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紧盯防控用人单位群发职业病事故核心目标,围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线,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防尘防毒专项整治、监管执法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卫生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坚持基础与重点并举,发展与创新相结合,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职业卫生监管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2016年底,纳入全市调查摸底统计的企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累计90%的企业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二)2016年,各区县开展执法检查企业不少于50家,行政处罚不少于7件,职业卫生检查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和规范。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继续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1. 紧盯目标,分类指导。对基础建设已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企业,在巩固与深化上下功夫,加大“回头看”力度,检查督促企业采取固强补弱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基础建设质量,防止基础建设滑坡;对已启动基础建设而未达标或还未切实开展工作的企业,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加大执法检查督促力度,查漏补缺,督促创建,确保本辖区纳入统计的企业90%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2. 兼顾全面,突出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在按标准全面建设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申报、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粉尘毒物噪声等主要危害治理、职业卫生档案台账建立完善、职业危害警示告知等内容。
3.检查验收,督促落实。区县、乡镇(街)按照渝安监发〔2014〕6号文件明确的抽查、检查比例认真开展检查评估,并建立完善基础建设情况评估统计汇总资料。明年,市局对各区县三年基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通报。
(二)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防尘防毒”专项整治
4. 扎实开展陶瓷、耐火材料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统一部署,扎实抓好陶瓷、耐火材料行业粉尘危害治理,重点做好“三督促”:一是督促陶瓷、耐火材料企业完善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完善粉碎、混合、制釉、成型、喷釉、打磨等过程的通风设施改造;二是督促落实作业场所湿式作业制度,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三是督促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制度。
5.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2016年,各区县要结合执法检查对前几年开展的水泥、石材、木质家具(套装门)、皮鞋、汽车维修、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重点开展六看:是否准确变更申报;是否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进行体检;是否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是否完善档案台账;尘毒等主要危害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按要求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对职业卫生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的企业,要采取执法措施限期整改,要督促企业积极淘汰或改进落后的工艺、材料、设备和技术,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且又整改无望的企业或作业场所,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各区县要建立完善开展“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台账。
(三)规范和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
1.明确任务,严格执法。2016年,各区县开展执法检查企业不少于50家,实施行政处罚不少于7件;职业健康处检查企业(含技术服务机构)不少于60家。各级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专项整治,突出重点,上下衔接,认真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检查执法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各级要建立完善职业卫生“黑名单” 制度,对严重违法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后果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予以惩戒。下半年,全市继续开展一次区县之间交叉检查执法。
2.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扎实推行职业卫生执法“三部曲”,积极购买执法技术服务或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诊断,切实把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找实,督促指导企业整改。今年,市局要统一组织编制职业卫生检查执法实用工作手册,对职业卫生执法检查程序、步骤、违法行为确认、执法文书制作、行政处罚实施等环节和步骤进一步规范明确,并在适当时机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实训。
(四)强化职业卫生宣传和教育培训
1.加强宣传,强化意识。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护基础知识,营造职业病防治良好氛围。
2.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今年,市局将针对区县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开展1期基于执法情景构建的现场模拟实训;开展2—3期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一级以上子公司)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轮训;开展2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区县要加强对乡镇(街、园区)监管人员、辖区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要检查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
(五)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
1.按照总局51号令以及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程序,简化流程,严格时限,努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要充分发挥职业病联系会议工作机制优势,加强与发改委、经信委等项目审批部门联系,建立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协作机制,共同把好职业卫生源头准入关口。
(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1.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技术服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着力整治技术服务采样检测不规范、质量无保证、档案资料不健全、挂靠资质、违规分包转包服务项目等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结合平时对企业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016年1月1日以后企业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评价报告质量,必要时通过该检测或评价报告倒查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规范等问题。二是采取对技术服务机构今年开展的检测或评价报告进行随机抽查盲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三是探索建立技术服务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总局技术机构“三个规范”为依据,制定综合评估标准和细则,对技术机构按照A、B、C、D四个等级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并公示。
2. 培育发展新机构。按照总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保障需要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培育、发展条件成熟的新技术服务机构,鼓励安全评价机构创造条件申请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探索建立政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促进技术服务行业自我约束和健康发展。
(七)探索创新职业卫生监管模式
1. 积极探索构建职业卫生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将企业、技术服务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等三方纳入同一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对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救援等重要信息,进行在线实时显示和监控,管理数据进行定期统计分析,提升职业危害风险预警水平、监管工作规范和效率。
2. 积极探索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规模、职业危害风险程度、防护条件、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基础建设、平时监督检查等情况,对企业进行量化评定,划分不同的等级,兼顾全面,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让有限的监管力量发挥更大的监管效能。
(八)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和摸底调查工作
1. 做好申报与调查摸底。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摸底调查台账,没有纳入调查统计的企业,要及时纳入统计;已经纳入统计的,要及时清理已关闭、整合、停产企业名单,适时更新调查摸底信息。7月底前,各区县向市局上报最新摸底调查企业数据和名单。二是要督促已经纳入调查摸底统计的企业,没有完成申报的及时申报;没有变更申报的,及时变更申报。三是各区县对申报系统中已关闭、整合、停产的企业,要及时组织清理更新,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
(九)积极争取构建职业卫生执法技术支撑体系。
1. 去年,职业卫生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已经作为实体建设项目纳入市发改委项目库。今年,是制定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区县两级要抓住监管能力建设契机,结合本地实际,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考虑,分步实施,认真研究编制职业卫生执法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方案,争取发改委、编制、财政等部门支持,依托有关事业机构或独立设置机构,积极构建职业卫生执法技术支撑机构,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16年是“十三五”开篇布局关键一年,各区县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早动员、早部署,加强领导,加强检查督查,确保年度各项工作到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 〔2015〕53号)要求,建立健全“一体化”工作保障机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职业卫生监管。
(三)兼顾全面,抓住重点。今年,要在抓好教育培训、调查申报、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建设、监管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等保障性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专项整治、监管执法三项重点不放松,坚持重点促全面,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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