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1、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1 为[strong]职业病报告工作[/strong]了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力度[strong]职业病报告工作[/strong],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strong]职业病报告工作[/strong]我所对合阳县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2、我乡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成立职业病预防工作小组,确定相关工作重点,建立领导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
3、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加倍努力,为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宁陵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4、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宣传周结束后,使每一个人自身都受到了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要,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潜在危害。虽然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要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5、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strong]职业病报告工作[/strong]: 加强学习,科学管理,努力打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品牌” 为加强和提升我市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中心于2011年初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所。 中心对职业病防治所业务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职防所成立后制定了。
6、现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领导重视 栏杆集镇卫生院领导高度重视,对照文件,提前谋划,抽调专人,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主线,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主题,坚持正面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精心组织各项活动,开展宣传周工作。
7、一)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力度。把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__40号)结合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职业病认定的流程
1、职业病认定为工伤流程:用人单位自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的职业病统计报告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当事人若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的30天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对职业病争议进行首次鉴定。
3、职业病认定程序规定如下: 当事人需向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鉴定办事机构在收到申请书后,会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通知提供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双方协商鉴定所需费用。
4、工作环境证明:证明职工在高温、高湿等易导致中暑的环境下工作。医疗诊断证明: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中暑诊断证明。工作时长与强度证明:证明职工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认定流程 职工在提供上述材料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职业病的认定。
5、职业病的工伤认定是一个重要的程序,以下是 职业病的定义与工伤关联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引发的疾病,与工作环境和职业暴露有关。在我国,职业病是被明确列入工伤范畴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做出明确规定,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本题考查的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的规定。《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 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6项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法律客观:《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急性职业病报告时间
【答案】:C 分析:急性职业病报告: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掌握“社区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服务与职业病管理”知识点。
急性职业中毒应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慢性职业中毒应在15天之内向当地职防机构报告。
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需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特大、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部;一般事故则需于6小时内上报同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并填写《职业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报医院防保组,防保组核实后,在24小时内将《职业病报告卡》报至市疾控中心。医院防保组每月必须对门诊部和住院部各临床科室的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报、漏报和迟报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报请医院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职业病报告制度内容是啥?
1、职业病报告工作是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行事,如实报告,不得有虚报、漏报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对执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者将进行相应处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2、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中,针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与处理有着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这项制度核心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事故报告、统计以及调查处理。(一)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科学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体系。
3、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职业病危害监测方法和要求:确定监测方法、监测频次以及监测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和要求:确定危害因素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4、.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5、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职业病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职业卫生自查报告篇一:学校卫生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孩子们能不能健康生活、学习和成长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学校而言,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远比传授知识更重要。
自查 报告 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就让我带你去看看卫生工作年度个人自查自纠 报告 范文 5篇,望能帮助到大家! 卫生工作自查自纠报告1 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关系到我校教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 教育 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医院工作自查报告1 为切实做好医院后勤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后勤办按照院领导提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后勤办七月初开始对后勤办各班组进行了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
安全检查自查报告4 安全隐患 (1)逸夫楼楼梯地面平滑。 (2)通往家属区电线部分裸露。 整改措施 (一)逸夫楼楼梯地面平滑整改措施。 1)学习《实验小学安全工作责任状》、《实验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明确目标责任。 2)组织具体人员到位。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流程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服务平台中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 已进行初次申报过的仍用原账户和密码登入进行变更申报, 如忘记账户密码可通过系统主页右边的“忘记账户密码” 项进行登入; 初次申报的用户在线注册后进行初次申报。
2、申报的流程:企业需先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准确,不得隐瞒或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对企业进行指导与监管。 重要性及法律责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关乎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
3、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用人单位应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特殊情况下的申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职业病危害申报流程: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用人单位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表》;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用人单位打印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按规定报送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
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
1、近几年,共出动监察人员468人次,检查单位525余户,涉及劳动者4680人,查处违法案件98件,补签劳动合同2600余份,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138万元,共受理各种举报投诉接受劳动保障投诉案件153件,立案查处151件,有效维护了412名劳动者权益免受恶性侵犯,整体推进了职业病防治工作。
2、为了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所对合阳县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3、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4、职业病防治所加强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基础建设和管理。 通过了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监督检查:省卫生厅于2011年3月30日组织专家对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进行了评审。
5、在车间主任的带领下,4月27日—5月3日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为主,各组长为辅的宣传组,利用班前会和副班时间组织学习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在学习中大家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经验,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
6、在部门主管的带领下,4月25日至5月1日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为主,各组长为辅的宣传组,利用班前会和周三组织学习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政府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
法律规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单位应当立即向哪里报告
1、单位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strong]职业病报告工作[/strong],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strong]职业病报告工作[/strong],并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2、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报告工作[/strong]: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3、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需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特大、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部[strong]职业病报告工作[/strong];一般事故则需于6小时内上报同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职业病报告办法内容
职业病报告工作是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行事,如实报告,不得有虚报、漏报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对执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者将进行相应处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定期更换,明确具体负责人。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定期公示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的任务及职责。
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的原因、采取的措施以及发展趋势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事故情况。
本题考查的是职业健康和安全实施要求。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有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要对职业病危害程度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技术性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职业病体检报告一般多久能出来?
职业病体检报告一般3到7天能出来。具体的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体检项目的复杂性、医疗机构的效率以及报告的后期制作等。下面详细解释这一问题: 体检项目的复杂性:不同的职业病体检项目,其检测过程所需的时间是不同的。一些简单的项目可能只需要进行基础的血液检测或影像扫描,很快就能得出结果。
职业病体检报告的出具时间通常在体检工作结束后的30日内,体检机构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结果传达给用人单位。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体检机构必须提前向用人单位说明原因并通知。用人单位则需立即把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
个工作日。上海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体检8个工作日报告可以寄到公司。体格检查是指对人体形态结构和机能发展水平进行检测和计量。其内容包括:运动史和疾病史。形态指标测量。生理机能测试。身体成分测定。特殊检查(化验、X光、心电、脑电、肌电、超声心动、肌肉针刺活检等)。
体检结果出来的时间要看体检的项目,如果是常规入职体检项目,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但是如果个别单位需要特殊的检查项目,例如淋巴细胞微核率、染色体...就需要3-4周才能出结果。
你好,你做的是职业病的体检呢,还是做的职业病的诊断?如果是体检的话,一般当天就可以拿到体检报告,如果是诊断的话,时间也不会太长,一般一个月以内应该能出结果的。
你好楼主 一般看你体检的项目,一般三天内都可以出结果的。有的项目 更快一些。去之前一定要跟医生说明是做职业病体检和涉及的职业病项目。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包括
二)职业病报告;(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二)职业病报告; (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提供医疗服务、开展健康教育、进行疾病预防与控制以及参与公共卫生管理。首先,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服务。这包括诊断疾病、治疗病患以及康复指导等。例如,医院会设立各科门诊,由专业医生坐诊,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一)在备案的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二)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三)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报告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四)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申请。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综合评价和分析工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向县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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