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业病的法律法规
1、我国目前针对职业病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律师解答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很多,主要的法律就是《职业病防治法》。其他关于职业病的法规,标准/地方法规都是以它为基础。《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3、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5、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
国家劳动法关于工作中职业病是怎么样规定的?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了《职业病目录》。
2、在公司工作期间,员工应定期接受职业病检查,以确保其健康状况。这些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检查,但具体的时间安排取决于所涉及的职业病类型。 职业病的鉴定并不遵循一个固定的时间框架,因为不同类型的职业病需要不同的接触时间来确认。
3、法律分析[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4、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一旦被确诊为职业病,员工所在的单位应在确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患病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可在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6、职工病假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个重要制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患病需要请假治疗时,可以申请病假,并按照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具体的病假期限和待遇标准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同时,职工在病假期间如果无法按时返岗导致违反相关规定,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7、关于职业病的法律,可以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这部法律是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
...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者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的说法,正确的...
本题考查的是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A选项错误: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危害。C选项错误: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C项错误,应为卫生行政部门;E选项错误: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疾病病人保障的规定。选项 A 错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 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答案】:B 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因此A项错误。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C项错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因此D项错误。B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五十八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放射性职业病需不需要康复疗养,法律相关规定有没有?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二十八条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第二十九条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第三十一条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保障措施。一旦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职业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康复和疗养条件。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劳动者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可能一次性大量接触而急性发病,也可能长期微量接触形成慢性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此类疾病与温度、气压等物理因素相关,例如中暑、冻伤、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辐射会对人体细胞及其遗传物质造成严重损害,根据放射剂量的不同,患者可急性或慢性发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51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职业病是属于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按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力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目前针对职业病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我国对职业病的防治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框架,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法》与《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很多,主要的法律就是《职业病防治法》。其他关于职业病的法规,标准/地方法规都是以它为基础。《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法律层面,包括《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对职业卫生有详细规定。行政法规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对特定领域职业卫生做出具体要求。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如下:职业病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必须是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并且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疾病范围。
国家关于职业病人的处理办法
国家对于职业病人的处理办法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明确了雇主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保障了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诊断与鉴定 诊断[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职业病的诊断需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确诊后[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医疗机构应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医疗待遇; 职业病津贴; 职业病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 伤残抚恤金,包括定期抚恤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伤残补助金; 异地安家补助费;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国家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劳动者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果劳动者被怀疑患职业病,需接受进一步检查,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议其住院治疗,不论最终诊断结果如何,在此期间均可享受职业病待遇。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国家对职业病患者有一套完善的处理办法,确保其合法权益。根据现行制度,职业病待遇纳入工伤社会保险范畴,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这些待遇涵盖多个方面,旨在为患病劳动者和因职业病去世的亲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
职业病范围主要包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疾病,且这些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对于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条款的规定。以下是具体说明:职业病范围 患病主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医疗与康复待遇:职业病病人有权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包括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由职业卫生机构进行确诊,确保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病人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包括诊断、康复费用,以及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
我是个体户,患了职业病,有没有相关规定,个体户患职业病有没有救济。
【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个体户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由自己承担相关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如果个体户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由自己承担相关费用。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哪些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很多[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主要的法律就是《职业病防治法》。其他关于职业病的法规[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标准/地方法规都是以它为基础。《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strong]有关职业病的管理规定是[/strong],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包括这些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且不得安排未经检查的劳动者从事相关作业,对有职业禁忌者和健康损害的劳动者需采取相应调整措施。
3、国家层面,主要有关于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法律与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管理责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强调了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则详细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管理等内容,确保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4、劳动保护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如《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
5、我国对职业病的防治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框架,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法》与《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6、职业健康相关法 。职业健康相关法是与职业健康相关的其他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地方性职业健康法规 。地方性职业健康法规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针对当地特有的职业健康问题制定相应的规定。
7、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职业病但没有得到解决的怎么办
1、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当遭遇到用人单位拒不赔偿职业病待遇时,建议及时采集并保存各类证据,包括职业病诊断书、工况信息记录、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流水等。首先尝试通过协商途径达成和解,同时清晰阐述企业应负之法律义务。若不能妥善解决,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介入调查并采取措施。
3、工伤没解决是否可以到其他单位上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判断。劳动者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因草率行动而引发更多问题。在寻找新工作时,劳动者应与新单位充分沟通,明确责任归属和处理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4、职业病的产生是工作与生活长期的累积结果,重点是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比如适当休息放松,转移注意力,另寻社交对象,改善生活作息,接受医疗帮助等。只要重视自身的身心健康,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与情绪状态,职业病也可以得到很好的防范和调整。
5、劳动者得了职业病应当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诊断为职业病的,再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再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则向单位请求赔偿。
6、工伤认定通过后,员工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一系列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员工在遭受职业病伤害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经济补偿。
7、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公务员职业病规定
1、国家事业单位在工伤保险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机关也基本存在,只是由于国家有具体的、单一的规定,这些问题表现不突出罢了。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1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看,国务院仍将国家机关放在社会工伤保险制度之外。 由于工伤认定权在国家机关自身,其弊端是不言而喻的。
2、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可能引发的疾病,均在该法的保护范围内。然而,公务员并不属于上述用人单位的范畴。因此,职业病防治法并不适用于公务员群体。
3、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公务员工伤医疗待遇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条例,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赔偿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4、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5、达到退休年龄的享受不低于伤残津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6、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公务员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7、《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明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工作场所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等。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于2012年3月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4月27日发布。该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废止了2009年7月1日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明确职业卫生责任主体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作为职业卫生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
4、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5、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于2012年3月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4月27日发布。该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废止了2009年7月1日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明确职业卫生责任主体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作为职业卫生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需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设置或指定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劳动者少于100人的,需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执行与公布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场所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1、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制度。
2、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安全、卫生及相关部门负责尘毒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通风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尘毒浓度的测定与报告、职业病患者查体与脱尘管理等。矿卫生所负责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包括职业病患者的检查、冶疗、健康教育等工作。
4、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5、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
6、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这部法律产生的基础和最充足的理由。
7、职责 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我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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