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公交车司机,有没有法定的职业病
目前没有公交司机特定[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的职业病种。腰背痛目前是工作相关性疾病 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标准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通常分类方法有层级分类法、对象分类法、属性分类法三种。
公交车司机的职业生活中,可能面临多种身体上的挑战。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工作,是他们最为常见的问题之一。这种强制体位不仅可能导致腰间盘突出,还可能引发肩周炎等疾病。
所以,严格讲,公交司机目前还没有法定的职业病名称。但是,客观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存在的,主要体现在长期固定工位引起的腰肌劳损、颈椎劳损等疾病。公交司机常见的职业病 噪声性耳聋。机动车发动机运转、轮胎噪声、所载物体的振动等,可产生不同强度的噪声。颈椎病。
公交车驾驶员颈推病可申请职业病鉴定吗 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不能申请认定职业病。国家有一个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只有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能认定为职业病。
不可以。由于长期坐着,司机容易患颈椎病、腰椎病、痔疮、肩周炎、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疾病[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饮食不规律,易患胃炎、溃疡等疾病,属于国际职业病防治法中的适用对象,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必须依据职业史、现场调查和医学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辨证分析和逻辑推理,除外类似表现的其他疾患,方可作出诊断。所以,严格讲,公交司机目前还没有法定的职业病名称。但是,客观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存在的,主要体现在长期固定工位引起的腰肌劳损、颈椎劳损等疾病。
[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你好,公交车司机可能接触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为强制体位等,强制体位时间久了可能导致腰间盘突出、肩周炎等。
职业病范围及如何界定的
1、职业病范围主要包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的疾病[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且这些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对于职业病患者[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处理办法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条款的规定。以下是具体说明:职业病范围 患病主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根据国家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必须是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并且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疾病范围。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中毒等。
3、法律主观: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4、首先,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他们在执行职业任务时遭遇问题。职业病的产生必须直接关联到工作环境,即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
5、物理因素职业病:如中暑、减压病、高原病等。 职业传染病:如炭疽、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 职业性肿瘤:涉及石棉、联苯胺、氯甲醚等引发的特定癌症。
6、职业病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因工作环境导致的各类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传染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疾病和肿瘤等。
7、法律分析:职业病是一种法律规定的疾病,符合法律规定范围的才叫做职业病。比如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是在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工人在他们长期的工作的过程中,因为长期接触到粉尘、放射性物质之类的有毒、有害的物质而导致自身身体患上疾病。
确认职业病有哪三个条件?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法定职业病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患者必须有明确的用人单位。患者所患的疾病必须是在从事这个职业中产生的。患者疾病必须是因接触与他岗位对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患者所患的疾病必须属于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一般被认定是职业病的,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所接触的有害因素量(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已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能证明雇佣关系的资料,如工资支付凭证及记录、所缴纳的各种社会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资料,如身份证、雇主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等。可以证明雇佣关系的资料,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出勤记录或3人以上其他劳动者的证明材料。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职业史和既往史的资料,以确认患者是否长期从事可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是必须提供的,它记录了个人在职业活动中的健康监护情况。 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是诊断职业病的关键依据,必须真实反映个人的健康状况。
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吗
1、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特定的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中国,职业病的概念和相关名录都是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存在所谓的“法定”与“非法定”职业病的区分。
2、有。根据查询《职业病防治法》显示,职业病分为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是指在《职业病分类与目录》中明确列举的,由某些特定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或从事特定工种所导致的一类职业性疾病。
3、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的,因为职业病本身就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没有列入国家相关职业病名录的职业病,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都不可以称为职业病[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了。
4、没有非法定职业病这个说法 职业病种类 10类115种[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尘肺: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5、职业病范围主要包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疾病,且这些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对于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条款的规定。以下是具体说明:职业病范围 患病主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职业病鉴定具备哪些条件
1、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的仪器、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2、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3、第三,职业病必须是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这些危害因素在职业环境中普遍存在,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最后,职业病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疾病。这意味着,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享受相应的法律保护。
4、其次,疾病必须与职业活动紧密相关。也就是说,疾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这是界定职业病的关键要素之一。第三,疾病必须是由于接触特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的。这些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等。只有符合这一条件,才能将疾病与职业病联系起来。
5、法律分析: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6、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生物性有害因素导致的疾病有哪些
常见的生物性有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职业性细菌传染病:炭疽: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布氏菌病:由布氏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病。职业性病毒传染病:森林脑炎:由森林脑炎病毒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口蹄疫:一种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类动物共患的急性、热性、接触性传染病。
首先,我们来看职业性细菌传染病。这类疾病包括炭疽、布氏菌病等。它们通常由细菌引起,通过空气、水或食物等媒介传播。例如,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严重人畜共患传染病,可通过吸入带菌尘埃或接触感染动物的皮毛而传播。其次,职业性病毒传染病同样不容忽视。常见的有森林脑炎、口蹄疫、狂犬病等。
由生物引起的疾病主要包括微生物病、寄生虫病、生物因素的中毒。其中微生物疾病包括病毒性疾病(如草鱼出血病、鲤鱼痘疮病等)、细菌性疾病(如细菌性烂鳃病、肠炎病等)和真菌性疾病(如水霉病、鳃霉病等),这类疾病在水产病害的发生中占有重大的比例。
职业性有害生物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虫,如布氏杆菌、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 1-2007)的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白僵蚕孢子与枯草杆菌蛋白酶的容许浓度见表1。
生物性职业有害因素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危害的微生物、寄生虫、动植物以及其他生物活性物质。 例如,动物皮毛上可能携带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以及某些动植物释放的刺激性、有毒或引起过敏反应的生物活性物质,还有如血吸虫尾蚴等病原体。
生物性危险源主要包括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以及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致病微生物是常见的生物性危险源,例如细菌、病毒和真菌。这些微生物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染病媒介物,如蚊子和蜱虫,能够携带并传播病原体,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
长期同种工作造成了非法定的职业病疾病公司不承认是由工作造成的我该...
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加班加点,不能回家临时在工作地点休息,遭受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伤亡。 (5)革命军人在作战中负伤,或由于在战争的艰苦环境中造成的严重疾病(有档案记载或有团以上医疗机构原始证明材料),转入到企业后,因旧病复发,甚至造成残废或死亡的。
根据你的描述:由于领导在管理上的原因,以及你工作压力大思想上不愉快,加之睡眠不好,休息不好等等情况,造成了精神病。你己在这个单位工作十年,工作不顺心为什么不早点辞职。精神病是大脑神经受到损伤,是个发展缓慢的,长期的慢性疾病。你说是单位工作时造成的,你拿不出证据,光靠嘴说是不行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认定采取无过错原则。单位认为不是工伤,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劳动者患癌是因为工作环境所致,比如劳动者因长期在存在大量粉尘的环境工作,吸入大量的粉尘,导致患有肺癌,符合职业病认定条件的,可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参考工伤等级赔偿。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作期间得了癌症,属于因为工作引起的癌症,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工作单位是要按照工伤来进行赔偿的,如果不是因为工作造成的,则工作单位不做赔偿,需要做职业病的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确认职业病有三个条件是什么?
1、确认职业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工作接触史:首要条件是患者有明确的工作接触史,即其患病与特定的职业或工作环境有直接的关联。这种接触通常为长期且频繁,且与患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职业病列表:其次,所诊断的疾病必须存在于卫生和劳动部门制定的职业病列表中。
2、确认职业病有三个条件如下: 工作接触史:确定职业病的首要条件是患者有明确的与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相关的工作接触史。这意味着个体在工作中暴露于特定的有害物质或特定的工作环境,而这种暴露与其患病有直接的关联。这种接触通常是长期的,且频繁接触特定有害物质或环境。
3、确认职业病确实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疾病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这意味着它与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有直接关系。例如,如果某人因为长期在嘈杂的环境中工作而导致了听力损失,那么这种听力损失就可能被视为职业病。其次,所患疾病必须被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
4、鉴定职业病需符合三项要求:- 对象须为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职工。- 暴露于职业病危害环境:在职业过程中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经历。- 诊断结果:须由依法获批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诊断报告。然而,各类职业病的判定标准或许会因病而异。
5、一般被认定是职业病的,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所接触的有害因素量(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已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6、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法定职业病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患者必须有明确的用人单位。患者所患的疾病必须是在从事这个职业中产生的。患者疾病必须是因接触与他岗位对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患者所患的疾病必须属于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7、职业病的判定需要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存在明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这些危害因素可能包括各种物理、化学、生物和环境因素,如噪音、尘土、辐射、有毒气体等。这些因素需要在工作场所中存在并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职业病的判断必须有以下哪些依据
工作接触史[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确定职业病[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的首要条件是患者有明确[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的与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相关的工作接触史。这意味着个体在工作中暴露于特定的有害物质或特定的工作环境[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而这种暴露与其患病有直接的关联。这种接触通常是长期的,且频繁接触特定有害物质或环境。 职业病列表:其次,职业病应该在相关的职业病列表中。
职业病判断的依据是所接触的有害因素的剂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足以导致疾病的发生、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疾病所起的作用,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患病原因必须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这些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这一点是判断职业病的关键因素之一,它要求疾病的发生必须与这些职业危害因素有直接的联系。 所患疾病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判断职业病的依据包括:接触的有害因素剂量足以导致疾病发生、疾病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相关、职业性因素的作用大于非职业性因素。 职业病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专业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拥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应该怎么办
1、认定工伤时间超[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了一年[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但仍有办法获取赔偿。可以采取民事侵权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超过一年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但基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仍可向单位追索赔偿。工伤鉴定需在受伤后一年内完成。
2、及时申请[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为避免超过时效,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了解工伤认定[strong]职业病分法定职业病与非[/strong]的相关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法律咨询:若因特殊原因错过时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了解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可寻求救济。
3、遭遇工伤认定受理超过60日没有下来的情况时,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首要步骤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指控相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在诉讼前,建议先前往工伤管理机关咨询,了解情况,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原因。
4、如果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可以通过直接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关键在于,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其家属、工会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职工或其亲属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保部门同意,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职工及其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超过一年,意味着已失去法律保护下的申请认定权利。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自己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无法申请工伤赔偿,但可以以人身损害,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毕业生须谨记的劳动法规
1、《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大学生要切实了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在自己的就业过程中增加就业陷阱辨别力。另外,大学生要加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遇到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3、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招工(就业)手续后具备工人身份,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国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也具备干部身份。
4、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 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 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报到证制度沿袭多年直至今日。
5、通常而言,员工要求工资现金支付并不违法。然而,须谨记,雇主必须依照法律和财务规定支付薪酬。根据我国劳动法,薪资支付方式应为货币形式,按时全额支付给员工个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工伤与职业病等级鉴定国标(GB/T1618—1996)
1、、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2、肋骨10根骨折最高等级是八级伤残,具体几级还要结合是否畸形愈合、内固定、胸廓畸形等因素,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照标准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哪些工种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1、锅炉司炉工:操作锅炉,处理高压设备,存在爆炸风险。 压力容器操作工:负责压力容器的运行和维护,同样面临爆炸风险。 起重机械操作工:操作起重机等机械设备,存在坠落和重物砸伤的风险。 爆破工:负责实施爆破作业,需在严格的安全规程下操作。
2、在机械工业领域,存在一些有毒有害工种,这些工种对工人的健康构成了直接威胁。例如,手工喷漆、刷漆和浸漆工等工种,被明确列为有毒有害工种。这类工种的工人长期接触有机溶剂、苯、二甲苯、铅丹、硝基石等有害物质,工作环境中的这些物质浓度往往超过标准3至5倍,导致劳动条件极其恶劣。
3、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4、有毒有害岗位是指那些对员工身体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伤害的岗位。根据相关规定,从事以下工作的员工可能被认定为从事有毒有害工种: 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满10年; 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满9年; 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满8年。
5、法律分析:有毒有害工种是指在对身体机能有所损害的环境里所从事的工作,比如:在电镀车间工作、在粉尘很大的环境中如水泥厂的工作,这些都是对身体或皮肤有伤害的,所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6、有毒有害工种属于特殊工种,指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爆破工、焊工(点电、气焊)、煤矿井下瓦斯检验工、机动车驾驶员、轮机操作工、机动船舶驾驶员、建筑登高架工等。
7、以下是一份常见的有毒有害工种目录,但请注意,这并非详尽无遗的列表,实际情况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文化和工业体系不同而有所差异。 化工行业:包括化工生产、油漆工、电镀工、农药生产等。工人可能接触到化学品、粉尘等有害物质。 冶金行业:例如炼钢、炼铁、冶炼、电解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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