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手术费怎么办
1、因此[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如果您在工伤一年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沟通[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2、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员工的二次手术费用,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若员工与用人单位在手术费用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综上所述[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费用的处理应遵循《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工伤二次手术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工伤职工因工伤复发并确认需要进行治疗时,其治疗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综上,职工工伤复发的二次手术费用,首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遇单位未参保情况,费用则需由单位支付。所有费用的支付需满足相应标准与条件,且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执行机制。
5、工伤二次手术费用依照规定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有两项必备条件:一是二次手术必须与其工伤具有直接关联,二是工伤需已经过认定且被确认为实。如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则需由单位自行承担此项费用。
6、治疗费用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止工作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维持在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的标准,用人单位需按月发放。
工伤二次治疗怎么处理
工伤二次治疗[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的处理方式如下:未解除劳动关系的[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工伤职工旧伤复发[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需要再次治疗[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按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治疗期间待遇[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费用自理。
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如遇工伤复发需治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可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规定的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时,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前提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基于《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实施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需通过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建议,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才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因此,如果您在工伤一年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伤残鉴定第一次手术后就可以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二次治疗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工伤二次手术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可以。职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总体而言,工伤事故后的医疗费用和二次手术费用应由工伤保险机构或企业承担。企业和职工都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
工伤鉴定二次手术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待遇承担,二次手术也是属于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之内,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手术费用。
职工工伤复发,二次手术费用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具体条件为手术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与住院服务标准。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单位未为职工参保,该费用则由单位自行承担。法律依据来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赔偿
工伤鉴定后二次手术费有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法律分析】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还是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为交通或者劳动事故造成的二次手术,主要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二次手术赔偿标准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工伤二次手术在认定之后可以报销。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的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要报销二次手术的费用,首先需要确保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并且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在申请报销时,通常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如《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并经过医疗机构和社保部门的审核与备案。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费用的处理应遵循《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一年后,若工伤员工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其手术费用的处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二次手术工资待遇
1、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如遇工伤复发需治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可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规定的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时,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2、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前提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基于《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实施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需通过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建议,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才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3、综上所述,工伤二次手术期间,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伤职工在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外省市就医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等,确保工伤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具体待遇包括治疗费用、辅助器械费用等,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工伤职工与事故伤害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即告终止。
5、工伤二次手术在认定之后可以报销。职工之前因为工作受到了事故的伤害或者是患了职业病后旧伤复发,确实是需要进行治疗的,依然享受工伤医疗的待遇。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从而接受工伤的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将由职工所在的单位按照每个月进行支付。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费怎么办
1、因此[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如果您在工伤一年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沟通,了解具体[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您[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的权益得到保障。
2、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还是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为交通或者劳动事故造成的二次手术,主要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二次手术赔偿标准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工伤二次手术在认定之后可以报销。
3、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员工的二次手术费用,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若员工与用人单位在手术费用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综上所述: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费用的处理应遵循《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如遇工伤复发需治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可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规定的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时,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6、法律主观:工伤赔偿结束后,二次手术可参照工伤复发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工伤二次手术是可以享受除了伤残赔偿以外的其他工伤待遇。手术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怎样办?
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怎样办?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可以住院治疗,并且再次的申请工伤复发认定。并且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工伤二次治疗的处理方式如下: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再次治疗,按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治疗期间待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费用自理。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原部位受伤或加重,则继续治疗,按工伤统一报销即可。如果是其余部位受伤,则要看事故责任了,一般工伤住院期间意外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分析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或职业病伤害。
法律分析:如果是原部位受伤或加重,继续治疗,统一报销即可。如果是其他部位受伤,这要看事故责任了。一般工伤住院期间虽然支付工资,但不算出差,意外受伤基本不会给认定工伤。只能当做厂外的意外伤害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或者有意外保险的走意外保险。
非工伤部位旧伤复发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因工伤导致旧伤复发的,那么就可以按工伤处理,如果不是那所存在的医疗费用就会由自己承担,这都是有规定的。 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已离职工伤二次手术待遇有哪些
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如遇工伤复发需治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可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规定的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时,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具体而言,工伤职工二次手术的待遇支付由以下部分组成: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这一安排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适当的医疗治疗。同时,这一制度也体现了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护,确保其在遭遇工伤后能够得到合理补偿。
法律分析:员工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二次手术费应该由单位负责。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公司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同你接触劳动关系,如过公司没有合适的工作安排给你做就算你在家休息都应当给你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总而言之,如果还没有医疗终结,或者工伤复发,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疗费用。
对于工人因工伤需要接受第一次手术,其住院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可以申请休假。休假期限一般根据医生的医 疗情况评估和工会与劳动者的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1个月。如果工人因工伤需要接受第二次手术,其住院治疗期间同样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也可以申请休假。
工伤赔偿金包括二次手术费吗
工伤赔偿金包含二次手术费,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如果在前次赔偿有预留的例外。
法律分析:包括,二次手术费应该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然后用人单位再通过工伤保险进行报销。一般都是二次手术费用结束后才会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才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旧伤复发费用,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所有旧伤复发治疗费用。工伤职工为了急于得到补偿解除劳动关系拿到钱的办法不可取,应当等待二次手术之后在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还是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为交通或者劳动事故造成的二次手术,主要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二次手术赔偿标准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工伤二次手术在认定之后可以报销。
可以等,也可以提前赔偿。取钢板应该算是二次手术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时再起诉,而且一般不会超出诉讼时效的。当然也可以再第一次就协商赔偿数额,可以一起要求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如果构成伤残的话)等费用。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后二次就医,到外地如何报销
1、经批准外地就医符合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因为治疗工伤需要,经本地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转往外地治疗,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可以。职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3、在进行工伤保险二次手术报销前,需要按照特定程序进行。首先,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需前往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此表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保险可以在异地报销。如果异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了异地结算的社保制度,则职工可以在异地进行结算。例如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就可以直接在异地报销。异地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如下: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5、职工二次报销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报销。是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是购买了医疗保险或者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在去医院看病治疗的时候产生高额的医疗费用,进行相关报销,而且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
6、工伤引起的第二次手术,是不能使用医保卡治疗,是需要员工治疗完毕后再次申请工伤待遇,有社保进行报销。
工伤二次手术费应该由谁出
1、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前提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基于《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实施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需通过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建议,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才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法律分析:包括,二次手术费应该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然后用人单位再通过工伤保险进行报销。一般都是二次手术费用结束后才会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才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3、总体而言,工伤事故后的医疗费用和二次手术费用应由工伤保险机构或企业承担。企业和职工都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
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5、工伤二次手术费用依照规定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有两项必备条件:一是二次手术必须与其工伤具有直接关联,二是工伤需已经过认定且被确认为实。如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则需由单位自行承担此项费用。
6、工伤二次手术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工伤职工因工伤复发并确认需要进行治疗时,其治疗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7、职工工伤复发,二次手术费用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具体条件为手术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与住院服务标准。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单位未为职工参保,该费用则由单位自行承担。法律依据来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业病加重可以二次认定吗
1、如劳动者与前一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则不能就职业病加重情况在第二次参工期间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的工伤待遇赔偿。第劳动者再就业的工作性质与职业病加重存在因果关系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新的工伤。
2、法律主观: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这样的情况不需要再做工伤认定书,等待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诊断结论。
4、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所患尘肺叁期不应认定为工伤。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尘肺叁期应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因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到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与职业病相关的工作,期间所患职业病加重的,应认定为工伤。
5、原则上,二次即可,第一次就诊后,即可明确或鉴定为是否构成职业病;如果影响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的,申请评定工伤伤残等级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第二次)。
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怎么报销
在工伤保险报销后,如果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取出钢板,保险公司通常还会给予报销。这是因为,工伤认定书已经确认了你的工伤身份,因此,只要再次提供工伤认定书等相关证明,保险公司会继续承担相关费用。
直接报销:只要是工伤导致的需要二次手术取钢板的情况,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复发并确认需要治疗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这其中当然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
法律主观:工伤骨折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范围,取钢板费用可以报销,但如果在第一次手术时已经全额进行报销的话,是不能再次报销。
法律分析:职工工伤经治疗出院后的二次手术费与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次手术既可以是第一次治疗的延续,也可以按“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对待,都不影响工伤待遇。工伤鉴定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能报销,因为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如果在前次赔偿有预留的例外。
工伤二次手术报销流程: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持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加盖医院专用公章;将上述《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用人单位和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各持一份以备医疗费报销时查证。
工伤鉴定后的二次手术费用谁来出?
1、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工伤医疗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这意味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要为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用,负责支付。在此过程中,工伤职工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了解并遵循相关的申报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这样的伤情,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3、律师解答 如果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工伤赔偿应当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来出,例如工伤保险基金要出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但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则全部由单位支付。
4、而在工伤赔偿中,5-10级伤残的伤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一般都由伤者自己来承担。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按照侵权双方过错大小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比例;工伤不存在过错问题。
5、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困难,比如雇主预支费用有问题,那么受伤的工人也可以先自己垫付费用,之后再向雇主申请报销。总的来说,工伤出院谁来结账,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工伤保险。买了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一部分;没买保险的,费用就得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了。
6、如果重新鉴定结论和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如果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承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9级工伤,涉及到二次手术,康复时间超过12个月以上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strong]职业病二次治疗待遇标准[/strong]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员工工伤赔偿标准与工伤等级相关,9级工伤赔偿涉及多项内容。首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区间与标准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上下限调整。
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个月计算。如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比如职工月工资三千元,那么赔偿标准为二万七千元。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5个月。后两项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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