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上报时限
1、日内[strong]职业病报[/strong]:自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strong]职业病报[/strong],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若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过[strong]职业病报[/strong]了24小时上报,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strong]职业病报[/strong]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strong]职业病报[/strong]的,工伤职工应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在一年内申请。
4、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总的来说,为了确保工伤能够得到及时认定和处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都需要注意上报的时间限制。
5、公司报工伤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职业病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具体规定如下:用人单位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规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单位应当立即向哪里报告
1、单位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2、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需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特大、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部;一般事故则需于6小时内上报同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5、第五条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第六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6、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7、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个人不能拿职业病体检报告吗
可以。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遇不适,可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病体检。也就是说劳动者要拿到单位的介绍信,才能进行职业病体检。在费用方面,劳动者也无需担心,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然而,个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例如,当个人怀疑自己因职业原因遭受健康损害,或者所在单位未能提供必要的体检服务时,个人有权自行安排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则不同,个人可以直接申请。
不能,一般针对某个用人单位的在岗职业健康体检结果都不会发给个人,体检机构会通知单位负责人统一领取,你可以去找你们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索要结果。但是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时可以直接发给个人的,但都不能说是当天领取,也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才能出结果,具体时间你可以咨询你所在的体检机构。
在进行身体检查后,一般会出体检报告。此时候可以要问一下医生是否在网上可以查询的到,有些体检机构和公司合作,为员工体检都是不用去医院领取的,在该体检的医院官网就可以查询。
根据《职业病预防法》的规定,个人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提供:职业史、过去史。职业健康监护文件复印件。职业体检结果。职场多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评价资料。诊断机构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使用者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个人若需申请职业病鉴定,首先需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时需准备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以及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将审核提交的资料,确保其完整且有效。
您好!首先,按照法规的规定,体检的费用是应该由公司来承担的。其次,您是否清楚自己进行的是什么方面的职业病体检,从您说的项目来看,应该是要做跟粉尘相关的工作。您11年和12年做普通的体检不会涉及到这一块,所以是比较正常的,这次没过关可能是由于肺部有一定的问题。
职业病报告制度内容是啥?
职业病报告工作是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行事,如实报告,不得有虚报、漏报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对执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者将进行相应处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中,针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与处理有着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这项制度核心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事故报告、统计以及调查处理。(一)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科学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体系。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职业病危害监测方法和要求:确定监测方法、监测频次以及监测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和要求:确定危害因素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的内容要准确完整。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纸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文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提高详细目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明细。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如何...
【答案】[strong]职业病报[/strong]: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strong]职业病报[/strong]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strong]职业病报[/strong]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规定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第十八条 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
劳动法中规定什么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1、【劳动法】第57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释义】本条关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2、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中,针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与处理有着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这项制度核心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事故报告、统计以及调查处理。(一)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科学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体系。
3、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劳动保障投诉电话通常是全国统一的12333号码,也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的电话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该条规定国家应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及处理制度。
5、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职业病报告办法内容
1、职业病报告工作是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strong]职业病报[/strong],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行事[strong]职业病报[/strong],如实报告[strong]职业病报[/strong],不得有虚报、漏报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对执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者将进行相应处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2、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定期更换,明确具体负责人。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定期公示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的任务及职责。
3、本市职业病报告、统计及其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建立并完善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体系,组织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定期交换工作机制,并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工作制度。
4、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的原因、采取的措施以及发展趋势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事故情况。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要对职业病危害程度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技术性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法。
6、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职业病危害申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申报范围:规定了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一般包括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医疗机构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岗位。
北京市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办法政策全文
1、北京市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本市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工作,准确掌握本市职业病发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市职业病报告、统计及其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2、职业病报告工作是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行事,如实报告,不得有虚报、漏报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对执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者将进行相应处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3、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中,针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与处理有着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这项制度核心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事故报告、统计以及调查处理。(一)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科学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体系。
4、【劳动法】第57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释义】本条关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5、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6、第十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第十九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依托现有的信息平台,加强职业健康检查的统计报告工作,逐步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7、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急性职业病报告时间
1、【答案】:C 分析:急性职业病报告: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掌握“社区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服务与职业病管理”知识点。
2、急性职业中毒应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慢性职业中毒应在15天之内向当地职防机构报告。
3、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需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特大、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部;一般事故则需于6小时内上报同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并填写《职业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报医院防保组,防保组核实后,在24小时内将《职业病报告卡》报至市疾控中心。医院防保组每月必须对门诊部和住院部各临床科室的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报、漏报和迟报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报请医院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6、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职业病预评价报告由谁编制
职业病预评价报告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依法设立[strong]职业病报[/strong]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要对职业病危害程度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一般是由在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来做这个预评价报告,然后报企业所在地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报省安监局拿预评价批文。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每年至少1次。
不行,必须是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见《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时,需要考虑可能引发职业病的工种。在项目初期,公司通常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中会详细列出可能的职业病危害岗位和因素。根据这些岗位信息,可以确定需要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
【答案】[strong]职业病报[/strong]:可行性论证阶段用人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查[strong]职业病报[/strong];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有效期是多少久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都必须要求做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strong]职业病报[/strong],做一次就可以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是每年至少做一次。但现在监管部门还要求企业每三年做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法规规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的有效期限通常设定为10年。但实际有效期仍需依据报告内容及适用法例予以判定。报告有效期内,企业须保证职业卫生管理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四)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五)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六)经培训、考核合格。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限为4年。 第七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一)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二)职业病报告;(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strong]职业病报[/strong]他工作。
高危行业通常需每年做一次评价,而低风险行业的评估时间间隔则可相应延长至每两年或者更久。该类报告主要用于评判工作环境中职业病危害的强度与管控成效,为职工健康提供重要参考。各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性、生产流程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征等,设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案,并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进行评价。
职业病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职业病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职业卫生自查报告篇一:学校卫生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孩子们能不能健康生活、学习和成长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学校而言,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远比传授知识更重要。
自查 报告 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就让我带你去看看卫生工作年度个人自查自纠 报告 范文 5篇,望能帮助到大家! 卫生工作自查自纠报告1 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关系到我校教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 教育 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医院工作自查报告1 为切实做好医院后勤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后勤办按照院领导提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后勤办七月初开始对后勤办各班组进行了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
安全检查自查报告4 安全隐患 (1)逸夫楼楼梯地面平滑。 (2)通往家属区电线部分裸露。 整改措施 (一)逸夫楼楼梯地面平滑整改措施。 1)学习《实验小学安全工作责任状》、《实验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明确目标责任。 2)组织具体人员到位。
控烟吸烟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把控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健康教育、校会、班会,广播、国旗下演讲、第二课堂、电教、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员工灌输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在此基础上,学校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健康知识,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到吸烟的危害和禁烟的意义,严格执行学校禁烟规定。
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中,针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与处理有着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这项制度核心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事故报告、统计以及调查处理。(一)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科学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体系。
【劳动法】第57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释义】本条关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制度;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度;职业安全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卫生检查与监察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实行特种作业资格制度。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命令,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这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这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包括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1、无论哪种检测[strong]职业病报[/strong],最终都需生成书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strong]职业病报[/strong],且需妥善存入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单位、被测单位、样品名称、采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等)、判定结果。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的申请流程包括咨询与委托、填写申请表、签订合同、收集企业资料、初拟评价方案、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并出具报告、专员审核提交报告等步骤。检测结果必须报告给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劳动者公布。
3、工作场所环境因素:- 粉尘:在检测中发现,部分工作岗位存在粉尘污染,其中XX岗位的粉尘浓度超过[strong]职业病报[/strong]了国家标准限值。- 化学物质:部分岗位接触到了含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工作介质,其中XX岗位的有害化学物质浓度超过了国家标准限值。
4、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5、可以向单位索取报告,单位有义务向职工公布检测结果,如果单位不提供,可以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职能部门执法,这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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