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的依据:分类的主要依据包括建设项目的工艺、材料、设备、生产方式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影响范围以及劳动者接触程度等。不同的建设项目,由于其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的差异,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法律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放射性因素,如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确立了相应的管理措施。所谓建设项目,指的是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这些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的原则和方法:明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分类原则和划分方法,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将职业病危害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或类别。
为确保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的公正、公平与公开,本规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制定,旨在建立明确且规范的工作流程。首先,根据规定,审查工作涵盖了关键环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如何分类
概述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是根据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进行划分的。主要包括化学性因素、物理性因素和生物性因素等多种类型。这样的分类是为[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了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决定了其分类,分为一般和严重两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标准基于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这类建设项目涉及放射性物质的使用或处理,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监督与评估 政府部门需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解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是为了更好地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管理而制定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低风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较少、危害程度较低的项目。如部分轻工业、服务业等。 一般风险建设项目:涉及一定程度的职业危害因素,需加强日常管理。如化工、医药等行业的部分项目。 较高风险建设项目:存在较多职业危害因素,或可能产生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如矿山、重金属加工等项目。
同时,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进行设施管理和定期检测工作。《目录》是基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风险分类的,旨在评估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程度。
对于跨行业的项目或工作场所,应以风险级别最高的子项目或工作场所为准。对于未纳入目录的行业风险,也可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目录进行补充。实施与废止:自2021年起,该目录开始实施。2012年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被废止。
心理因素 工时管理 创伤和事故风险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上述目录进行分类管理,并针对不同类别的危害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预防方案。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以确保项目的职业病防护工作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实施。
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法律允许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如果其使用的材料、工艺和产品导致的风险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列出的相应行业风险有显著差异,他们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自行调整风险类别。
法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如果同一个项目(或用人单位)不同子项目内容(或工作场所)分别属于不同行业的,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高者确定风险类别。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生活卫生设施设计 生活卫生设施设计方案包括新建企业职工食堂、托幼机构、浴室、卫生医疗机构,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要求。车间应设置饮水设施,并应设置更衣室、休息室、厕所、女工卫生室,按车间卫生级别要求设置淋浴间。改建、扩建、续建项目中的生活卫生设施必须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实施。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标准。
法律分析: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指应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作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防止发生职业危害的一切技术措施。
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什么?
1、概念层面,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科学发明在新领域发展或在原有领域革新运作的企业。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则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定义,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发与成果转化,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科技发展规划领域内,通过科技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技术实力与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它们需在特定领域内开展业务,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驱动企业发展,实现社会与经济效益。高新技术企业涉及的领域包括八大技术领域,企业申请认定需符合这些领域要求。
3、认定条件 企业需成立一年以上。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取对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主要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八大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分别是:企业注册成立年限:企业需注册成立至少一年以上。核心技术所有权:需通过自主研发或通过知识产权转让等方式,拥有对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支持的技术所有权。技术领域符合性: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企业成功申请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一系列政策福利。这些福利包括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特定区域政策奖励,如浦东、闵行、黄浦等地可获得25-30万奖励,以及人才落户绿色通道、优先获得环评资质、优先支持上市、招标优势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等级
1、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危害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其中甲级为较高风险等级,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具体而言,职业病危害等级评定的依据为: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威胁程度、工作场所内暴露程度、工龄和个人防护措施等方面的因素。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为了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衔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制定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等级是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职业病危害严重。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4、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四个等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本目录涵盖了各类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内容 低风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较少、危害程度较低的项目。
5、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二是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中列为“高度”或“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三是产生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粉尘环境;四是含有石棉纤维的环境;以及卫生部特别列入严重危害范围的其他情况。
6、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这类建设项目涉及放射性物质的使用或处理,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严重、较重、一般。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除了化学和物理因素外,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危害还包括生物性因素,如某些微生物、寄生虫等。此外,还应考虑工作环境的不良条件,如高温、高湿等环境因素,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身体不适和职业性疾病的发生。
低风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较少、危害程度较低的项目。如部分轻工业、服务业等。 一般风险建设项目:涉及一定程度的职业危害因素,需加强日常管理。如化工、医药等行业的部分项目。 较高风险建设项目:存在较多职业危害因素,或可能产生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如矿山、重金属加工等项目。
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二是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中列为“高度”或“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三是产生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粉尘环境;四是含有石棉纤维的环境;以及卫生部特别列入严重危害范围的其他情况。
深入分析危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价。明确健康影响:明确工作场所的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评估防护设施与措施: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专业评估,并提出合理建议。评价报告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评价报告需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的依据:分类的主要依据包括建设项目的工艺、材料、设备、生产方式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影响范围以及劳动者接触程度等。不同的建设项目,由于其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的差异,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也会有所不同。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四个等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本目录涵盖了各类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内容 低风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较少、危害程度较低的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为了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衔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制定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为严重、一般两类。如果一般风险行业的建设项目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本《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项目或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目录》中的行业分类有显著差异,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调整风险类别。对于跨行业的项目或工作场所,应以风险级别最高的子项目或工作场所为准。对于未纳入目录的行业风险,也可根据评价结果确定。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严重、较重、一般。
法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法律允许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如果其使用的材料、工艺和产品导致的风险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列出的相应行业风险有显著差异,他们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自行调整风险类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严重、较重、一般。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为了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衔接[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制定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四个等级[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本目录涵盖了各类建设项目[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内容 低风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较少、危害程度较低的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为严重、一般两类。如果一般风险行业的建设项目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本《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为如下:法律法规依据主要为我国现行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
1、法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一项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新目录,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形式发布。这一目录的修订旨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进行,用于指导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管和工作场所定期检测频率的设定。
4、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5、对于跨行业的项目或工作场所,应以风险级别最高的子项目或工作场所为准。对于未纳入目录的行业风险,也可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目录进行补充。实施与废止:自2021年起,该目录开始实施。2012年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被废止。
职业病三同时
【法律分析】[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建设项目,新、改、扩都需要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就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法律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这一原则主要针对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确保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包括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创造符合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等,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职业卫生三同时做以下三个报告:安全预评价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strong]建设职业病[/strong];安全设施设计,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具体来说:同时设计: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就需要将职业病防护设施纳入设计范畴,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功能上相互匹配、结构上相互协调。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收费多少?
举个例子,假设安全评价报告的收费为10万元,那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费用可能会在20万元以上,因为该专篇不仅涵盖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还包含了安全设施设计的内容。费用的具体数额会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设计单位的专业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
一般是由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商定的,与项目投资或设计规模有关,小项目几万至大项目数十万不等。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具体来说:同时设计: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就需要将职业病防护设施纳入设计范畴,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功能上相互匹配、结构上相互协调。
第四章涉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循设计,定期检查,试运行期间进行监测和评价。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需根据项目的危害程度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第二十三至三十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必须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并纳入工程施工设计中。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在试运行30至180天内完成。预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的编制无资质限制要求。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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