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机构38家的名单
1、河北省职业病防治院,作为职业卫生领域的专业机构,持有卫职技字〔2006〕第A-002号甲级资质。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样在职业卫生领域具备甲级资质,其资质编号为卫职技字〔2006〕第A-003号。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是确保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安全的重要凭证。河北省职业病防治院、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石油集团石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均持有这一资质。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卫职技字〔2005〕第A—001号)。单项建设项目评价及检测机构资质 单位名称及许可项目 1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限诊断X射线机、CT机、DSA)。
4、对于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的资质认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原卫生部批准的甲级资质机构进行年检、续展及监督管理。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的机构,需于特定时间内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交申请及相关表格。乙级资质则由省级安监局负责申报。此通知确保了职业卫生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为不同级别,其中甲级机构是最具权威性的。
6、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由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职业卫生控评手续怎么办
控制效果评价并不复杂,只需找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卫生服务机构协助完成。这类机构会要求你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然后他们会进行现场考察,取样,并编制评价报告书。如果评价报告书通过了专家评审,评价工作就算完成了。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法律分析:一般都是需要办的,各地政策不一样,牙片机是明确的3类射线装置,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之前要找具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预评、控评,是否需要做环评请咨询环保部门。
可以参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 等级。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及颁发证书。
适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年检和续展工作,除执行上述原则外,继续参照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甲级)审定条件》(卫监督发〔2005〕318号)办理相关事宜。
预评是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就要求做的。所以是先做。预评做完后,再做设计专篇,设计专篇是对预评中涉及职业危害的岗位进行防护设计。(这个确实是设计院做的)。这个是参照安监局第51号令中有明文规定,先预评,再设计专篇,最后控评。依次排列。安监局目前审核流程依然如此。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建设项目,新、改、扩都需要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就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法律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指什么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的内容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原则是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规范,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建设项目需实施“三同时”原则,依据的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什么对职业...
1、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
2、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3、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工作程序又是怎样的呢?编制完成以上报告后,建设单位负责人还需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有关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审,向卫生健康监管部门报送验收方案,形成书面报告等责任,并要求通过公告栏、网络等方式公布有关工作信息,接受劳动者和卫生健康监管部门的监督。
4、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职业卫生专家评审设计专篇,进一步完善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和实用(第十八条至十九条)。对于危害较重或严重的项目,还需在设计审查通过后进行施工,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和资料(第二十条)。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6、竣工验收阶段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即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确保相关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本规定适用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活动,包括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审核、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包括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以及X射线影像诊断等建设项目。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根据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危害程度分为危害严重和危害一般两类。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这类建设项目涉及放射性物质的使用或处理,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危害工种的保护规定有: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简述职业病防治法中关于职业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相关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费用应纳入工程预算[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符合标准后方可施工。项目竣工前[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建设单位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才能正式投产。
【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建设项目,新、改、扩都需要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设计同时防控 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就全面考虑职业病危害的防控措施,并将其纳入项目设计范围。设计时需要防止污染源在设计过程中被排除或者被转移,应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出现。施工同时防控 建设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费用应纳入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及投产。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施工。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产。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三同时的内容是什么
1、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同样要求,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需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并在设计、施工和投产过程中同步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的建设。对于含有高毒作业的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
3、三同时的内容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5、三同时:安全安全防护设施(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建设项目分为两类。一般危害项目需进行预评价的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严重危害项目还需在设计阶段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以上规定共同构成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的法律框架,旨在通过提前干预和严格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7、法律分析: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是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法律依据: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何种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需要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职业病危害严重[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的建设项目[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需提交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批文已经申请,不知道具体要多久才有下来...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判断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若齐全,将决定受理申请;若不齐全,需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于已受理的申请,监管部门将组织专家或指定机构审核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批文后,首先需确保所有提交材料齐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对,并决定是否受理。若材料不足,将收到补正通知。对于受理的申请,部门将组织专家或指定机构审核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3、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职业病防护的措施
控制有害物质释放:采取措施减少有害物质排放,如使用防护设施、加强通风。 配备个人防护装备:根据有害物质类型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防护器、防护服、手套等。 健康监护: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筛查,及时采取措施。
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接触。例如,使用自动化设备和远程操作技术,减少劳动者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产生新的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培训、改善工作环境、配备防护用品、建立健康档案以及定期体检。 加强培训: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可能对身体造成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防尘设施:应用工程技术手段,如安装局部排气通风设备、采用密闭或半密闭操作系统等,以控制工作场所产生的粉尘,防止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 防毒设施:通过使用通风柜、隔离操作室、供气式呼吸防护器等,减少或消除有害气体、蒸气或烟尘的暴露,保护工作人员免受中毒等危害。
应考虑采用全面通风措施。 有效的尘源封闭是防止粉尘扩散的关键技术之一,常与通风除尘技术结合使用。 个人防护是防尘措施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工人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个人防护用品,并掌握其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健康。
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改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等。 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提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职业病是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之一,但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其对工人健康的影响。以下是针对电焊职业病的防护措施: 眼部保护:在使用电焊面罩时,确保面罩带有护目镜片,以减少电弧光的刺激,并过滤掉紫外线和红外线。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51号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2年3月6日通过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获得总局局长办公会议的正式批准。自2012年6月1日起,此办法正式开始实施。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
第三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在主体工程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步进行(即“三同时”原则)。相关费用需纳入项目工程预算。
接着,按照相关法规,建设单位需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如申请书、预评价报告、评审和审查意见,以及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等。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项目还需提交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核对文件完整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或要求补正。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章详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相关规定。首先,建设单位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需对设计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第十六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能否为一个评价中介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没有提到要“能否为一个评价机构”的问题[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可以由一个也可以由两个机构[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评价阶段的区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在项目的拟建阶段,项目还属于规划阶段,并未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就意味着控制效果评价需要在试运行阶段编制,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需由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这些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为[strong]职业病防护工程验收机构[/strong]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5、是同一个东西。职业卫生评价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危害因素的防护等内容。因此人们经常直接说成职业病危害评价。
...病危害什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有建设项目单位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确保项目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需在项目试运行阶段完成,确保源头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一)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竣工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二)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除应当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卫生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有设计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是做检测和评价的。
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后,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或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此专篇需根据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计采取的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降噪、减振、防辐射等防护设施的设备选型、设置场所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内容。
职业卫生三同时不需要资质。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必须完成的工作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必须在立项阶段完成。不需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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