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容易得哪些职业病?
慢性咽炎是教师常见的职业病之一,主要是由于教师需要长时间大声说话,导致咽喉部位受到过度刺激。颈椎病和腰椎问题则源于长时间保持不良姿势,尤其是伏案工作和站立授课。静脉曲张则是由于长时间站立授课导致下肢血液循环不畅。这些职业病不仅影响教师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工作表现。
教师职业病,尤其是咽炎、颈椎病和腰肌劳损,据调查显现为教师群体的常见健康隐患。女性教师在这三项疾病的发病率上普遍高于男性,这提示性别因素在职业病的分布中扮演了角色。令人关注的是,无疾病或未确诊的高校教师中,有超过70%的人处于亚健康状态,仅有约27%的人被认为是完全健康的。
教师作为辛勤的职业,长期的工作压力和特定的工作环境容易导致身体和心理的不适,如下肢静脉曲张、颈椎疼痛、慢性咽喉炎、过敏性鼻炎以及脑力和心理疲劳等。这些职业病不仅影响教师的工作效率,更可能对他们的健康造成威胁。下肢静脉曲张是教师常见的职业病之一,主要是因为长时间站立授课所致。
痔疮 久坐、久站和相对活动较少的人都是痔疮的高危人群,而教师的职业特点使这一顽疾很容易就找上他们。肩周炎 长期举着胳膊在黑板上写字,过度活动。外加姿势不良等所产生的慢性致伤力。心理失调 随着竞争愈来愈激烈,教师的工作节奏日趋紧张,精神上容易产生巨大压力。
淄博万杰肿瘤医院的专家指出,教师职业病主要包括肩周炎、颈椎病、腰劳损、腿发抖等。长时间的站立和书写导致的下肢抖动,以及频繁使用粉笔带来的粉笔手,都是常见的职业病。此外,由于长时间用眼,老师们还容易患上干眼症;用嗓过度则可能引发咽喉炎。
教师职业的辛苦在于长时间站立授课,这容易导致静脉血向足部倒流,进而引发下肢静脉曲张,伴随着腿疼、抽筋等症状。建议教师在授课后适当进行腿部按摩,晚上用热水泡脚以缓解不适。脊椎及腰椎疾病 批改大量作业、准备课件和教案等工作使得教师容易患上脊椎病和腰椎病。
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最大的职业病是好为人师。一是看到错别字、用错的标点符号,听到读错的读音,忍不住要指出来,虽然自己也并不是经常都写得对读得对。二是关系亲近的人思想上有疙瘩,习惯性地去劝解人家向上向善,帮着分析哪些想法不合适,应该怎么想才有利于化解疙瘩。
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对吗?
1、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2、职业性皮肤病:- 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共9种。 职业性眼病:- 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等共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等共4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 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共28种。
3、法律分析:在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10大类共132种疾病。与此相对,之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包含10大类115种疾病,但该目录已于五年前被废除。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公布。
4、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总共有132种。这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是一个分类,其中包含了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5、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以下是各类职业病的具体种类: 职业性尘肺病:共有13种。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6种。 职业性皮肤病:共计9种。 职业性眼病:包括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有4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括60种。
7、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我国将职业病主要分为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这些分类是基于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健康损害的因素的全面识别和评估得出的。每一类职业病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临床表现。具体的职业病种类 在这10大类中,共有132种具体的职业病。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几大类多少种?
根据华律网查询,我国目前法定的职业病主要分为十大类132种,主要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总共有132种。这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是一个分类,其中包含了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我国法律认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共计132种。以下为各类别的详细解释: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我国职业病中的常见类型。具体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共计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类:职业性放射病是由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在我国被划分为十大类,具体包括132种不同的疾病。法定的职业病种类繁多,涵盖了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
什么是职业病,有多少种?
1、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特定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这些有害因素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的种类繁多,主要有以下几类: 尘肺:如硅肺、煤工尘肺等,因长期吸入含尘量高的空气引起。
2、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病是一种由于职业活动而导致的疾病,在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这些疾病都是在长期接触某些职业因素后引发的健康损害,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32种。
4、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我国职业病中的常见类型。具体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共计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类:职业性放射病是由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此类疾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5、现在的法定职业病有十类,共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法定职业病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结合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类的。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共分为十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工伤种类(2022)
1、轻微工伤:一般伤害、无需住院或短暂住院治疗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不超过三个月。 普通工伤:需要住院治疗或手术,但不会对职业生涯造成长期影响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 严重工伤:导致严重身体损害或长期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伤,停工留薪期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视伤害程度而定。
2、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4、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痤疮等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爆震聋等。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以下是各类职业病的具体种类: 职业性尘肺病:共有13种。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6种。 职业性皮肤病:共计9种。 职业性眼病:包括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有4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括60种。
6、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类别仍为10类。
职业病分为几大类几种
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 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总共有132种。这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是一个分类,其中包含了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根据华律网查询,我国目前法定的职业病主要分为十大类132种,主要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有10大类132种;原来的10大类115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已经作废五年了。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132种。
职业病的种类: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职业健康安全的职业病分类
第四大类至第八大类分别涉及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如中暑、高原病,以及放射性疾病和放射性肿瘤。第九大类是职业性传染病,包括炭疽等。第十大类为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和特定行业特有的病症。这一分类有助于明确职业病的识别和防治措施,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第三个类别是职业性眼病,涉及工作中的眼睛问题。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是第四类,涵盖耳鼻喉和口腔的工作相关疾病。第五类是职业性化学中毒,指因接触化学物质而引发的中毒症状。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是第六类,如中暑和减压病等。第七类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与放射性物质接触相关。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的种类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森林脑炎等共5种。职业性肿瘤**:- 包括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等共11种。其他职业病**:- 包括金属烟热、滑囊炎等共8种。职业病的检查**:- 包括上岗前、定期、离岗时健康检查等共7项。以上内容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了详细的健康检查规定,以确保他们的健康安全。
职业病疾病目录旨在为职业健康提供指导,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以下是按分类整理的职业病疾病目录,包括接触性、中毒、肿瘤、耳鼻喉、放射性、皮肤病、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类别。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括几大类多少种
根据华律网查询,我国目前法定的职业病主要分为十大类132种,主要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法定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工作人员由于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慢性疾病。我国将职业病分为两大类,其中第一类是法定职业病,也是国家保护的职业病。
我国法律认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共计132种。以下为各类别的详细解释: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我国职业病中的常见类型。具体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共计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类:职业性放射病是由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
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多少类多少种
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现在的法定职业病有十类,共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法定职业病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结合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类的。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共分为十类。
目前,根据法律规定,职业病的种类共有132种。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调整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中包括职业病的增补与修订。
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共132种。职业病是一种由于职业活动而导致的疾病,在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这些疾病都是在长期接触某些职业因素后引发的健康损害,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32种。
职业病总计分为132种,涵盖十大类别。这些类别包括:-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有多少类多少种
1、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2、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3、法律分析:根据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的种类已调整至132种,其中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了18种疾病。这些疾病仍然被划分为10个类别。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4、0、其他:可导致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牙酸蚀病的其他职业性有害因素。
5、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总共有132种。这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是一个分类,其中包含了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6、《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类:此类疾病主要涉及耳朵、鼻子和喉咙的职业性疾病,如噪声聋、化学性耳聋等。 其他职业病类:这一类别包括那些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他职业病,如职业性眼病、职业性骨病等。综上所述,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共有十大类别,包含132种不同的疾病。
重疾险有尘肺病吗
尘肺病通常不属于重疾险[strong]25种职业病[/strong]的保障范围[strong]25种职业病[/strong],也不在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之中。以下是具体解释:尘肺病与重疾险:尘肺病作为一种慢性疾病且为职业病[strong]25种职业病[/strong],其是否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范围,需以具体产品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但根据目前的情况,尘肺病并不在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之内。
尘肺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可预防、可治疗,并不属于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重疾,而是否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范围,需以具体产品合同条款约定为准,但可以肯定的是,尘肺病并不在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中。尘肺病是一种职业病,若是投保[strong]25种职业病[/strong]了工伤保险,是可以申请理赔的,不过具体还需要经过各种认定、审核。
尘肺病不算是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尘肺病属于吸入矿物质粉尘而引起的弥漫性纤维化疾病,并不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之内,不予理赔。
尘肺病,一种慢性疾病,其特性在于可以预防、可以治疗,但它并不属于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险的保障范围需要根据具体保险产品的条款约定来确定,因此是否涵盖尘肺病需要查看具体险种的合同条款。不过,可以明确的是,尘肺病并不在保监会所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之列。
一般来说一百种重大疾病中并不包括尘肺病,但具体的还要看商品内容。100种重疾实际分成25种再加别的75种。在其中25种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便标准保险市场,规定车险公司针对重病症种均以中国保险产业协会施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基本,包括6种必保,19种可选择,总共25个类型。
电焊工作业可能引起的疾病主要有
1、心血管疾病。电焊工因职业特殊,需要长期接触锰尘。锰烟和猛尘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长期接触可引起慢性猛中毒。慢性猛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症状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失眠等神经衰弱综合征表现和多汗、心悸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听觉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2、电焊作业可能引起的疾病主要有电焊工尘肺 、电光性眼炎。电焊作业注意事项:作业人员。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电焊钳。使用合格电焊钳。
3、电焊工尘肺、气管炎和电光性眼炎是电焊作业可能引起的疾病。 电焊工尘肺:由于电焊烟尘引起的尘肺疾病。 气管炎:电焊作业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可能导致呼吸道炎症。 电光性眼炎:焊接过程中,电弧产生的强光照射可能导致眼睛急性炎症。
4、电焊作业可能引起的主要疾病如下:电焊烟尘引起的健康问题:在电焊过程中,焊条和焊件接触时会产生高温,使得焊条药皮、焊件金属以及高温下蒸发的水蒸气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进而产生烟尘。这种烟尘中含有的氧化铁、氧化锰等微粒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造成危害。
5、电焊作业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如下:焊工尘肺 焊工尘肺是因为长期吸入超过规定浓度的粉尘所致的疾病。某些粉尘,如氧化铁、铝等,吸入人体后可沉积于肺组织中,呈现一般的异物反应,对健康危害较大或无明显影响,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逐渐减轻或消失。
教师病退的28种病种及标准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病退的标准是:-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心功能长期在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中枢神经系统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如治疗后出现以下情况,可视为病退: 单肢瘫,肌力2级或以下。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或以下。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或以下。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法律分析:病退的28种病种及标准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中枢神经系统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经治疗后,如遗留以下情况之一,可视为病退: 单肢瘫,肌力2级或以下。 双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或以下。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或以下。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病退认定的28种病种及标准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 (1) 单肢瘫差纤,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虚森仿含2级)。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1)单肢伏燃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迹好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不宜羁押的28种疾病
1、伤势后引发的眼睛失明或贴近双目失明(指双眼眼睛视力均为一米内指数值)。耳道伤、病引发的均衡失衡,经医治不可以修复者。2上下颚伤、病经医治后有语言不清、比较严重咬合阻碍,二者另外存在者。
2、法律分析:(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3、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4、法律分析: 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的罪犯通常不宜收监。 若罪犯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无法自理,但若罪行极其严重,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者则除外。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罪犯通常不宜收监。
5、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属于28种疾病当中的一种,在判刑以后,多半都是对当事人监外执行的。不宜拘留的28种疾病具体是指哪些病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
6、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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