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职业禁忌病
需要。根据查询国家交通运输部官网得知,驾驶员需要提供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因此驾驶员需提供职业禁忌症证明。职业禁忌证是指劳动者患有不宜从事噪声作业的疾病或特殊体质。
噪声性耳聋机动车发动机运转、汽车喇叭、所载物体的振动等,可产生不同强度的噪声。司机长期在噪声的“轰击”下,易产生听力损伤,导致噪声性耳聋。早期,多在开车之后出现听力下降,如不开车,听力又逐渐恢复。
车内空间狭小,门窗紧闭、空气不易流通容易导致司机得呼吸病,因此,行驶中要经常开窗,保持车内空气流通和新鲜,严禁在车内吸烟。1连续开车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以四五个小时为宜。连续开车时间过长,易导致过度疲劳,诱发高血压、神经性头痛等疾病。
高糖以及新鲜蔬菜、水果等富含维生素的食物。饭后应休息20至30分钟再开车,以利于消化。定期进行体检。驾驶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体检,以便早期发现与职业有关的疾病,及时治疗处理。倘若发现禁忌开车的情况,如明显的听觉器官、心血管、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和色盲等疾病者,均不宜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
司机职业病主要有以下几种:如果你是司机预防一些就可以了! 司机在长期驾驶过程中,受到振动、噪声、高温、汽油、一氧化碳以及强制的不良体位等有害因素的影响,可发生多种职业病或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久坐。
这些疾病都是较难以治疗,并且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过劳及其他 职业司机是比较辛苦的一个行业,常常需要长时间驾车行驶,不分昼夜,并且精神高度集中,这些都容易使人免疫力下降,患病风险增加,近来就有多起出租车司机猝死的例子,应引起司机朋友的高度重视。
新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修改了哪些内容
本次《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修订,对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以适应新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与会代表深入研究了当前我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运行现状,识别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量相对不足的情况,新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增加了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规定,目的是为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充足、便捷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法律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职业健康监护。
《GBZ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是针对一般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规范,放射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有专门技术规范《GBZ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这个规范里面对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做了详细的描述和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3中提到有五种:①目前未见异常、②复查、③疑似职业病、④职业禁忌症、⑤其他疾病或异常。
我能申请噪声聋职业病吗?
根据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标准条款,如果在噪声环境下工作一年,即可能被认定为噪声易感者,即使未达到职业病的标准。这表明,职业病的认定需要依据听力损伤的具体情况,尤其是职业性听力损伤(见GBZ49),需要进行专业的听力损伤鉴定。
总之,轻度噪声聋是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和赔偿的。建议[strong]188职业病[/strong]你尽快咨询专业机构,获取详细的指导和支持。
噪声职业禁忌症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噪声聋职业病诊断。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员工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禁忌症的,可以去申请做职业病鉴定,经鉴定构成职业病的,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单位承担相关的工伤待遇。
离职后发现有噪声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分析如下[strong]188职业病[/strong]:工伤认定的可能性:杨某在机械厂工作期间长期接触噪音,离职后被诊断为噪声聋并被确认为职业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因此杨某有权申请工伤认定。法院的判决:杨某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8级伤残评定后,向机械厂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如果您或您的同事出现了听力下降的情况,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并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职业病鉴定,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帮助。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1、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法律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职业健康监护。
2、氨的职业禁忌证:a)慢性阻塞性肺病; b)支气管哮喘;c)慢性间质性肺病。
3、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量相对不足的情况,新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增加了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规定,目的是为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充足、便捷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4、本次《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修订,对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以适应新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与会代表深入研究了当前我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运行现状,识别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5、《GBZ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是针对一般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规范,放射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有专门技术规范《GBZ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这个规范里面对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做了详细的描述和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
6、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铅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分为五类:上岗前健康检查、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离岗时健康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这些检查旨在监测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7、制定该标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它按照GB/T 1-2009规则制定。本标准取代了GBZ 98-2017《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与GBZ 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与旧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涉及编辑性修改和健康要求的细化。
是不是只要接触GBZ188所规定的物质就需要做职业健康体检
1、所以[strong]188职业病[/strong],不仅仅是接触GBZ188所规定的物质[strong]188职业病[/strong],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都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每2年(或2年以上)体检一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浓度检测合格的,每2年体检一次,超标的每一年体检一次,发生急性中毒的,随时体检观察。
2、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规定,只要接触或拟接触甲醇就必须进行职业性健康查体。目标疾病为职业禁忌证:视网膜及视神经病,中枢神经系统品质性疾病。
3、臭氧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臭氧的岗位应当接受职业健康查体,查体项目参照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的刺激性气体来执行。
4、作业环境应低于85分贝,这是国家标准。但不代表低于85分贝就不需要职业健康体检了。 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检查内容有明文规定:症状询问。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脓、耳痛……多汗、乏力等症状。体格检查(1)内科常规检查(2)耳科检查。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5、本规范适用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可能因接触粉 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工位都需要做职业健康体检。
6、是的。对于职业病的体检,国家卫生部在2014年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这个规范对职业危害因素、健康检查的内容以及周期都进行了一个明确的指示,所以相关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范做好对其员工的职业病体检。
谁知道职业病体检查混苯查什么
1、我是学化学,苯在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液体,并具有强烈的芳香气味。
职业病体检血糖值6.55后,不能从事开锅炉吗有规定吗
无关[strong]188职业病[/strong]的。只是一个锅炉工。这 个病你只要控制好血糖别上去 就行[strong]188职业病[/strong]了。
因此职业健康查体血糖55就不能从事开锅炉[strong]188职业病[/strong]的工作[strong]188职业病[/strong],是不合规的。事实上[strong]188职业病[/strong],根据GBZ188的规定,压力容器作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里面根本就没有血糖这一项。
因此职业健康查体血糖55就不能从事开锅炉的工作,是不合规的。事实上,根据GBZ188的规定,压力容器作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里面就没有血糖。
我工作接触粉尘,噪音属于职业病工种吗
1、[strong]188职业病[/strong]你好[strong]188职业病[/strong],粉尘、噪声作业岗位不算是特殊工种,在生产场所的工人最常见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就是粉尘、噪声;国家要求对接触粉尘、噪声岗位的工人 有岗位津贴,就是你说的营养费,一般岗位津贴就是从工资里拿出一部分 来。至于职业健康体检,GBZ188里面有体检项目和体检周期,按GBZ188执 行就可以了。
2、不可以鉴定职业病。噪音职业病认定标准是噪声暴露时间超过85分贝,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才可以鉴定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可以的,劳动者应当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职业病鉴定。
4、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范围:电工作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多少分贝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应该做职业病体检?国家规定或标准是否有明...
1、通常情况下,若企业工作环境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超过80分贝,需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超过85分贝时,则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
2、这意味着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所接触的噪声不应超过85分贝。一旦噪声水平超过85分贝,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员工的暴露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采取了减少暴露时间的措施,噪声的最大允许水平也不能超过115分贝。具体而言,稳态噪声指的是在一段时间内,声源发出的声音强度基本保持不变的噪声。
3、噪声90分贝起可以申请噪声聋职业病。在工作环境中有长期接触较强(90分贝)噪声或一次接触强烈噪声(140分贝)的可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
4、噪音职业病检查时发现轻度听力损伤者,应加强防护措施,一般不需要调离噪声作业环境;对中度听力损伤者,可考虑安排对听力要求不高的工作;对重度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调离噪声环境;对噪声敏感者应该考虑调离噪声作业环境。当工作环境的噪声大于85分贝的时候就需要配备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5、第十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6、国家标准5天8小时工作制,不得超过85dB,每超过3dB,劳动时间减半,也就是88dB 4小时,91dB 2小时。与噪声有关的 职业病是噪声聋,需要做电测听对听力检查后才能确定。不是说多大多久就职业病,必须是经过检查确定听力完全或部分丧失,丧失程度决定伤残等级,赔偿也不同。
7、噪声的要求,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称之为噪声作业。基本上企业作业环境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大于80dB的时候就需要对员工进行噪声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大于85的时候就需要配备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病,噪声危害
1、高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中暑。- 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 相关行业举例:玻璃及玻璃制品业的玻璃熔化、成型、退火、切裁、焙烧、熔制、钢化、灯工、玻璃制品成型等环节。
2、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下,最直接的危害是对听力的影响。持续的噪音刺激会导致听力下降,严重时可能引发噪声性耳聋。此外,噪声还会引发头痛、失眠、焦虑等神经系统症状。长期暴露于高噪声环境还可能与心血管疾病的发生有关。噪声刺激会使人处于紧张状态,导致血压升高、心率失常等。
3、控制噪声源是预防噪音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手段。将产生噪声的车间与非噪声车间保持适当距离,可以有效减少噪声的影响。对于与生产工艺无关的噪声源,如电动机等,应当移至室外以降低其对工作环境的影响。选择低噪声设备替代高噪声设备,例如使用无梭织机代替有梭织机,是减少噪声的有效方式。
4、物理因素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一大类,其中包括噪声。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中可能导致职业性听力损失。 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总体上分为三类: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和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5、分贝。根据查询有来医生网显示,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0分贝,大于85的时候就需要配备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或精神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对于工作场所的噪声危害,规定了允许接触噪声的时间限值和允许的噪声级别。噪声级别(分贝)与允许暴露时间(小时/天)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噪声暴露限值曲线说明。
7、在啤酒制造业中,员工可能面临多种职业健康风险。制麦过程中,谷物粉尘和噪声是常见的危害。谷物粉尘可能会导致呼吸系统疾病,而长时间接触噪声则可能对听力造成损害。麦芽糖化阶段同样存在健康隐患,其中谷物粉尘和甲醛是主要的有害物质。谷物粉尘可能导致呼吸道疾病,而甲醛则可能对眼睛和皮肤造成刺激。
接触甲醇的职工在职业病查体时查哪些部位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规定,只要接触或拟接触甲醇就必须进行职业性健康查体。目标疾病为职业禁忌证:视网膜及视神经病,中枢神经系统品质性疾病。
2、一氧化碳中毒。无头痛、头晕、无力、恶心、呕吐、心悸及耳鸣等,皮肤粘膜不苍白或灰白或发绀。硫化氢。无头痛、头昏、乏力、恶心、眼胀痛、咽干、咳嗽等症状。胸闷、心悸等症状。有机锡中毒。无头晕、头痛、乏力,伴有接触性皮炎和轻度呼吸系统刺激症状。苯中毒。无头昏、健忘、失眠。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strong]188职业病[/strong]的。因此,如果在工作期间因甲醇中毒导致人身损害或疾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甲醇具有毒性,人体摄入过量的甲醇会导致中毒。甲醇可以通过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进入人体,对神经系统、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损害。
4、尽管如此,化工厂等职业环境中甲苯、甲醇等有害物质的长期接触可能会增加其他健康风险。因此,对于此类职业环境下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怀疑因职业因素导致脑内长肿瘤,建议进行详细的医学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以明确病因,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预防措施。
5、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具体包括: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具体包括: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
6、接触甲苯、甲醇,好像与“肿瘤”诊断关系不大,还是“个案”呢[strong]188职业病[/strong]?我们企业接触氯乙烯肿瘤倒是有的。接触甲苯、甲醇的没有听说过,继续认真查查吧,要有一个正确的“诊断”,如果是职业造成的,当然是职业病。
苯并芘是不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1、苯并芘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是致癌物、致畸原及诱变剂,所以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是目前GBZ188目前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及周期,但是规定了焦炉逸散物(中含有苯并芘成分)的检查周期的目标疾病:肺癌;职业性皮肤病;检查周期为1年。
2、有害物质:沥青中可能含有苯、甲苯等有害化学物质。健康影响:长期接触这些化学物质可能对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产生影响,导致职业中毒等疾病。为了降低沥青职业病的危害,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改善通风条件、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职业毒物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或生物因素。这些毒物通过吸入、皮肤接触或摄入等方式进入人体,引发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职业病。职业毒物大致分为有机溶剂、重金属、粉尘、放射性物质、生物毒素、农药和杀虫剂、致癌物质等几类。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 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物理因素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
5、可与上述6个系统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某一项因素一致;设备制造、检修另增电焊尘、氧化锰、甲醛、紫外线。后勤保障系统:岗位粉尘——煤尘、电焊尘其他粉尘(混合尘)等;化学毒物——一氧化碳、盐酸、氢氧化钠、汽油、苯系物、有机磷农药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放射性同位素等。
工作场所中甲醇溶度达到多少才算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是只要用了甲醇就得...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规定,只要接触或拟接触甲醇就必须进行职业性健康查体。目标疾病为职业禁忌证:视网膜及视神经病,中枢神经系统品质性疾病。
乙醇对身体有危害(甲醇就不用说了,有毒,危害更大)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危害机理: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乙醇具有脂溶性,进入体内通过对细胞膜作用抑制神经细胞活性,是中枢神经抑制剂,作呕反射丧失,易引起误吸。血乙醇浓度升高时,作用于小脑,引起共济失调。
甲醇摄入量超过4克就会出现中毒反应,误服一小杯超过10克就能造成双目失明,饮入量大造成死亡。致死量为30毫升以上,甲醇在体内不易排出, 会发生蓄积,在体内氧化生成甲醛和甲酸也都有毒性。
甲醇被大众所熟知,具有毒性。工业酒精中大约含有4%的甲醇,若被不法分子当作食用酒精制作假酒,饮用后,会产生甲醇中毒。甲醇的致命剂量大约是70毫升。甲醇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
问题一:怎么算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30分 只要你工作的环境有损害身体健康的固体、气体、液体物都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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