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工作得了抑郁症不能工作了算不算工伤
不是工伤。工伤,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得忧郁症,并非是遭受事故伤害患忧郁症,不是工伤。
上班期间得了抑郁证并不属于工伤,上班期间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患有职业病才属于工伤,而抑郁症并不是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患上抑郁症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的,因为抑郁症不属于职业病。
上班期间得了抑郁证并不属于工伤,上班期间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患有职业病才属于工伤,而抑郁症并不是职业病。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规定,工伤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依法获得救治和补偿的合法权利。
工伤一般情况下,患上抑郁症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的,因为抑郁症不属于职业病。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什么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如果工作场所存在法律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这些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2、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的是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的是申报制度。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5、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6、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什么规定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如下: (1)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2)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国企带薪假有哪些
1、国企带薪假如下[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年假;病假;工伤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带薪休假:如年假、病假等,保障员工休息权益。 补贴和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高温津贴等。 福利住房:部分国企会提供员工宿舍或购房优惠。 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提供内外部培训,助力员工职业发展。 节日关怀和员工福利:如节日津贴、生日礼物等。
3、待遇保障:医疗期不得 解除合同 (该规定第2条) 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 病假工资 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该规定第6条)。
4、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在国企工作,您将享受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福利。年假和探亲假,按照国家规定,员工每年享有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用以休息和陪伴家人。探亲假则允许员工在一定条件下,与远地的家人团聚。除此之外,您还将享受其[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他福利,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确保在各种情况下都有相应的保障。
国企开除职工的条件
1、法律主观规定,国企员工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国企作为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员工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国企开除职工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在试用期间,如果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职工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国有企业也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在辞退员工的这件事情上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行,国有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必须是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有就是国有企业依法裁员的。
5、《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 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6、国企的待遇和条件通常由强制的合同规定,包括特殊的加班和奖励制度。在作出开除决定之前,公司必须权衡是否能够维护自身声誉,考虑对被开除员工的救济措施,以及是否可能触犯劳动法等问题。最后,国企制度本身的严格性也是一大挑战。国企强调秩序和稳定,并重视员工的权益。
7、不难,符合规定即可进行操作。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国企可以辞退劳动者。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
国企改制之前是特殊工种改制算特殊工种吗
不论国企改制与否,只要员工的工作内容和环境符合特殊工种的标准,其特殊工种身份就不会改变。改制仅涉及企业的体制调整,并不触及员工的具体工作性质。在劳动法框架下,特殊工种员工必须定期接受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以保障其健康权益。
企业在进行改制前后,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连续计算的。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改制前和改制后都从事特殊工种工作,那么这些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对于在特殊工种上工作了十年以上的员工,他们将有资格提前五年退休。
改制前的岗位若被认定为特殊工种,在改制过程中,如无特别调整,期间的工种依然会被视为特殊工种。但需注意,改制过程中的各种变动,如职责范围、工作内容或工资待遇等,都可能影响工种的定义。因此,改制前的特殊工种未必能完全保留,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变化来判断。
改制前的特殊工种7年是否还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定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一般来说,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会因地区、行业和企业而异。因此,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定具体的情况。其次,需要了解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和福利待遇政策。
原国企后来改制的特殊工种,是可以算的,但前提必须是你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确认了的。
因为改制之前是属于国有或者集体企业,改制之后属于民营企业,特殊工种退休执行的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进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改制前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是否计算在内,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 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及待遇通常会因地区、行业和企业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了解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和福利待遇政策,以确定改制前的特殊工种年限是否被承认。
病假的标准是什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连续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5%。此外,若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上浮5%的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工龄来计算的,发放的比例在70%-95%之间。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请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如果无法提供用人单位只会按照事假来算的,事假休息期间是没有工资的。
连续工龄不足2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连续工龄2年以上不足4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计算。连续工龄4年以上不足6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计算。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疾病救济费支付,连续工龄3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新规定病假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病假的时间。比如说实际的工作年限是在10年以下的情况之下,那么在单位工作年限是在5年以下的,就是有三个月的病假期,5年以上的是6个月的病假期。 新规定病假是什么?新规定病假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病假的时间。
国企出现工伤允许当值领导私下处理么
1、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如果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部门是不会进行处理的,也没有规定是不能私下处理的。但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员工本人也是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享受工伤待遇的。
2、【法律分析】发生工伤事故,对单位和伤者的主管一定是有影响的,但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对于公司来说,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存在工伤保险,那么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报工伤并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真正影响公司的是这次受伤事故。
3、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冠心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 职工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冠心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视同工伤;经抢救生存或者在48小时之外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处理。
4、但长远来看,坏处更多。首先,职工不会眼看着自己权益受损,会自己到当地人社局去申报工伤,一旦认定工伤,所有费用包括赔偿金就都由单位来承担了。否则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承担很大一部分。其次,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今后在那个岗位做那个工作,极有可能还会发生。
5、企业规定、避免麻烦、法律规定。国企会有一套处理职工死亡的规定,这些规定会涉及到赔偿金的计算、支付方式以及家属的安抚等。职工死亡后会涉及到一系列的善后事宜,如处理后事、安抚家属等,单位能够私下解决,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6、可以先和领导协商,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是劳动争议,就可以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是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进行的。
...钱不给交钱继续治疗,家属或本人该怎么办。是国企单位。
这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尽管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或家属可以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待工伤认定后,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来说,职工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若情况紧急,也可以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没有办法,中国社会保障本来就少,如果没有交保险的话,费用只能自己承担,即使是高级军官,现在也只是国家给本人交医疗保险什么的,家属的话也没有福利的。
国企职工死亡父母没有抚养费,但是单位需要支付赡养费,如果父亲因工作原因致病身亡,算工伤,家人可以向父亲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赔偿,赔偿款中孩子享有部分继承权,同时法律有规定还要支付未成年孩子抚养费到成年。
如果对方要求的赔偿数额在合理范围之内,建议可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向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如能在判决前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法庭在量刑上会对被告人考虑酌情从轻处理。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单位是大国企,几十年前因为一些原因进来一个精神病人,具体表现就是屋子里面脏乱差个人全身都很臭,整堵墙上都凌乱地贴着各种大字报,平时嘴巴里不断的胡言乱语,动不动就骂人大喊大叫,暂时没有攻击他人的行为,但是大骂是常事,没有做过精神鉴定。
在职职工得了癌症有什么待遇
1、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职工在职期间患癌症不能从事原工作[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2、在职期间患癌症补偿如下:职工休病假期间,公司应发放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的百分之八十。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如癌症、瘫痪、精神病等),医疗期限一般为2年(24个月)。若医疗期满后,职工仍然不能从事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n+1个月工资)。
3、法律分析:在职员工得了癌症公司还交社保。单位在职工因自身疾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而不予录用的,因予经济补偿; 单位因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工作年限在5年以内的,医疗期通常为6个月; 医疗期内应享受医疗期工资,最低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4、在职员工得了癌症公司还交社保。交社保过程中得癌症,社保医疗险可以继续交,有工作单位的,员工得病了就算不能继续工作了,社会保险还是要继续要交的,公司交公司应该交的部分个人交个人的。社保中重大疾病部分有半年的考察期,在半年内生病不给予报销。半年以后生病会给予相对应的报销额度。
5、根据这种情况,病假最长为3个月,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职期间得了癌症可以辞退。职工得癌症医疗期满不能正常工作的能够辞退。得癌症的职工根据工作年限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辞退患病职工。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职工无法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在国企公司连续工作25年公司可以以职工身体不好开除吗?
公司可以以任何理由开除一个员工。开除员工后,公司会给员工一部分的赔偿金的。连续工作25年,赔偿金应该不少,最少应该是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具体情况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他们会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案。
所以,国企开除一个人是真的很难,他们可以歇病假。就算不歇病假,他一句不适应岗位,那么就分去再就业吧。在再就业听课,基本上也是点个名就走了。就算走了法律程序,也是非常的麻烦,打官司,动辄拖好几个月,搜集证据,要扒拉N年的历史资料和工资单据。正常上班的人是真的耗不起这个精力和时间啊。
国企职工如果还有半年就退休,通常不会被开除,即使因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工作,也应该得到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职工因健康问题无法继续工作,应该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请假或申请相应的福利保障。 建议该职工保持与单位的沟通,同时积极治疗,保持医疗证明,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你好朋友,这个不会的,身体不好可以请病假,去看病,反正还有半年退休了,谁会开除你呢?但不上班要和单位请假。谢谢。
不能,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才可办理企业内部退养手续。办理了内退手续的,不享受变更身份的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的,不能办内退。
重庆国企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后有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年老工伤待遇政策主要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旧伤复发工伤医疗、残疾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等方面的待遇。老工伤人员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金额根据伤残等级而有所差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老工伤人员的待遇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人员,除了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每月伤残津贴外,如果其退休金低于应得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伤残津贴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确保老工伤人员各项待遇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老工伤人员,继续按原渠道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后的工伤医疗费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一)伤残津贴: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国企特殊工种,离职要求检查身体,合理吗?
这是合理的。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对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离职体检的比例和人数都非常低。职工不知情、单位不执行和有意阻挠,是离职体检难落实的主要原因。
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时候离职前是可以向单位申请体检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可以选择在离职前进行一系列的身体检查,看是否有工作中落下的劳伤等。
被辞职前员工三年没体检过要求体检不合法。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单位有为员工进行体检的义务。
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因此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然后将离职体检报告单交给单位,如果体检发现当事人身体有问题,还没有依法要求治疗和补偿。
因此,加油站工作,如果当事人认为属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可以提出离职体检。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当然是不能不体检了。这是厂里的规定,必须体检,这样可以鉴定你有没有职业病,到时候跟厂里撇清责任了。如果你不体检是无法离职的。
我在国企上班,工作中出了事,申请了工伤,我现在不上班了在家休息,也算工...
员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员工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给员工[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所以员工工伤期间的时间是按照正常上班一样累计的[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而只要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那么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是正常累计的。
没有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就很有可能会被辞退,因为无正当理由不去上班构成旷工,旷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新成立国企单位,成立初期为了单位效益,[strong]国企职工职业病规定[/strong]我所在的岗位每天加班至深夜112点,全年无休,只在过年时休假3天,本人有高血压,这种情形下工作了将近2年时间,在岗位给客户办理业务时突发心肌梗死,送至医院抢救后心脏功能受损,医院诊断为心功能三级。
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扣钱不合法。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赔偿。仅供参考。
不是工伤。工伤,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得忧郁症,并非是遭受事故伤害患忧郁症,不是工伤。
我现在是一名国企正式工,我想办病退,哪些病单位才可以让你长期在家...
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国有企业病退条件包括: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满15年以上。
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 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问题二:企业职工什么病可以办病退 关键是需要相关部门鉴定后结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可以办理病退,而且男的满50岁,女的满45岁才算病退,不到年龄的叫退职,办理后每月拿到的钱要比病退还要少,当然病退比退休也要少。
这个事情不是你说身体不好,单位就能给你办理病退的,现在各单位办病退的国家管理的非常严格,你必须去大型医院做检查,然后然后开证明,如果能证明你不能工作,必须在家静养等等大病慢性病,单位有可能给你办理相关的病退手续。不是那么容易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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