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检查的种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2、哪些人员应进行上岗前检查
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离岗后何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第十五条规定,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离岗后需要医学随访检查的情况
以下3 种情况下需进行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
1.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发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
2.尘肺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
3.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的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5、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由谁来提供?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也可由有关机构和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提供。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等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有争议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资料,如劳动者不掌握,由职业病诊断机构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6、职业病鉴定需要的资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3.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当事人应该提供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已作首次鉴定的需要提供鉴定书)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材料。也可以向有关单位调取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材料。
7、对职业病诊断结果、职业病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或是职业病鉴定结论有异议,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