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笔录一般问什么
1、工伤笔录一般会问到[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的问题是[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 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 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2、工伤认定申请人笔录一般会问到什么问题? 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 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3、工伤认定笔录中工作人员会询问: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相关问题。
4、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5、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笔录程序是开始询问,制作笔录,在笔录上签字,做笔录没有什么特别繁琐的程序,做笔录也不是工伤认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只不过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难以避免的需要询问员工或者其他证人意外事故发生时的一些情况,被询问人要实事求是的回答工作人员的问题。
6、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查阅、询问并记录:工作人员有权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如事故报告、医疗记录等,并询问有关人员,包括受伤员工、目击者、单位负责人等,同时作出详细的调查笔录,以收集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工伤做完笔录下一步是什么
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核对笔录记载。
法律分析:若认定为工伤,则您可以直接鉴定部门申请伤残鉴定:(1)达到伤残等级,则可以依法享有工伤待遇。(2)达不到伤残等级,则不能享有相应的待遇。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与做笔录的时间无关,只与人社部门什么时候受理的有关。最快十五天,最慢六十天。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如果社保部门认为需要向职工核实相关事故情况的,可以约谈职工并作相关调查笔录,职工有义务配合。笔录时只需要诚实说出自己的工伤情况,有关部门才能做好是否是工伤的认定。
法律主观:劳动局受理 之后,认为之前所提交的材料或者描述的事实等不够清晰时,则会再次通知职工前往去劳动局协助调查核实。一般这种情形是之前 申请工伤认定 的时候,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等细节问题未阐述清晰,故劳动局需要再次调查核实,以便作出决定。
工伤笔录意味着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受理并且进入调查核实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工伤做笔录要注意什么工伤做笔录要注意尊重事情发生时候的事实,不要加入虚假或者猜测的主观意识。要实事求是地回答提出的问题,讲述遭受事故所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受到的伤害等基本情况。
我申请了工伤认定,老劳动局叫我去做笔录是什么意思
1、劳动局受理之后,认为之前所提交的材料或者描述的事实等不够清晰时,则会再次通知职工前往去劳动局协助调查核实。一般这种情形是之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等细节问题未阐述清晰,故劳动局需要再次调查核实,以便作出决定。
2、【法律分析】做笔录是因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是否申报成功要看材料是否齐全。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3、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工伤笔录是你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让你去作笔录,主要是向你了解受伤的情况。对于你提出的工伤认定做笔录不去可以吗这个问题,我可以明确地答复你:不去录笔录也是可以的,因为你可以放弃工伤认定及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你的权利。但是这可能导致你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
4、工伤笔录意味着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受理并且进入调查核实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5、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受理之后,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会找相关人员进行问话,进入现场查看、记录、复制有关资料。询问知情人进行笔录,这些都是调查合适的需要。
6、法律分析:做笔录是因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是否申报成功要看材料是否齐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7、也不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则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裁决。劳动局笔录,作为调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够详细记录调查过程中的对话与信息。它不仅帮助劳动局更全面地了解事实,也是日后进行决策的依据之一。通过这样的程序,劳动局能够更准确地判断工伤认定、劳动纠纷等案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伤笔录会问些什么
1、法律分析:工伤笔录口供都会问: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2、工伤笔录一般会问到的问题是; 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 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3、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在做询问笔录的时候,一般都会询问跟工伤有关的事宜,比如说受伤的时间地点以及经过等。另外,大家在做工伤认定笔录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在做笔录的时候,不可以有撒谎的行为。
4、工伤认定笔录中工作人员会询问: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相关问题。
5、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工伤调查笔录怎么询问
工伤认定笔录中工作人员会询问[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相关问题。
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工伤笔录一般会问到的问题是; 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 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法律主观: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 工伤认定 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工伤笔录后是什么流程
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核对笔录记载。
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如果社保部门认为需要向职工核实相关事故情况的,可以约谈职工并作相关调查笔录。工伤认定部门调查了解清楚员工受伤的过程后,就会根据采集的资料证据做出工伤认定书。
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如果社保部门认为需要向职工核实相关事故情况的,可以约谈职工并作相关调查笔录,职工有义务配合。笔录时只需要诚实说出自己的工伤情况,有关部门才能做好是否是工伤的认定。
【法律分析】已经做过笔录了工伤认定书还要60天可以拿到工伤认定。在员工递交资料,劳动部门受理后,最迟60天内下达判定结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笔录意味着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受理并且进入调查核实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做笔录是不是申报成功了
1、【法律分析】做笔录是因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是否申报成功要看材料是否齐全。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2、法律分析:做笔录是因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是否申报成功要看材料是否齐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3、律师解答 工伤笔录意味着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受理并且进入调查核实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法律分析】已经做过笔录了工伤认定书还要60天可以拿到工伤认定。在员工递交资料,劳动部门受理后,最迟60天内下达判定结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与做笔录的时间无关,只与人社部门什么时候受理的有关。最快15天,最慢60天。根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做笔录都会问什么?
法律分析:工伤笔录口供都会问: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在做询问笔录的时候,一般都会询问跟工伤有关的事宜,比如说受伤的时间地点以及经过等。另外,大家在做工伤认定笔录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在做笔录的时候,不可以有撒谎的行为。
工伤笔录一般会问到的问题是; 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 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工伤认定笔录中工作人员会询问: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相关问题。
法律分析: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会触犯刑法吗?在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是违法行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属于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轻则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认定笔录会还要做什么?
1、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如果社保部门认为需要向职工核实相关事故情况的,可以约谈职工并作相关调查笔录,职工有义务配合。笔录时只需要诚实说出自己的工伤情况,有关部门才能做好是否是工伤的认定。
2、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如果社保部门认为需要向职工核实相关事故情况的,可以约谈职工并作相关调查笔录。工伤认定部门调查了解清楚员工受伤的过程后,就会根据采集的资料证据做出工伤认定书。
3、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4、法律主观:劳动局受理 之后,认为之前所提交的材料或者描述的事实等不够清晰时,则会再次通知职工前往去劳动局协助调查核实。一般这种情形是之前 申请工伤认定 的时候,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等细节问题未阐述清晰,故劳动局需要再次调查核实,以便作出决定。
5、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工伤认定需要做笔录吗
工伤认定一般不需要做笔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不过做笔录时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用人单位负责人等应当予以协助。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工作做笔录这并不是一个必备的程序的,是否要做笔录这也完全取决于工作人员的具体安排。再说证人在作证的时候,本来也就不应该因为要做笔录所以就区别对待的,在任何情况下就把自己知道的实情如实的告诉工作人员就行了,就算不做笔录,那对自己所说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个人申报工伤需要做两次笔录吗个人申报工伤不需要做两次笔录。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不一定。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申请批准后到指定地接受鉴定。如果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的,那就没有必要去录口供了。
【法律分析】做笔录是因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是否申报成功要看材料是否齐全。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在做询问笔录的时候,一般都会询问跟工伤有关的事宜,比如说受伤的时间地点以及经过等。另外,大家在做工伤认定笔录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在做笔录的时候,不可以有撒谎的行为。
工伤认定需要调查取证吗
1、工伤认定要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调查核实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在工伤认定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取材料,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不是一定要调查的,如果经对资料进行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调查的,才会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工作;如果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认定要求的,可以直接认定工伤。
3、律师解答 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前,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自己取证;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帮助取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并非一定需要证人证言。申请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情况的相关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否会调查取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如就诊病历、旁证、身份证等。
5、但对一些事实清楚,不需要找本人即可确认的,也可以不找本人调查。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6、事故发生后,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流程包含多个关键步骤。首先,针对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提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以及可能涉及的特殊情况相关证明。其次,工伤申请被受理后,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梳理,明确调查的疑点。
向人力局交了工伤申请认定表后通知去做笔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提交相应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伤残鉴定又称为劳动者能力鉴定。就是看伤员恢复劳动的能力。但是要注意,用人单位申请复议的情况下,伤残鉴定会被暂时中止伤残鉴定需要的是因工伤第一次就诊医院的相关记录、病历以及恢复情况。第一次的就诊记录越是详细越好从住院就诊到申请鉴定越早越好。
4、要看具体情况,调查是法定程序,由工伤认定机关决定。如果社会保险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证人证言的,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职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该在职工发送工伤事故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单位报工伤还用调查吗
1、工伤认定要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调查核实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该情况是需要调查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职工的认定申请后,需要到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合适,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协助。
3、单位报工伤还用调查。单位报工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的内容可能包括申报的时间、伤害的部位、伤者的身份、首诊病历、受伤的时间、受伤情况目击证人以及当事人对事情经过的陈述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
4、工伤认定确实需要调查核实。以下是关于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的具体说明:调查核实的必要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的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这是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协助义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单位报工伤需要调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单位肯定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但是工伤认定部门在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进行调查。一般进行调查都是存在明显的异议或者单位和员工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调查。
个人申报工伤需要做两次笔录吗
1、个人申报工伤需要做两次笔录吗个人申报工伤不需要做两次笔录。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strong]职业病调查笔录[/strong]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2、工伤认定一般不需要做笔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不过做笔录时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用人单位负责人等应当予以协助。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社保部门认为需要向职工核实相关事故情况的,可以约谈职工并作调查笔录,职工有义务配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工作做笔录这并不是一个必备的程序的,是否要做笔录这也完全取决于工作人员的具体安排。再说证人在作证的时候,本来也就不应该因为要做笔录所以就区别对待的,在任何情况下就把自己知道的实情如实的告诉工作人员就行了,就算不做笔录,那对自己所说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5、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6、不一定。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申请批准后到指定地接受鉴定。如果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的,那就没有必要去录口供了。
7、工伤认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不盖章的情况下,需要您自己提供两个事故见 证人 出具笔录,另外提供 劳动关系 证明材料和受伤就诊医疗材料。可以 委托律师 办理,避免您对程序不熟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