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约600万中国农民工尘肺病患者,但很大一部分患者得不到救治,处于有病无所医的等死状态。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陈世强呼吁,救助尘肺病农民工,将尘肺病纳入新农合。
尘肺病,又称黑肺症已成为危害我国工人健康最严重的职业病之一。由于一些矿山、工厂作业环境恶劣、安全保障缺位,许多工人长期在弥漫着粉尘的矿山、工厂中劳作。他们因长期吸入大量细微粉尘导致肺组织纤维化等。患病后肺组织硬化、石化,导致呼吸极为困难,行动艰难,丧失劳力,大部分人最后被活活憋死。
在尘肺病中,农民工占了90%。陈世强告诉环球网记者,目前尘肺病农民工面临着许多困难,他们几乎没有医疗无保障。大部分尘肺病农民工工作单位是乡镇小企业,没有为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致使农民工患尘肺病后不能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得到医疗救治。尴尬的是,尘肺病属于职业病,并未纳入新农合报销范畴。 尘肺患者无法负担高昂的医疗费,大部分尘肺患者处于有病无所医的等死状态。
“维权艰难,是他们面临的第二个困难”,陈世强说,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赔偿程序十分繁琐,尘肺患者很难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尘肺病本属工伤,完全是企业责任,但是大部分工人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法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另外还有不少企业关闭或转卖了,找不到责任雇主,工人要走职业病赔偿程序拿到工伤诊断和职业病待遇,非常困难。
陈世强呼吁,建议将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职业病待遇和工伤赔偿的尘肺农民工患者纳入新农合,让尘肺患者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内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同时,鉴于尘肺病属于大病,治疗费用很高,普通新农合报销比例有限,建议将尘肺病纳入大病保险,提高报销比例,并将尘肺病治疗药物纳入报销药品范围。同时,在工伤保险基金内建立“尘肺病救助基金”,使因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而无法享受职业病待遇的尘肺患者通过此基金获得医疗救治。
另外,陈世强还建议,简化尘肺患者的权益救济程序。尘肺病是一种特殊职业病,不应以患者与特定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作为获得职业病诊断、认定、治疗和赔偿的前提条件。一旦患者被确诊为尘肺病,应直接进入责任认定程序,并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获得职业病待遇或者国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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