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离职前到哪里职业健康检查,需要什么证明或手续吗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特殊工种证明通常由员工所在单位开具,并提供一系列相关证明材料。要开具特殊工种证明,首先需要确保所从事的工种符合特殊工种的定义。特殊工种通常指的是从事对身体有害环境下连续工作达到固定年限的工种。这些工种在相关法规中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原国家劳动部界定的范围。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经营证明;特殊工种岗位说明书、工作职责、工作环境等相关材料;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危害接触史等相关资料;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工种确认文件等。等待审核结果 提交申报材料后,需等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结果。
4、办理特殊工种手续需要先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开具证明。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以证明符合办理特殊工种的资格。在获得证明后,下一步便是前往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文件或信息,以确保符合特殊工种的要求。
5、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时候离职前是可以向单位申请体检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可以选择在离职前进行一系列的身体检查,看是否有工作中落下的劳伤等。
6、审批过程通常包括几个关键步骤。首先,您需要在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确认是否有资格申请特殊工种。在这一阶段,您还需要准备并提交主体资质证明文件,确保符合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接下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您好,首先应当申请职业病鉴定,其次可以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人社部73号文件细则特殊工种
人社部73号文件细则特殊工种是对特定行业或领域中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详细规定和操作指南。这些细则明确了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管理要求以及权益保障措施,旨在保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3号文件对特殊工种的定义、认定标准、管理要求以及相应的权益保障措施做出了详细规定,目的是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推动相关行业的稳定发展。 特殊工种涵盖了一系列具有特殊性质、工作环境复杂、要求高技能水平的职业。
人社部73号文件对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管理要求以及相应的权益保障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特殊工种主要包括那些具有特殊性、工作环境复杂以及要求高技能水平的工种。
证明材料主要是档案资料中填写的工作经历等。 第二类是实际特殊工种:在国家(当地)实施特殊工种备案制度之后,备案且有实际特殊工种工作的。特殊工种审批 法律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
特殊工种的审批流程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实行企业申报、属地审批、部级备案的原则。企业需每年在线申报特殊工种名录、用工人数、人员名单和工作时间等信息。
国家规定特殊工种
电工作业:包括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这类工种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
特殊工种范围广泛,涵盖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与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与排水、矿山安全检查、矿山提升运输、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危险物品作业等。电工作业包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等。
法律主观:特殊工种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电工作业:涵盖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以及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还包括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焊接工和切割工。 起重机械作业:涉及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以及安装与维修工。
国家规定特殊工种主要有: 电工作业人员。 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此外,还包括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等。以下是对这些特殊工种的具体解释:电工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运行等操作的人员。
探秘国家劳动局认定的有毒有害工种全名单 在特殊职业的领域,国家劳动局对那些对劳动者健康构成威胁的工种进行了严格的分类。这些工种,我们称之为特殊工种,它们的劳动者面临着独特的职业风险和挑战。它们不仅需要特定的技能和资格,更需要特殊的防护措施和健康管理。
特殊工种的认定 人社部73号文件对特殊工种的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依据工种的特殊性、工作环境的复杂性以及从业人员的技能要求等因素。特殊工种通常包括高温、高压、有毒有害、高空作业等高风险职业,以及技能要求高、需要特殊培训的工种。
特殊工种退休还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特殊工种退休,一般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其中,部分特殊工种可能导致有职业病危害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是否有因为特殊工种导致的职业病。
特岗职工离岗五年以后退休需要鉴定。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特殊工种岗位,离开岗位5年以后,确实因从事特殊工种对身体造成了损害,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以后,确定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国家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家现行的退休政策,所有被纳入特殊工种范畴的劳动者都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来办理退休手续。我国的退休年龄标准为,男性职工满六十周岁,女性职工满五十周岁,女性干部则需达到五十五周岁。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国家特许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女性特殊工种:同样,女性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也可能根据工种特性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她们能够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退休。退休待遇保障:养老金发放:特殊工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
调整后的退休年龄:对于男性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年龄从原来的60周岁调整为55周岁至60周岁之间,女性职工则从原来的50周岁调整为满45周岁至满55周岁之间。这一调整是为了考虑到特殊工种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让特殊工种职工提前享受退休生活。
特殊工种是指那些对劳动者身体有害,且可能导致职业病或提前退休的工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从事此类工种的劳动者可以依照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但前提是必须满足国家设定的退休条件。 通常情况下,只有从事高空、高温以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符合退休标准。
广东省对于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政策有所调整,特别针对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群体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即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45岁。
具体而言,如果是从事有毒有害工种,那么工作年限需满8年及以上;高温井下工种的工作年限则需满9年及以上;而高空特别繁重工种则要求工作满10年及以上。这些特殊工种往往伴随着较高的劳动强度和健康风险,因此国家对其提前退休条件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与赔偿疑难对策: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特殊工种认定内容简介_百度...
本文针对工伤鉴定与赔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问题,提供了一套详尽的解决方案,即《工伤鉴定与赔偿疑难对策: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特殊工种认定》。这套系列读本以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旨在帮助广大读者,特别是那些在工作中遇到法律困扰的普通人和新律师,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事务。
法律主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书、书面伤残鉴定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两部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组织鉴定。
癫痫患者一般不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伴有智能障碍可按智能障碍程度鉴定。 精神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综上所述,职业病听力的赔偿标准: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之后,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
请问,国家对于有毒有害工种是怎么划分,规定的
1、从事高空作业满10年; 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 从事井下或高温作业满9年; 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满8年。此外,需满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年龄要求,方可申请提前退休。
2、有毒有害岗位是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有关有毒有害工种的规定: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3、法律分析:有毒有害工种是指在对身体机能有所损害的环境里所从事的工作,比如:在电镀车间工作、在粉尘很大的环境中如水泥厂的工作,这些都是对身体或皮肤有伤害的,所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有毒有害及剧毒化学品工作,还有高温、高空、射线、粉尘、特种焊接等等工种,这是需要单位申报,社保局批准认定的。
4、有毒有害岗位认定标准 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人员,若累计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且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5、起重机械操作工:操作起重机等机械设备,存在坠落和重物砸伤的风险。 爆破工:负责实施爆破作业,需在严格的安全规程下操作。 焊工:包括点焊和气焊,需面对电击和高温等危险。 煤矿井下瓦斯检验工:在煤矿井下工作,面临瓦斯中毒的威胁。
特殊工种认定2024
特殊工种认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认定[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规定[/strong],劳动者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规定[/strong],如更高的工资待遇、更好的劳动条件、更完善的医疗保障等。同时,特殊工种认定也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和成长。
特殊工种的认定遵循一定的程序:申请人(劳动者或其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认定申请,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劳动行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特殊工种的标准。最终,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认定为特殊工种,并发放认定证书。
特殊工种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电工作业:包括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焊接工,切割工等。 起重机械作业:包括起重机司机,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等。
特殊工种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煤矿作业、高温作业以及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等。这些工作对员工的身体损伤极大,危险性较高。
年特殊工种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等多个类别。特殊工种是指那些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规定[/strong]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这些工种往往涉及高危环境或复杂操作,对从业人员的身体素质、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都有较高要求。
什么叫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法律主观: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
法律主观: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 法规 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具体有电工作业。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国企改制之前是特殊工种改制算特殊工种吗
1、不论国企改制与否,只要员工的工作内容和环境符合特殊工种的标准,其特殊工种身份就不会改变。改制仅涉及企业的体制调整,并不触及员工的具体工作性质。在劳动法框架下,特殊工种员工必须定期接受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以保障其健康权益。
2、改制前的岗位若被认定为特殊工种,在改制过程中,如无特别调整,期间的工种依然会被视为特殊工种。但需注意,改制过程中的各种变动,如职责范围、工作内容或工资待遇等,都可能影响工种的定义。因此,改制前的特殊工种未必能完全保留,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变化来判断。
3、企业在进行改制前后,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连续计算的。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改制前和改制后都从事特殊工种工作,那么这些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对于在特殊工种上工作了十年以上的员工,他们将有资格提前五年退休。
4、改制前的特殊工种7年是否还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定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一般来说,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会因地区、行业和企业而异。因此,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定具体的情况。其次,需要了解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和福利待遇政策。
5、原国企后来改制的特殊工种,是可以算的,但前提必须是你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确认了的。
6、因为改制之前是属于国有或者集体企业,改制之后属于民营企业,特殊工种退休执行的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进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7、国家并没有专门针对改制企业职工退休的规定。特殊工种的概念主要存在于国有企业中,而非所有企业都具备这样的分类。因此,一旦企业完成改制,不再属于国有企业范畴,也就不再具备特殊工种的条件。劳动部门在处理这类职工退休问题时,可能会从企业性质变化这一角度进行考量。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