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职业病范围包括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接触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如需增补职业病,需报卫生部审批。职业病诊断按照卫生部的规定执行,确诊者将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或职业病待遇。对于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单位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确定,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办理。
2、职业病范围主要包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疾病,且这些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对于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条款的规定。以下是具体说明:职业病范围 患病主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3、职业病的认定与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他们在执行职业任务时遭遇问题。职业病的产生必须直接关联到工作环境,即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
4、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 职业性肿瘤:涉及石棉、联苯胺、氯甲醚等引发的特定癌症。 其他职业病:如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5、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如下:职业病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必须是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并且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疾病范围。
6、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机构备案。
职业病鉴定标准
1、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听力[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2、白血病职业病鉴定标准是,皮肤出现斑点,肝脾肿大、淋巴结,临床上的表现是全身酸痛乏力,显著出血等,如果因为职业的原因感染了白血病,员工需要做专门的职业病鉴定,做职业病鉴定时,需要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有效材料。
3、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39)肝血管肉瘤;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 μmol/L,(5 mg/dL);41)职业性膀胱癌;42)放射性肿瘤。
4、职业病肺癌的最新鉴定标准是要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史。劳动者患上肺癌想要诊断成职业病,先要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史。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病人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是诊断职业病的必要条件。
5、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如下: 听力损害的鉴定依据:职业史:患者必须提供详细的职业史,包括工作环境、工作年限、噪音暴露情况等。临床症状:医生将检查患者的临床症状,如听力下降、耳鸣、听觉困难等。 听力检测:包括纯音听力测试和语音听力测试。纯音听力测试测量患者对不同频率的纯音的听觉敏感度。
6、职业病的鉴定必须符合以下的标准:职业病的患者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职业病;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患病的,必须是有毒有害的物质所造成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是在企业工作的职工;职业病必须包含在国家所规定的目录内。
7、第三,职业病必须是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这些危害因素在职业环境中普遍存在,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最后,职业病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疾病。这意味着,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享受相应的法律保护。
职业病赔偿标准2024标准
在[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我国[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职业病赔偿标准依据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四级,分别对应二十一到二十七个月的工资赔偿。在此期间,劳动者可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金额约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九十,而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作工资应正常发放。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补助金: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在我国职业病的赔偿标准,分为一到四个等级,按照不同的等级劳动企业分别向劳动者赔偿二十一到二十七个月的工资,并且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金额在劳动者本人工资的按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九十左右,其中在劳动者停工留薪期十二个月内工资是正常发放的。
职业病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按照27个月的本人工资来进行确定,二级伤残按照25个月的本人工资确定,这是针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如果除此之外的话,还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当中按照月份来支付一定的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90%。
普通赔偿包含医疗费、膳食住院补贴、交通费、住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械费及停工留薪等。如涉及伤残,应另增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用人单位若未参保工伤保险,则无需定向服务医疗机构。未设定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者,参照地方行政机关同类标准判断。
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
四级 5,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五级 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一级至四级伤残代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中一级最严重,涉及器官缺失或功能丧失,需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至四级依次递减,尽管器官严重缺损或功能障碍,仍需特殊医疗依赖和不同程度的生活自理能力。
定级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2二级 1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1996)是国家关于评定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该标准,评定结果分为一级至四级表示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表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表示不同程度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10十级 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职业病死亡认定标准
1、职业病[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的定义: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导致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患上的疾病。
2、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如下: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 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 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4、职业病死亡赔偿标准:首先应当认定,病人死亡是由于职业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可以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来执行,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你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来确定。
5、职工因公死亡的认定标准包括: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职业病判断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职业病的判断标准是患病主体必须是单位劳动者,是在工作过程中患病的,职业病是因为日常接触粉尘或者具有一些放射性的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在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当中。一般要同时满足这4个条件才能被确认为职业病,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可能通过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根据规定,对于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必须每年进行职业卫生体检。 对于噪声聋的体检结果,理论上应该是循序渐进的,逐年加重。 对于一只耳朵是正常,另一只耳朵听力下降,或者以前的检测结果一直正常,这次听力突然下降的情况,往往都不认为是噪声聋。
职业病判断的依据是所接触的有害因素的剂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足以导致疾病的发生、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疾病所起的作用,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然而,教师职业病的鉴定标准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未有明确的法定项目与标准。尽管教师确实面临职业病风险,但立法进程的滞后使得教师并未被正式纳入职业病或特殊工种的范畴。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教师职业病的认定,往往需结合上述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与分析。
驾驶员职业病鉴定标准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职业病必须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所直接引起的疾病。以法规形式规定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2013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132种疾病。
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的等级分级
1、五级至十级则表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大部分器官缺损或畸形,伴有较重功能障碍,生活能自理,需要一般医疗依赖;七级至八级,功能障碍轻度,部分器官缺损,生活自理,医疗依赖一般;九级和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功能障碍轻微,无医疗依赖,生活自理。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法律分析:劳动者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受损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由重到轻一共分为一到十级。不同级别的伤残所能够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24的规定,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有明确标准。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微。伤残等级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程度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综合判定。等级划分考虑器官缺失或功能丧失程度,以及对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
5、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I分级系列六级涉及了多种身体功能和结构的损伤程度,以下是详细描述:轻度智能损伤,可能影响职业劳动能力的执行。精神病性症状者,其职业劳动能力受到显著影响。三肢瘫,其中肌力为4级,可能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有轻度排尿障碍,可能需要辅助设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10十级 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标准是什么
GB/T16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是中国评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国家标准,它根据伤残程度将职工的劳动能力分为十个等级。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下面,关于评定伤残等级的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 鉴定伤残等级 的国家标准。
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国家评残标准,其中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伤残等级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电测听职业病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首先进行职业病认定(体检报告),发现有异常时申请职业病诊断(诊断报告),在有诊断异议时才是“鉴定”(鉴定报告),最后才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评定),然后是职业病(工伤)保险赔偿。
符合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者,根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和高频4000Hz听阈加权值进行诊断和诊断分级:a) 轻度噪声聋:26dB~40dB;b) 中度噪声聋:41dB~55dB;c) 重度噪声聋:≥56dB。建议你去当地有噪声聋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去做电测听检查。
国家标准5天8小时工作制,不得超过85dB,每超过3dB,劳动时间减半,也就是88dB 4小时,91dB 2小时。与噪声有关的 职业病是噪声聋,需要做电测听对听力检查后才能确定。不是说多大多久就职业病,必须是经过检查确定听力完全或部分丧失,丧失程度决定伤残等级,赔偿也不同。
一般高频听阈在26dB至40dB之间认为是轻度聋,你左耳的话已经进入这个范畴了,右耳在临界上,不知道你是不是在有噪声环境中工作呢?职业性噪声聋有自己的一套诊断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时,在电测听检测单上,取平均值。
职业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在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且其他器官不能代偿的情况下,会被确定为一级工伤。这意味着患者的身体状况极为严重,几乎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二级工伤: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伴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以及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的,会被确定为二级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至十级,等级越高表示伤残程度越重。生活自理能力鉴定同样分为三个等级,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到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级越低表示生活自理能力越差。此标准旨在为工伤和职业病职工提供科学、公正的伤残程度鉴定依据,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为十级: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标准:存在特殊医疗依赖,但无生活自理障碍,或者仅有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但程度较轻。这类患者虽然需要特殊医疗治疗,但在日常生活中基本能够自理。小结:对于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员工,他们是有权获得一定资金的赔偿的。这些赔偿是专门赔给个人的,单位不能私自截留或挪用。
三级工伤: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四级工伤: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无生活自理障碍,但存在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注意,四级工伤的表述可能因具体规定而有所差异,但通常指较轻的伤残程度)。赔偿与保障 资金赔偿: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员工,可以得到一定资金的赔偿。
白血病职业病鉴定标准是,皮肤出现斑点,肝脾肿大、淋巴结,临床上的表现是全身酸痛乏力,显著出血等,如果因为职业的原因感染了白血病,员工需要做专门的职业病鉴定,做职业病鉴定时,需要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有效材料。
本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10类115种。具体包括如下:(一)尘肺。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共同制定。其核心内容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至十级,等级越高表示伤残程度越重。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评估主要通过以下步骤和标准进行:明确伤害类型 职业病:指在特定工作条件下,职工因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机械性作用、物理性作用和生物性作用而患上的疾病。如矽肺、尘肺、铅中毒等。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致残程度主要分为一到十级:具体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全文。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全文。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导致伤残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我国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共分为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参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不同的身体部位鉴定伤残的标准不同。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1]。
三个。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鉴定有三个版本,分别是GB/T16180-200GB/T16180-2014和GB/T16180-2022。其中,GB/T16180-2014和GB/T16180-2022是最新版本,分别于2014年和2022年发布实施。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共同制定。其核心内容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至十级,等级越高表示伤残程度越重。
如伤口大小、深度,或功能障碍的程度。受损部位:确定伤害的具体位置,如四肢、躯干、头部等。受影响的功能:评估伤害对职工日常工作、生活能力的影响,如运动功能、感知功能、认知能力等。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1一级 1定级原则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听力职业病鉴定等级怎么区分,每级定级标准是多少?
1、听力[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strong]职业病标准划分[/strong],分级标准如下: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2、法律分析: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3、一)双耳听力损失≥91dB,被评定为四级。(二)双耳听力损失≥81dB,被评定为五级。(三)双耳听力损失≥71dB,被评定为六级。(四)双耳听力损失≥56dB,被评定为七级。(五)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被评定为八级。(六)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被评定为九级。
4、听力职业病的鉴定等级是根据损失的听力区分的。分级标准: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5级:双耳听力损失≥81 dB。
5、而在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中,第12条则规定,如果双耳听力损失达到26dB HL或以上,或者一耳听力损失达到56dB HL或以上,也可以被认定为职业性噪声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标准是根据听力损失的程度来判断的,因此,具体的诊断和认定还需要专业的医疗人员来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
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职业性白内障等三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三种。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八种。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等五种。
国家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尘肺病类:在从事与粉尘相关的行业,如采矿、冶金、建筑等,工人长期吸入粉尘会导致肺部功能受损。例如:硅肺和石棉肺等。这些职业病的形成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粉尘微粒被吸入肺部,长期积累导致肺部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
国家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及数量:包括10类132种疾病,如职业性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皮肤病等。 职业病的定义: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广义概念:包括接触有毒化学物质、粉尘、异常气象条件等多种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腊轿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厅局州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扮蔽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性肿瘤如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这些疾病与特定的职业环境暴露有关。其他职业病如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等,这些疾病也是职业病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确诊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机构将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患者将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或职业病待遇。
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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