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忠县安监局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月和四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以职业病防治教育为着力点,不断探索教育模式,积极构建职业病防治教育常态长效机制,以“五抓” 警示教育增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免疫力”。
一是抓“直观”警示教育。组织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从业人员观看职业病危害事故视频影像资料,使企业从业人员直观面对接受“视觉”教育。同时充分利用资源,构筑具有直观警示教育功能的平台和载体,如在厂区显要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栏、事故警示教育挂图,在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告示牌等,使企业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感受职业病防范氛围,接受警示教育,做到职业病危害防控无处不在。
二是抓“典型”警示教育。在职业病防治培训中,把事故案例教学列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资格培训和再培训和从业人员定期培训的必修内容,培训班上安排典型事故案例警示课,集中开展以防止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重点选取近年来发生的职业病危害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警示,用痛苦的事例,触动心灵、敲响警钟,加强警示实效。
三是抓“节点”警示教育。抓住重点时节、重大节假日、打非治违、专家“会诊”等关键节点,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通知、手机短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警示教育,使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都接受一次事故警示教育,进而筑牢重点节点时段“防火墙”。
四是抓“针对”警示教育。在监督管理中,执法人员把事故警示教育纳入企业约谈重要内容,针对群众举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苗头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问题,严格落实企业约谈制度,进行点对点提醒预警,抓早抓小。突出防范重点,对涉及危险作业岗位人员进行针对性警示,点出关键问题。
五是抓“结合”警示教育。把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与开展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岗位、班组日常职业病危害隐患检查和巡查,开展深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