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最有效、最经济的防治手段。市安监部门通过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措施,提高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主动与投资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获取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信息,掌握源头管理的主动权,督促、指导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同时”评审。二是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2012年6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已建设或已投产但未依法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规范“三同时”评审行为。严格按照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流程,针对项目的行业特点,邀请不同领域的职业卫生专家,从多角度评审项目情况,有效提高评审质量。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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