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你描述的,应该未超过时限,单位说报晚了,是不存在的。即便是单位不给你申报,你有一年期限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工伤认定。
你说的那个 问题来了,七天假期完全算请假我没咋看懂。按照上面我给你解释的时限,这个时间是不影响你申报工伤的。
最后开具病历,其实是受伤初次诊断证明,申报工伤的必备资料之一,用于证明你受伤事实的。你去的诊所或者医院开具就行,能否作为依据得看当地人社部门怎么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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