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标准为[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3、职业病矽肺病赔尝标准 职业病矽肺病患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1-4级伤残:①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油漆工职业病患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职业病哮喘患者需要到所在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工伤等级后,按下列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职业病哮喘患者被鉴定为1-4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分别为本人工资的27(24)个月、25(22)个月、23(20)个月和21(18)个月。
6、得[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了职业病公司补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7、职业病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按照27个月的本人工资来进行确定,二级伤残按照25个月的本人工资确定,这是针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如果除此之外的话,还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当中按照月份来支付一定的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90%。
教师的职业病有哪些?
1、教师作为辛勤的职业,长期的工作压力和特定的工作环境容易导致身体和心理的不适,如下肢静脉曲张、颈椎疼痛、慢性咽喉炎、过敏性鼻炎以及脑力和心理疲劳等。这些职业病不仅影响教师的工作效率,更可能对他们的健康造成威胁。下肢静脉曲张是教师常见的职业病之一,主要是因为长时间站立授课所致。
2、咽喉部位的疾病 教师们因频繁在黑板上书写和擦黑板,吸入的粉笔屑可能对咽喉造成损害。加之教师需长时间讲话而饮水不足,慢性咽喉炎便成为了一大隐患。因此,教师们应从饮食、空气质量等多方面加强咽喉的保护。
3、讲课和伏案工作的时间长了,有的老师会觉得脖子疼,严重的会觉得后脑勺、头顶、眼眶甚至眼珠子都疼起来,而且还容易出现视觉疲劳。这就是颈源性头疼,也是教师队伍中出现比较多的职业病。慢性支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还和多种外界及自身的致病因素有关,比如过敏、吸烟、上呼吸道感染等。
4、慢性咽炎是教师常见的职业病之一,主要是由于教师需要长时间大声说话,导致咽喉部位受到过度刺激。颈椎病和腰椎问题则源于长时间保持不良姿势,尤其是伏案工作和站立授课。静脉曲张则是由于长时间站立授课导致下肢血液循环不畅。这些职业病不仅影响教师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工作表现。
5、教师最常见的职业病之一是慢性咽喉炎。粉笔的粉尘刺激加上教师们长时间的发音和不当的发声习惯,容易导致咽喉部位的炎症。据统计,大约三分之二的教师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咽炎。
6、支气管炎也是教师常见的职业病之一,主要是由于粉笔粉尘长期刺激呼吸道,导致支气管炎症。预防上,应减少粉笔粉尘的使用,使用无尘粉笔,并保持饮食清淡,多摄入奶制品、蛋类、鱼、瘦肉及新鲜蔬果。慢性咽炎同样困扰着许多教师,长期用嗓导致咽部组织疲劳,引起异物感、充血等症状。
7、教师常见的“职业病”主要包括咽喉炎、颈椎病和静脉曲张,以下是对这些职业病的详细解析及解决对策:咽喉炎: 病因:长期发音不当或过度用嗓,经常遭受有害气体、粉尘的刺激等。
职业病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1、写这个故事前,[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我先带大家[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了解一下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但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2、说起职业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在百度百科的解释中,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劳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接触了一些粉尘、放射等有害物质而产生的疾病,比如矿工得了尘肺,或者是车间工人因为长期处在噪音环境下而产生了耳鸣。
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4、职业病,说到底,是工作过度疲劳和压力过大的一种表现。人们习惯性地将自己奋斗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事业之中,却很容易忽略身体的健康,而这些病症,就如同隐形的毒瘤,长期积累而成。在现代社会中,职业病不仅仅是一种行业疾病,而是横跨各个领域的一种现象。
5、我们现在了解一下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过程中,因为自己必须要接触到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符合这个要求。所生的疾病才可以叫做职业病。
6、[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你好!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产生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包括[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7、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从以上职业病定义可以看出,检查的主体当然是在职业活动中的劳动者。
什么是职业病
1、写这个故事前,我先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但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2、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的预防都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通常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备特定条件的单位进行。
4、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密切相关,如矿山中的尘肺病,化工厂中的中毒等。职业病具有明确的病因,通过控制接触源可以有效控制或消除发病。
5、职业病指的是什么?职业病是一种由于长期接触特定职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健康问题。详细解释: 定义与概述:职业病是指在某种职业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该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或生物因素,从而导致的一系列健康问题。这些健康问题往往与特定的职业活动密切相关。
得了阑尾炎能够认定为工伤吗?
不能认定为工伤,阑尾炎属于疾病的一种,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不会认定为工伤。工资,按劳动法应该支付。但具体还要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律师解不能认定为工伤。阑尾炎多发生于20~30岁的青壮年,发病后会导致患者的右下腹出现疼痛,有的人还会伴有高热、恶心、呕吐、乏力的症状,阑尾炎属于疾病的一种,多半是由于细菌入侵、饮食不当等结合自身原因导致的,并不是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引起的,不在工伤的范围内。
工作中突发急性阑尾炎按规定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范围。法律分析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上班阑尾炎发作,下班后做手术不是工伤。职工上班时阑尾炎发作,下班后手术,是因为上班中发病,并非上班中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并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您好!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至四级的都可以办理病退。
否则不属于赔偿范围。受害人未经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也不予赔偿。(2)医疗机构只承担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所增加的治疗费用,不负责治疗原疾病及其并发症的费用。
职业病怎么维权?
职业病维权常见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申请工伤社会保险维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工伤社会保险。方式: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保险,劳动者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购买保险的义务。
被拒绝赔偿的职业病患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协商和解。双方就职业病赔偿达成一致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患者会有一些妥协,建议急需治疗费的患者考虑这种方式。仲裁。企业拒绝赔偿的,职业病患者可以至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诉讼。
如果符合以上的几点条件就要按工伤处理赔偿,经诊断为职业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申报工伤认定程序,经过认定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达到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的标准进行赔偿,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你及时就医并获取诊断证明。在维权过程中,可以寻求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在遇到问题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另外,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同样重要。
如果你因职业病被辞退,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维权。在此之前,建议你先咨询当地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并取得相应的鉴定结论,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据。同时,如果你被辞退后,单位没有给予合理的赔偿或者经济补偿,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是什么意思犯了什么错?
【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由于长期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工作而导致的身体或心理健康问题。它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工作强度等因素密切相关。得了职业病可能会对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具体表现包括: 身体方面:职业病可能引发各种身体疾病,如职业性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听力损失、职业性骨关节病等。
职业病是指在工作中长期接触某些有害物质或工作环境,导致身体发生损伤或疾病的疾病。职业病通常是由于长期接触工作中的危险因素或工作环境导致,而不是由于偶然事故或受伤引起的。
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它的发生率与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世界卫生组织对职业病的定义,除医学的涵义外,还赋予立法意义,即由国家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政府规定,确诊的法定职业病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下面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首先来说职业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劳动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习惯渗透到了生活当中,成为了个人习惯的一部分。其实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不管是自己还是身边的朋友,这样的“职业病大有人在。以下给大家介绍下职业发作时刻:首先是做人力资源。
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疾病在含义上的区别: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工作有关疾病:泛指一切与工作有关联的疾病、伤害等健康问题。
离职一年半之后犯职业病算可以要求赔偿吗?
1、劳动者在离职一年半之后[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如果鉴定为职业病的[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一定赔偿的,劳动者离职一年半,已经过了仲裁的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若公司员工因病主动请求离职,那公司不需要给与员工任何经济补偿,若是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提起诉讼,来索要赔偿金,来保卫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团丛信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的。 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侵犯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公民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5、法律分析:职业病不可以直接提起人身赔偿诉讼,职业病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属于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提起诉讼。
6、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 伤残 以及 丧失劳动能力 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 工伤 社会保险 的规定执行。 (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7、第二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第三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工作中常犯的职业病有哪些?
.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 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3.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4.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5.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6. 职业性肿瘤。
腱鞘炎是发生在手部的一种疾病,一般发生在长期使用拇指工作的人,而每天都需要敲键盘的白领也是腱鞘炎的高发人群。腱鞘炎是一种因腱鞘和肌腱反复过度摩擦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腱鞘炎症的总称,这种疾病的发病与活动过度有关。
颈椎病 现在城市生活、工作压力大,电脑普及率也很高,上班族长期在电脑面前坐着。由于长期坐姿的不正确,肌肉、软组织产生疲劳,导致颈椎超负荷的承重。长期的,反复的劳损,刺激他,产生疼痛。
警察职业病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颈椎病和腰间盘突出。由于警察工作中需要长时间站立、坐姿不正或者频繁执行勤务,容易导致颈椎和腰椎的劳损与损伤,进而引发颈椎病和腰间盘突出。 消化道疾病。
你好,颈椎、腰椎患病最为明显,另外长期面对电脑辐射,内分泌系统受一定影响,皮肤老化速度加快,除了患病风险还更易衰老。所以,能少用电脑就少用,节能环保的同时更保护自身健康。谢谢。
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森林脑炎,接触性皮炎,职业性哮喘,职业性肿瘤和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眼病等。在被鉴定成职业病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的,但是不是职业病,需要由职工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鉴定。 劳动关系中常见的职业病都有哪些?尘肺。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律分析[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的规定[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等。
享受批评、检举、报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特殊保障权:未成年人、女职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法中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包括接受职业卫生检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多种权益。同时,也对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义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具有如下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卫生检查。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以改善工作环境。 劳动者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批评、进行检举或发起控告,以保护自身生命健康。 在面临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无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时,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
以及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这些权利的确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并促进工作环境的改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上述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易骅的个人履历
1、年,易骅开始了她在电视行业的职业生涯,从《快乐大本营》的导演组组长起步,历经七年,晋升为执行制片人,随后成为大型活动中心副主任,负责操持各类晚会和季播活动,包括轰动一时的“超女”活动。一次偶遇,易骅与深圳卫视的领导产生共鸣,决定离开湖南卫视的舒适区,成为深圳卫视的副总监。
2、年易骅终于要将她早在两年前就想做的魔术节目《金牌魔术团》搬上湖南卫视的荧屏,并签下了时下人气最火的魔术师刘谦担任该节目的“魔法院长”。这当中,“湖南卫视”这块金牌优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易骅团队对节目的大举创新、对魔术产业的积极影响。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
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工伤报销认定工伤[strong]过年犯职业病[/strong]: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有哪些表现
天车工的职业病主要有以下几种: 颈椎病 由于天车工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操作,容易导致颈部肌肉疲劳,引发颈椎病。颈椎病表现为颈部疼痛、僵硬,严重时可能伴有头痛、手臂麻木等症状。 腰椎间盘突出 长期坐姿不正确或者过度用力,可能造成腰椎间盘压力增大,引发腰椎间盘突出。
职业病的表现多样,包括急性、慢性及潜伏性。急性职业病如吸入刺激性气体后立即出现不适症状,慢性职业病如矽肺可能数年后才显现。同一种毒物在不同浓度下可表现出不同症状,如硫化氢急性中毒可导致电击样猝死,低浓度下则主要表现为刺激症状。职业病涉及多个学科,诊断时需进行综合性分析。
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如工作姿势不正确、重复劳动、劳动强度过大等原因导致的颈肩腰腿疼痛、骨骼变形等。职业性呼吸道疾病:主要是由于吸入有害气体、粉尘等造成的,症状包括咳嗽、气喘、呼吸困难等。以上是常见的职业病类型,不同的工作环境和职业会导致不同类型的职业病。
常见的职业病有听力受损、尘肺病、颈椎病和职业性皮肤病等。 听力受损:长时间暴露于高分贝噪音环境,如工厂机械噪声、建筑工地噪声等,会对听觉系统造成损害,导致听力下降甚至耳聋。这种职业病在从事机械操作、建筑工人等职业的人群中较为常见。
职业性皮肤病是由于长时间接触某些化学物质或者机械刺激引起的皮肤病,常见的有接触性皮炎、湿疹等。这类疾病通常表现为皮肤红肿、瘙痒等症状,严重可能导致皮肤溃烂和感染。 职业性眼病是由于长时间接触强烈的光线或者其他刺激因素引起的眼部疾病,如电焊工的职业性眼病。
常见职业病包括以下几种:尘肺病 尘肺病是一种常见的职业病,主要是由于长期吸入粉尘或灰尘导致的肺部疾病。这些粉尘可能来自于工作环境,如矿工、石匠、纺织工人等。尘肺病的症状包括咳嗽、呼吸困难和胸痛等。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皮肤病是由于接触化学、物理或生物因素导致的皮肤损伤。
警察职业病包含多种,这些职业病主要源于他们特殊的工作环境和性质。首先,警察由于长期保持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经常面临紧急情况和高压环境,容易患上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等。这些心理疾病不仅影响警察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判断力。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主观: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职责有: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分析: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法律分析】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以及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工作由(B )负责。A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B 卫生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A)。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第八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