为七个章节,详细列出了四十一条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确保职业病诊断过程的公正与准确性,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公共健康。
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旨在确保职业病患者能够获得及时的诊断与鉴定,同时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所有劳动者。管理办法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的设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其必须具备科学性、专业性和独立性。诊断与鉴定机构需对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职业暴露史和临床症状进行综合分析。
职业病健康查体主检医师应当具备怎么样的资质
1、首先,医师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其次,拥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与诊断标准。从事职业病诊疗工作需满五年,同时应具备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管理的深入了解。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是医师资质审核的最后一步。
2、具体来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并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首先,医师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其次,具备中级或以上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此外,还需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3、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证书,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 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这表明其在医学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经验。 具备职业病诊断资格,能够准确判断和诊断职业病。 至少有3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经历,这使他们能够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的相关标准。
4、首先,他需要拥有执业医师证书,这是基本的职业资质。其次,主检医师应当具有中级或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这体现了其在医学领域的专业水平。此外,主检医师还必须具备职业病诊断资格,这确保了他在面对职业病时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
5、首先,主检医师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证书,这是最基本的资质要求。其次,主检医师应当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这表明其在医学领域拥有一定的专业深度。再者,主检医师应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这意味着其不仅具备医学知识,还具有职业病诊断的专业能力。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的预防都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通常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备特定条件的单位进行。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密切相关,如矿山中的尘肺病,化工厂中的中毒等。职业病具有明确的病因,通过控制接触源可以有效控制或消除发病。
职业病乃由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所接触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毒有害因素引发之疾病。须知,此类病患自始至终需在职业生活环境中发生,并拥有法理性,即务必在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有明确界定。
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是一类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职业病,其代表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等。以云南省个旧市为例,这个被誉为“锡都”的地方,锡矿开采工人的职业病主要为“肺癌”。早在60年代,周恩来总理就给个旧市锡业题字“抓好肺癌防治工作”,这一批示充分体现[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了中央对职业病防治的高度重视。
职业病指的是什么[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职业病是一种由于长期接触特定职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健康问题。详细解释[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 定义与概述:职业病是指在某种职业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该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或生物因素,从而导致的一系列健康问题。这些健康问题往往与特定的职业活动密切相关。
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如实告知危害及相关防护措施等,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二)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1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1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1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1、与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涵盖了执业医师、传染病防治、献血、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美容、医疗广告、血液制品、血站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监测、消毒等多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医师的执业资格、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维护了医师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3、医院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妇幼保健法》、《精神卫生法》和《红十字会法》。此外,还有与卫生相关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框架。
4、医疗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5、职业病防治法是关于医疗行业监管和控制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该法律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职责,要求他们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7、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这是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公共卫生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的预防与监控、疫情报告和通报等内容。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管理有助于保护群体健康和安全。
新执业医师法对医师执业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1、新执业医师法对医师执业范围的规定包括临床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等多个方面。
2、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
3、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皮肤病与性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职业病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全科医学专业。
4、口腔专业;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三) 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公共卫生类别专业;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按照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独立从事一般的医疗活动,但不包括个体诊所。这意味着,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主要集中在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在乡镇和农村地区。
6、医师变更执业地点、类别、范围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师在特定情况下,如紧急医疗救护、卫生支农、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任务、义诊,或在医疗联合体内执业时,可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揭河南省职业病医院诊疗黑幕:把没病看成有病,暗访结果触目惊心_百度...
揭露河南省职业病医院诊疗黑幕[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暗访结果触目惊心。河南省职业病医院被指有“神医”之称,竟然将未患病者诊断为有病,开出无名高价药,让人质疑其诊疗水平与药品安全。患者花费两万治疗妇科病,结果病情不仅未见好转,反而出现严重腹泻反应,令人心惊。多囊卵巢综合症困扰着许多女性,成为不孕不育的元凶之一。
有一位母亲在狂风暴雨中不小心割到了手动脉,可附近的小医院又没有这个技术,自己又没有交通工具去大医院,他们急的向热锅上的蚂蚁。聪明的女儿想到了网上求助,很快就有好心人把她母亲送到大医院,让这位母亲成功地接受了最佳治疗时间,小学六年级作文《作文台风无情人有情》。
年4月19日,12岁的周易清突发胸闷,住进了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被诊断为原发性心肌病和心功能不全。4月22日下午,上海市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来到儿科医院会诊。 郭永蓓[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后来他就坐下来跟说,[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我告诉[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你,孩子病很重,今天过不了了,今天晚上是过不了了,[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我说什么,什么叫过不了,他说他身上已经没有汗液了。
职业病医师资格考试
1、职业病诊断医师是专业从事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的管理人员。 根据国务院2016年的决定[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已被取消。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考试内容[strong]职业病医院专业诊疗规范[/strong]: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0分。职业卫生基础知识10分。
3、职业病医师资格证的报考要求较为严格,首先,报考者必须拥有执业医师证书,这是进入这一领域必备的基本条件。其次,报考者需要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职业病诊断标准有深入的理解和熟悉。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医师能够准确诊断职业病,并依法进行处理。
4、拥有执业医师证书,这是最基本的资格条件。 对于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有深刻的理解和熟悉。 至少具备3年从事所申报诊断类别相关工作的经验,这表明申请人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一定的经验。 2019年河北省组织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考试中通过的人,也被视为符合初试条件。
5、报考职业病医师资格证的初试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执业医师证书,这是基础资格。 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与职业病诊断标准,需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 在所申报的诊断类别领域拥有至少三年的工作经验,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相互印证。
6、一)《职业病诊断医师申请表》; (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四)从事职业病诊疗工作5年以上证明原件;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7、考取职业病诊断医师需具备的条件: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关于职业禁忌症的法律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法律分析:如果得了职业禁忌症,员工可以调换岗位,但工资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调岗,可以解除合同。
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以此一条,在监管部门审查时,或者员工健康受到或者未受到损失而提出维权诉讼时,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声誉损失。
5、职业禁忌症可以得到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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