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买断工龄后查出患职业病,怎样维权
诊断为职业病的,到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按鉴定等级支付补偿金 诊断职业病一个月内,单位应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本人诊断职业病一年内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补偿金标准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5-37条《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
有多项要求,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请问离职后才知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啊。
首先你离职多久后才发现的呢?要赶紧抓紧时间去做鉴定啊,需要专业的职业鉴定报告的,具体名字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下。
其次取得专门机构的鉴定报告后,你可以找公司人事部门协商解决此事啊,提出自己的培偿条件;一般工伤是包含在这里面的啊;可能有些公司会不认这事,这个时候有点麻烦呢,你可以借助劳动仲裁部门和网络的力量啊。
第三,维权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记得在这段时间做好治疗,保存好各类数据文件作为证据啊。
The End
@明媚清谈 职场女一枚,多年销管经历,善培训,与你分享职场干货&销售和客户那些事儿。欢迎关注,你的关注是我分享的最大动力。

感谢邀请!如果某人离职后得知自己得了职业病,是不是会觉得非常的气愤,恨之前那些黑心的老板? 继而为自己伤心难过,觉得自己当初好傻,为了那么一点钱把自己的身体害垮了?
这个时候,如果是我,我会首先积极治病,先把身体养好才是首先要做的事。同时,寻求法律援助,保留好生病相关的证据,可以按律师意见为自己寻求公正,该起诉的起诉,该仲裁的仲裁。
第三,以后自己找工作,一定注意工作的环境是否会造成职业病,一旦发现公司的环境对身体不好赶紧离职,绝不让自己再受职业病的困扰。同时以自己的真实案例去影响身边的人,提高大家的健康意识,这个社会才能真正的发展,我们的工作环境才能有保障。
谢谢邀请!
站在HR实务操作的角度来回答下这个问题。并给题主以下建议措施:
一、先了解国家对职业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如下2条,以作参考。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找合法合规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
三、找前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提出个人赔偿要求及合理的权利主张。
四、向前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五、用人单位不理的情况下,向其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六、劳动行政部门如若以双方现在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拒绝受理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直接向前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有职业病的女朋友该如何相处
有职业病的女朋友该如何相处?看从事何种职业了,我就拿我闺蜜来说一下,当年我学的是中秘,她学的是护工。谈恋爱的时侯经常也会聚在一起,闺蜜男友是海员,他半年出海,半年休假在家的。我闺蜜职业病很重,特别讲究卫生,在日常生活中很固执的按她所学到的医学知识去要求自己和她身边的人,不熟悉她的人根本和她很难相处的。
她和她男友恋爱了五年才结婚的,在这五年中她们也曾分手和好N次,看惯了她俩的吵吵闹闹离离合合。而最终能走在一起的除了她们两人是有感情基础外,还有一重大原因是他男友的特殊工作性质。想吵架也没机会吵,饱受半年相思之苦,见面如久别胜新婚,然后热过再吵,吵完再和好,折腾一下半年又过去了。我家宝宝都快能打酱油了,终于听到了她俩的婚讯,在一起了。
在一起以后,又几年过去了,我家宝宝都读三年级了,而她还没生下宝宝。这也是缘于她的职业病,老公感冒她不想怀,她咳个嗽也避开不想怀,按她的意思必须要优生优育,要在双方最好的状态下怀上小孩,在结婚十年后才生下一小女孩,尽管闺蜜是完全按她的的做法去执行的,但结果也有点强差人意,宝宝并不如她想的那么完美。我个人认为因为她的讲究,把自己整成了老龄产妇,结果也是能想像出来的。如果爱她只能包容她所有,要不两人走不到一起,即使走到一起也会分手。爱她只能包容她,包括她的职业病,这是我闺蜜的故事。
欢迎互粉阅读点赞,我只是一个爱文字的小女人,谢谢~
现在很多人都有职业病,有职业病并不可耻,社会也不要带着歧视的眼光看待他们,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无需大惊小怪,但是得了职业病的人,一定要重视自己的身体,现在常见的职业病有:颈椎病、久坐导致肠胃蠕动功能差、近视眼、甚至一些从事噪音工作环境的朋友,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听力会下降,还有那些粉尘比较多的工作环境,导致肺损伤或者功能失调等等,这些都是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身体,得了职业病,要及时就医治疗,方为上策。
好了,言归正传吧,你说的你女朋友患了职业病,这个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职业病的女朋友,你是担心她身体不好,拖累你?还是因为你很爱她,不知道自己如何与她相处?如果是前者,我建议你放弃,如果是后者,那么我的建议就是,接受她有职业病的现实,然后默默地陪着她,本身来说职业病,不会减少寿命,只要采取正确的治疗,都会得到改善。
所以,如果你爱她,那么就默默陪着她,带她一起去看医生,这才是你要做的。
如果是真心相处,那都不是事,不要把对方的的习惯,看的那么重,在你看来是职业病,在她来说就应该这样好,两个人在一起,要适应对方的职业习惯,才能更好的相处。只要两人是真心的,一切都不是事。
喜欢她,就连她的职业病一起喜欢吧。相信她的职业病不是什么大问题。比如做医生的,讲究点卫生,比如做行政的,要摆个官腔,比如做屠夫的,脾气暴躁点,比如做二人转的,偶尔神经下,比如做化妆的,朋友会多点。等等等等,只要不是道德品质问题,你有什么理由不能接受呢?
感谢邀请!
首先,职业病这个问题,有生理上的,也有心理上的,不知道你女朋友是哪一种?得职业病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我想你也不是刚刚才知道你女朋友有职业病吧!既然早就知道,你们还一直在谈恋爱,那么说明你很爱她,也说明你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这一点为你点赞!
既然已经知道有职业病了,那么是什么职业病就去看什么医生,先把病看好,最好让你女朋友换种工作,不管是心理,还是身体的职业病,如果继续现在的工作,未来都有可能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情,这一点要引起你的重视!
看你的提问似乎是你女朋友心理有些问题了,那就赶紧看心理医生,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有耐心,陪你女朋友走过这段人生中的灰暗时期,也为了你们美好的未来!说到这里,希望帮到你!
每个人对职业病的认识都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觉得是一些习惯性的动作,经常反复说的话,也有职业当中形成的疾病。
有的人情绪表达的比较直接,高兴也好生气也罢,都直接表达出来,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就要真诚。
有的人比较宅,喜欢独自相处,经常会养一个宠物作伴,这样的人你要适当的给她自由的空间,独立的空间。
有的人感情细腻,对感情比较敏感,可能一个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儿,都会让她产生联想,所以遇到这样的女人,你最好感情能专注在她一个人身上。
有的人求上进,永远都在学习,可能约会,牵手,花前月下她都没有多少时间,所以你要么是有一颗与她一样积极的心,要么就是耐得住寂寞和等待。
有的人天性浪漫,有从事着不拘束的自由职业,这样的女孩大多很疯很极端,所以与这样的女孩相识可能是兴趣爱好,你能跟她一起疯到尽兴。
最多的人群就是承受着来自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她们大多心里都有包袱,身上都有担子,或许是很重的担子。所以你一定要理解和包容她,你能帮助她释放压力是最好的,如果不能也别再给她压力。
有的人工作环境不好或工作强度大,会留下健康隐患或疾病。跟这种人生活是很累的,你要有一颗同甘共苦的心,还要有愿意照顾她一辈子的决心和行动。
有的人会形成一种职业偏见,不管是婚姻还是生活,对人都会形成压力。所以你是否想改变一个人的固有观念,还是愿意让她对你指手画脚,一定要看你的爱在哪里。
谢邀!
作为男人,你若爱她,所有缺点在你对她的爱面前,一无是处。首先要理解她,然后要做到无尽的包容,包容,包容。
职业病能够说明你女朋友很爱她的工作,会去思考,会专注,所以她不是一个不爱工作不爱劳动没脑子的人。
其次吧,如果这个职业病给你女朋友带来了困惑,影响到了她的生活你们的生活,甚至造成了很大的麻烦。那你就需要鼓励她和她一起,把这个职业病给灭了!
祝好!
职业病失业补偿金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是否能兼得?为什么
劳动者职业病失业补偿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应当兼得的经济利益。
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发生在同一劳动者身上,所获得不同概念的经济利益,“看似重合,实为各得”。
一是劳动者因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被迫失业而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二是劳动者因在用人单位没受到很好的劳动保护,导致患上难以治瘉的职业病,无能力继续劳动了。劳动者因此失去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是用人单位违法引起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
谢谢邀请。你所说的“职业病失业补偿金”应该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吧?
如果你患有职业病并且凭残了,那用人单位就必须给你支付这笔费用。而且除了这部分费用,社保机构还会给你另外一笔费用“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这两笔费用的计算方法我这里就不详细说了,你问度娘吧。
再说一下你所说的补偿金吧。如果是单位跟你解除的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就需要向你支付补偿金。如果是你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你就没有补偿金。
最后还有一次费用,你可能不清楚,那就是失业金。如果是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关系(部分地区,员工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为由终止合同,也可以领取失业金,你咨询当地主管部门),而且你短期内又无法就业的话,你还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失业金”(最多24个月,计算方法问度娘)。
当然可以,这两个本身就不冲突,而且就是在一起的,因为只有公司辞退,倒闭,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才有失业金,自己辞职是没有的。所以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领取的条件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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