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法定职业病的有哪些
过劳肥”、“鼠标手”、颈椎病、干眼症等大家经常吐槽的“职业病”,并不属于法定意义的职业病范畴。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当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共列出了十大类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如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在全国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之际,4月23日上午,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通州区副中心北京住总集团建设工地,联合举办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
过劳肥、鼠标手、颈椎病、干眼症等都不属于法定意义的职业病范畴。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包括10大类、132种职业病,具体如下:
尘肺病
常见类型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以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包括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硬金属肺病。
职业病防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关于职业病防护的专项法律
是的,职业病防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专门规定职业病防护的法律。该法律于200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该法律规定了职业病防护的基本原则、职业病防护的组织与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评价与监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用品、职业病防护知识教育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你好,不是。《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第一部关于职业病防护的专项法律,于2002年颁布实施。此后,中国还出台了许多与职业病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职业卫生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等。
是的,。
原因是职业病问题在我国已经日益凸显,有数以千万计的劳动者正因职业病而受到伤害,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政府于2002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了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法律责任等,以达到保护劳动者的目的。
: 此前,我国已有面向职业病的《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一些法律法规,但都只是对职业病进行了部分规定,不能全面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与职业病防护法相比,这些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适用范围都不如职业病防护法。
1 正确。
2 职业病防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专项法律,用以规定职业病防护的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和管理等,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 除职业病防护法外,我国还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如《职业性化学物质危害防护管理规定》、《职业性肿瘤防治技术规范》等。
同时,还建立了职业病防治机构和职业病诊断中心,提供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职业病防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专门规定职业病防护的法律,于2002年颁布实施,并在2011年和2019年分别进行了修订完善。该法以保障工人健康为出发点,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是的,。
职业病是工人从事特定职业所致的疾病,其主要原因在于职业生活中所接触的有害环境、有害物质和有害因素。
职业病的防护事关工人的生命健康和劳动力的质量,因此必须要有专门的法律进行防控。
职业病防护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明确了职业病的概念、预防与控制的原则、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职责等内容,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
此外,近年来随着化学品、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增多,我国也出台了相关补充条例和规定,以更好地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
是的,。
这是因为职业病防护法是专门针对职业病防护领域的法律,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基本要求、职业病防护的基本制度和政府、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等主体的法定责任,为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法律支持。
虽然还有一些其他法律规定也涉及职业病防控,但职业病防护法对于防治职业病起到了更直接和具体的作用。
此外,也需要注意到,虽然职业病防护法是目前唯一一部专门立法的职业病防护法律,但它并不是唯一涉及职业病防护的法规。
比如,劳动合同法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条件,并对职业病提供了相应的赔偿和补偿规定。
我国现行法定职业病目录有多少种
我国现行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32)种。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16字方针
1、职业病防治的16字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法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的总则部分对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
2、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这部法律产生的基础和最充足的理由。
3、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这是在立法过程中确立的职业病防治的一项基本的制度。它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法定的责任。
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扩展资料职业病预防需要有综合性的措施。
1、首先,企业需要做好岗前培训,告知工人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以及存在发生职业病的危害,增强工人的预防意识,并从源头上做好防护措施,如安装隔音防震、吸声设备等,为工人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其次,由于每种职业病的早期症状不同,工人要熟悉相关的职业病知识,如工作环境中含有铅,需要了解铅中毒的早期症状等。
3、最后,企业需为员工提供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并采取治疗措施,减少职业病带来的影响。
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是根据职业病可以预防,但是很难治愈这个特点提出来的。所以,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从致病源头抓起,实行前期预防。
我国职业病的防治方针是什么
我国职业病的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保障工人健康”,即以预防为主,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实行综合治理,把预防、控制和诊断治疗结合起来;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治体系;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切实保障工人健康。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拓展资料
第一,预防为主。职业病防治工作应该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企业应该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危害源。同时,也要强化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主动采取措施防范职业病。
第二,科学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预案,配备专业职业病防治人员,并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同时,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保证工作环境的卫生和清洁。
第三,综合防治。职业病防治工作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控制、工艺控制、个人防护和体检监测等。企业应该根据不同职业危害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第四,依法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要依法管理,企业应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处,加强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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