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38号)要求,重庆市安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5〕18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安监局,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企业,扎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要充分认识基础建设活动,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的重要抓手,也是2015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进一步推进落实此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落实基 础建设活动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基础建设活动顺利达标完成。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各区县、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按照《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监发?2014?6号)明确的工作目标、步骤和要求,以申报数据为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基数,对未启动 基础建设的企业要早部署、早启动,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乡镇、街道、园区,切实做到基础建设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搞好宣传培训,加强分类指导。要合理调整好师资、教材、培训时间等安排,确保培训效果。要按照“辖区负责制”原则,做好分级分类指导,及时摸清企业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帮扶企业及时解决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
四是加强检查督导,严格行政执法。各区县、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要建立本地、本企业基础建设检查监督和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对开展基础建设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步曲”工作模式,结合职业危害申报、摸底调查和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企业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执法。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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