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职业病
为了生活,我们每个人选择职业,也都是不得以而为之,但是如果我们认识了职业病,了解了职业病的危害,把这个重视起来,尤其是相关的单位领导重视起来,也可以或多或少的避免职业病。比如办公室工作人员,久坐会导致腰椎,颈椎不好,领导就应该合理安排作息工作时间,或者组织大家一起学习和锻炼一种保健,养护脊柱的锻炼方法。
职业病狭义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
我们通常所说的“职业病”,和上述法律定义的职业病不太一样。
有一些“职业病”属褒义:
例如消防员,不管在任何场合,一听见铃声,就会猛地站起来,然后半天才反映过来不是火警。这种行为就是因为长时间的训练形成的惯性反应,对人体基本无害,对工作特别有益。
另一些“职业病”属贬义:
例如教师,都自嘲为“吃粉笔灰”,这个吃灰的程度好像还够不上职业病防治法,但是又很讨厌,至少对肺不是什么好事。再如出租车司机,整天坐着,腰肌基本劳损,腰椎基本突出,其实也很麻烦。
对于褒义类“职业病”,应该继续发扬;对于贬义类“职业病”,要积极面对,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避免身体受到伤害。
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的种类主要分为九大类。第一类为职业中毒,比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第二类为尘肺病。第三类为物理因素职业病,比如中暑。第四类以及第五类为职业性眼病以及耳鼻喉疾病。第六以及第七类为职业性肿瘤以及传染病。第八以及第九类为职业性皮肤病以及其他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指的是什么
1.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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