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由哪个部门制定
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职业病申报几年一次
职业病申报原则上是每半年至一年一次。公司需要到职业病医院为新进职工建档,然后每年接受检查,根据工种不一样,检查的项目不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按照规定上报。
通常一年选择一次工作病伤害因素检测。有工作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一年最少选择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最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情况评价。
上海市职业病一网通如何申报
上海市职业病一网通申报步骤如下:
1. 登陆上海市职业病防治网。
2. 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
3. 点击“在线申报”,选择申报类型和填写相关信息。
4. 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并提交。
5. 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盖章,同时完成职业病筛查。
完成以上步骤后,您应该已经成功申报了上海市职业病一网通。请注意,如果您是首次使用该网站,可能需要熟悉一下页面和功能。如有疑问,可咨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所工作人员。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什么申报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这个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所在地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以及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控制和管理,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申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和管理,为改善职工劳动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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