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多少种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35种职业病。这个目录是在2024年12月16日由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性肿瘤:包含皮肤癌、间皮瘤等10种。-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心血管疾病等14种。此《分类和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联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正式废止。
在我国,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卫法监发〖2002〗108号文件《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明确了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包括10大类115个病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工伤种类(2022)
1、轻微工伤:一般伤害、无需住院或短暂住院治疗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不超过三个月。 普通工伤:需要住院治疗或手术,但不会对职业生涯造成长期影响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 严重工伤:导致严重身体损害或长期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伤,停工留薪期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视伤害程度而定。
2、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尘肺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等;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等。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痤疮等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4、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5、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类别仍为10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几类
1、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尘肺病,这是由于长期吸入粉尘而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煤工尘肺、棉尘肺和硬皮病等。第二类是中毒病,这是由于接触有毒物质如重金属、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引起的疾病。
3、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吸入粉尘引起的一类职业病,主要影响呼吸系统,症状包括胸闷、气促和咳嗽等。
4、-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油性皮肤炎等19种。-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5、《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职业病分为几大类共多少种
1、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总共有132种。这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是一个分类,其中包含[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了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4、职业病在我国被划分为十大类,具体包括132种不同的疾病。法定的职业病种类繁多,涵盖了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
5、详细解释如下[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职业病的分类 我国将职业病主要分为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这些分类是基于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健康损害的因素的全面识别和评估得出的。每一类职业病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临床表现。具体的职业病种类 在这10大类中,共有132种具体的职业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规定是怎么样的
1、-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2、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所有职业病防治活动。 该法律明确指出,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6、认定标准:职业病的认定需遵循国务院卫生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制定的职业病分类目录,确保认定标准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专业管理:医疗机构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等需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管,体现法律对职业病防治的严谨性和专业管理。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谁规定?
1、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3、目前[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根据法律规定,职业病的种类共有132种。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调整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中包括职业病的增补与修订。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5、法律分析:目前规定的是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的原则和职业病的遴选原则,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6、认定标准:职业病的认定需遵循国务院卫生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制定的职业病分类目录,确保认定标准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专业管理:医疗机构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等需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管,体现法律对职业病防治的严谨性和专业管理。
7、法定职业病需满足以下条件: 患者为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疾病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 疾病是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 疾病须为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包含的职业病。以上信息来源于律临网。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大类132种)
1、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2、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4、职业性尘肺病:共有13种。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6种。 职业性皮肤病:共计9种。 职业性眼病:包括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有4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括60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共计7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5种。
5、职业病10大类132种具体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法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
6、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发的疾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7、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共包括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目录几大类
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在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了腕管综合征;在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如需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官方网站。
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⑨职业性肿瘤8种;⑩其他职业病5种。
职业病目录中规定[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首先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与工作相关的肺部疾病。其次是职业性皮肤病,例如接触性皮炎和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个类别是职业性眼病,涉及工作中的眼睛问题。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是第四类,涵盖耳鼻喉和口腔的工作相关疾病。
职业病目录分为十类,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共计132种。
职业病的种类: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职业病疾病目录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2、《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以下是各类职业病的具体种类: 职业性尘肺病:共有13种。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6种。 职业性皮肤病:共计9种。 职业性眼病:包括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有4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括60种。
3、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35种职业病。这个目录是在2024年12月16日由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4、职业病疾病目录旨在为职业健康提供指导,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以下是按分类整理的职业病疾病目录,包括接触性、中毒、肿瘤、耳鼻喉、放射性、皮肤病、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类别。
5、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该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哪些?
-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这一新目录取代[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尘肺病,这是由于长期吸入粉尘而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煤工尘肺、棉尘肺和硬皮病等。第二类是中毒病,这是由于接触有毒物质如重金属、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目录分为十类,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共计132种。
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
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 粉尘[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2、这十类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粉尘与烟尘、噪声与振动、辐射、某些不良生产环境与气候因素、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以及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在这十类中,具体包含[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了数百种甚至上千种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3、职业病危害因素被细分为六类,共计多种具体类别。这些分类源于2015年国家相关部门的修订,旨在更清晰地理解职业病产生的原因。粉尘类:包括如矽尘、煤尘、石墨尘、电焊烟尘和其它相关尘埃。 化学因素:涵盖铅、汞、锰、镉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以及二氧化碳、氯气等有害气体和酸碱物质。
4、职业病目录分为十类,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共计132种。
5、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是用于对建设项目进行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目录,通过对不同工种、作业环境和工作流程的分析,确定不同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管理措施。
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有几大类
1、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首先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与工作相关的肺部疾病。其次是职业性皮肤病,例如接触性皮炎和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个类别是职业性眼病,涉及工作中的眼睛问题。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是第四类,涵盖耳鼻喉和口腔的工作相关疾病。
2、职业病的种类: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3、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在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了腕管综合征;在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如需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官方网站。
4、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第一大类是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了各种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第二类是职业性皮肤病,涉及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类是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电光性眼炎。
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2、本题考查的是职业卫生基本概念。2015年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六大类:①粉尘(52种);②化学因素(375种);③物理因素(15种);④放射性因素(8种);⑤生物因素(6种);⑥其他因素(3种)。
3、物理因素:包括高温、高压、低气压、振动和噪声等环境条件。 放射性因素:涉及紫外线和各种放射性物质,以及红外线等。 生物因素:涵盖可能引发疾病的细菌如炭疽杆菌和森林脑炎,以及布氏杆菌等。 其他因素:包括氧化锌、二异氰酸甲苯酯和嗜热性放线菌等特殊化学物质。
4、这十类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粉尘与烟尘、噪声与振动、辐射、某些不良生产环境与气候因素、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以及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在这十类中,具体包含了数百种甚至上千种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在2015年版中列出,截止到2021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暂未进行更新。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固体物质微粒,对呼吸系统造成损害。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有害气体、蒸气、烟、雾、粉尘等化学物质,可引起中毒、刺激、腐蚀等健康问题。
职业病目录分为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该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分类如下:《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目录分为十类[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strong]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共计13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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