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
有多项要求,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员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单位会受什么样的处理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根据卫生部(87)卫防字第60号文件第4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按《职业病诊断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职业病必须由市地级以上的职业病医院确定或作出诊断。职业病一经确诊后,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在患者治疗和休养期间,以及医疗后被确定为残废或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均按现行因工待遇处理。
假如退休后查出了职业病,与原单位有关系吗
职工退休后感觉所患病情与自己从事职业有关系,可以选择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结论为职业病的,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退休职工职业病为工伤的,退休职工可以要求社保机构支付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替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负担支付工伤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的,可以向其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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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维权,例如我原来是一名职业长跑运动员,后一直从事教练工作,50岁后膝关节和踝关节由于在从事长跑运动员时受伤,现都很疼,走路都很艰难,还有一名女跨栏运动员,老了跨关节劳损,股骨头坏死,不能行走,现就这样了!
对存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用人单位应当做什么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做到:(1)必须建立员工的职业健康个人档案,并在每年为员工进行免费的职业健康体检;
(2)为员工配置预防职业病的防护用品;
(3)在生产岗位的醒目处悬挂预防职业病的警示牌;
(4)每年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增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同时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员工防护用品的佩戴是否规范等等措施来保障员工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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